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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日 星期日

過去的企業社會責任與未來的社會企業

是說對於企業的社會責任,在界定上一直有很大的爭議

有一派的說法是:
企業有效率的運用資源提供客戶CP值最大的產品和服務,就是盡了最大的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賺了錢,回饋給股東、客戶與員工,然後讓這些利害關係者自行運用這些錢去做想做的事(享樂或捐出來做善事),企業自己不要不務正業、把事情搞複雜去沽名釣譽(搞基金會/圖利特定人士等)
備註:
就道德的角度而言,如果個人或企業捐款等行為,可以帶來避稅或公司治理與形象塑造的附加效益那就不全然是公益與美德,而帶有功利成分的目的性。

另一派的見解則是:企業應該平衡兼顧滿足不同利害關係人的需求,更何況有多時候,政府受制於法規或政治制衡,根本無法滿足社會大眾的需求,從社會取得資源的企業必須跳出來滿足這些社會的需求。



其實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企業,不過是一體的兩面
一個以企業經營營利為主,行有餘力時,去多做一些非營利(不會直接影響財報數字)的事情
另一個則是以滿足社會需求為主從事其業務,當然最好以可損益平衡與獲利(至少不需要靠政府補助。

以鄙人在營利單位打滾所見,其實兩個概念很接近,以下為野人獻曝與拋磚引玉

很多公司為了留住人才與不是人才的key person往往配車、給分紅package不手軟;雖說普天之下,誰不愛財/誰不貪名,名利是很大的誘因與incentive 然而這種靠利誘留住人才的作法,可謂是種不入流、低俗的人”利”資源的思維

然而對於真正的人才與公司的永續經營而言,不過是回歸到common sense與人性/生命關懷

推薦好文:
工作的意義 http://eshmanager.blogspot.tw/2013/08/543.html
霍桑實驗 http://eshmanager.blogspot.tw/2012/12/hawthorne-studies.html

能夠在情感面觸動利害關係人的認同,才能讓此一組職的存在可長可久

只不過很多的老闆與企業經理者,要不在存活邊緣掙扎、要不囿陷於賺錢這檔事,能夠超脫跳出來看到更高層次與格局的並不多。

好在還是有些不錯的案例可供參考,例如國內的王品與國外的Google
有些公司為了讓身為父母的員工安心工作,甚至提供托嬰的服務看到以下新聞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413444.shtml
目前長照資源尚未普及,很多家庭仰賴外勞,請不起或無法請外勞者,家人常在盡孝道與工作間左右為難、備受煎熬。
近四分之一的主要照顧者有壓力性負荷,每年都有多起因不堪負荷,帶著家人共赴黃泉的悲劇。
我們的社會還要等多久,才能避免悲劇不斷上演呢?

想起以下舊文杞人憂天社會風險1
http://eshmanager.blogspot.tw/2011/02/blog-post_06.html
杞人憂天社會風險2
http://eshmanager.blogspot.tw/2013/01/2.html

其實獲利和善盡社會責任兩個面向(在高明的經營者眼中看來)也是一體的兩面

公司可以更高明地善用與發揮人力資源
不斷來來去去與心不在焉的員工,對公司經營而言,要付出很大的顯性與隱性的成本
不少公司提供免費伙食、托嬰、與在公司內設立健身房、宿舍等作為,不就是為了讓員工安心與專心的投入工作嗎(以便幫老闆賺更多的錢)?

就要讓員工安心與專心工作+長久被套牢的邏輯而言,其實聰明的作法不是直接給高額的獎金,而是綁架他們的家人與套牢他們向心力

 目前只看到有公司成立托兒所與課後安親班,未來高明的公司應該因應高齡化社會的需求,成立老人安養與照護中心 (不要儍傻的和其他公司用硬拼薪水高低的方式來吸引與留住人才,而且第一個這樣做的公司,應該是可以順便沽名釣譽沒有問題)

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可以看到這樣做的企業出現 (敝人ㄧ定連滾帶爬的去投靠…T _ T)

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企業延伸閱讀資料

Jerry 財報知識網
老闆的三個至少 http://www.jerry-finance.com/index.php?load=read&id=298
一、老闆至少要遵守上市上櫃的法令規章。
二、老闆至少要讓公司能賺錢。
三、老闆至少要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司徒達賢談社會企業
 http://prof-seetoo.blogspot.tw/2013/07/blog-post_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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