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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5日 星期六

政治秩序的起源(上卷)(二)

作者-法蘭西斯福山

家學淵源深厚…(能寫出這樣的書,學識要有上一代的加持)

 

 

 

第二部:國家的建造

戰爭創造國家,國家也創造了戰爭

 

六、中國部落制
 

中國政治單位
夏初 3000+(2000BC)
西周初 1200+(1200BC)
戰國 7+(500BC)
(221BC)

 

 

部落中國

夏商其實不是國家,而是高度階層化的酋邦或部落

夏商周家系內的儀式明訂於一系列的法律,家廟有數進,視其家系的等第而定,家系領袖透過這些儀式(法律)來強化其權威,如未能遵循這些儀式或軍事命令,則會召還國王與家系領袖的嚴懲。

擊潰敵人則是拆其家廟、殺光其男性後代以斷其世系繩

在父系社會,女子被視為家族間結盟時的資源,沒有生兒子的婦人,在新家沒有地位。而古代社會嬰兒死亡率高,為求世系繩的維繫,靠納妾來解決問題

 

以定居村落為根基的不同家系,為了商業、自衛或打仗而結合結盟,有時結盟是基於共同的利益或對某領袖的尊敬,更常見的結盟是受迫於頻繁的戰事(證據是爆增的土牆)

 

繁衍的家系一方面不斷分裂有下一代出去尋找新土地

二方面在古老的黃河流域地區,農業生產力上升、人口密度增加

家系成員增加,連帶導致繼承問題,北方連年不斷天災與戰亂,導致家系力量下降;在富裕人家與南方,家系的力量相對穩定

 

 

中國的封建朝代

周王殺掉商亡的繼承人與自己的兄弟後,建立新王朝

為治理,政權與土地由一系列按等級排序的氏族、是系所持有,親屬關係是重要的社會組織原則

周王沒有自己的武力或土地,在部落社會的本質下,分封71塊土地給追隨的氏族,其中53塊是他的親屬統治,其餘分封效忠新王朝的前商領主或部隊中的將領要員。

以氏族為基礎的周朝,統治者統而不治,軍隊由各自為政各家系單位組成,沒有統歸中央指揮,打仗主要是為了讓其他氏族承認本族的支配地位,貴族戰爭高度儀式化,有許多規定與忌諱必須遵守(如同武士/騎士的榮譽準則)

整個社會公私不分,各氏族可以募兵、抽稅、按自己的標準處理司法道德爭議。 

 

相較之下,中世紀歐洲的封建不單是國王領主分封土地給群臣的經濟關係,而是背後暗示的分權自理

國王擁有自己的軍隊,氏族家系力量被宗教削弱,不講私人關係的治理已經開展

 

 

 

七、國家在中國的興起和戰爭 

中國和中世紀歐洲,戰爭與國家想者互為因果

但此一現象不見於近代拉丁美洲

 

周朝時的中國,暴力程度特別高
秦國戰爭動員20-80%人口
羅馬戰爭動員1%人口
希臘提洛聯盟動員5%人口
戰國時代戰爭死亡人數遠高於羅馬希臘

 

 

戰爭導致政治建制創新

軍事組織
從駕馬車的貴族變成步兵為主
農民兵取代貴族
軍功晉升制度取代依族系身份


土地與人口普查,課稅與徵兵 

誕生官僚組織
紀錄供後勤服務 

民間技術創新
鑄鐵技術,鐵製工具取代青銅器
集約式農耕=>得利與鐵器與水利灌溉 

思想
春秋戰國期間的戰爭與暴力橫行,社會極端動盪,引發對政治與道德的深刻思想,各國求才若渴提供大展身手的機會
創造了最著名的儒家思想(=意識形態/偏見)
政治鬥爭=意識形態的衝突與對立
知識分子游走中國,助長民族意識的誕生 

商鞅變法打擊家族
廢除井田制,農民不再肩負以往對於氏族領主的義務,得以擁有自己的土地,只對國家納糧繳稅
戶籍制度,五家一伍,十家一什,相互監督連坐

 

國家的視角

國家的暴力特色:
致力於控制社會,使其一目瞭然
歐洲棋盤式的街道方便於控制居民

 

儒家VS法家儒家思想其實是復古,以家庭與氏族為基礎,放大看國家的治理;把人民視為道德導向的家人,統治者為人民而存在(合理化自己的偽裝說詞-柏拉圖理想國)

法家則認為家庭與氏族是國家治理的絆腳石,要用詳盡的法律規定來取代大家長的個人判斷;把人民視為自利理性的經濟人,統治者為自己而存在(利維奇君王論)

其實兩者背後都是君王專制

 

 

為何中國有別於歐洲(統一)

1.歐洲的地形複雜破裂,中國華北有利於統一

2.春秋戰國之後,中國文化同質性越高

3.出現始皇的領導

4.中國的貴族與族系在商鞅之後,受到很大的壓抑;歐洲的貴族反而結合宗教受到更多的保護

 

歐洲後來發展出獨特的商人階層,未必會在其他社會出現

而秦雖然讓個人擁有土地產權,並非支持經濟發展,而是為了支持軍事野心,制訂土地產量額度制,懲罰未達標的農民(如同千年後共黨實施的大躍進);雖然打破土地遺傳繼承制度,卻沒有小地主的出現,且釋放出的土地反而被新興的有錢大戶接收,而且也沒有限制國家君主沒收土地的法治。

 

 

 

八、大漢體制

漢朝恢復儒家建制但保留法家原則 

平民出身的劉邦打敗希望恢復封建制的項羽
正當性只建立在推翻秦朝暴政上,必須考量北方匈奴進犯與底下前六國王室所組成的聯盟勢力
 

雙軌制

讓一部分回歸周朝封建制
分封前朝助戰有功家族的異姓王,統治各封地
賜與新封地給予他的宗室

另一部分實施秦朝的郡縣制,成為漢高祖劉邦的權力核心
再逐步拔除各異姓王的勢力
 

周朝式的封建制度下,受分封的家族不受中央政府管轄,在改朝換代後初期混亂,往往採取這種分封;等中央集權政府站穩腳步,再逐步恢復控制

 

在觀念階層

儒家觀點(以人民的利益為依歸)重獲重視,而皇帝的權力往往被週遭的官僚系統所束縛-需要一批幕僚提供意見與執行政策

而這批幕僚之所以提倡儒家觀點是因為(前秦朝矯枉過正的案例在眼前)

1.國家如果法治,上軌道,則這批上下其手的代理人首先受害

2.君王昏庸,引發暴動、革命改朝換底,這批人一樣受害

3.儒家思想君君/臣臣最有利於這批人營造自己的存在空間

 

 

漢朝政府的本質

周朝-各家族分治,依親屬關係任官

秦朝-中央集權,依能力任官

漢朝,相對平衡拿捏,官僚制取代家族代表制

 

西元前五年,中國人口約6000萬,約有13萬官僚
人才來自推薦、巡迴招募/受訓考試、邀請民間人士做文章/針貶時事 

文人官員掌控軍隊
以文官治軍,確保將領不能干預政治(+把有野心的將領發配邊疆)
讓文官官銜高於武將
文化觀念上也重文輕武(想昇官的武人要披上儒家的外衣) 

漢初各地方也認同要有強大與統一的中央政府,以免重蹈東周分裂動亂的覆轍,而各地方菁英則想保住自己的特權(漢朝中央尊重分封地方自治),兩者大致平衡
 

漢朝以參雜法家原則的儒家思想,強化了自己的正當性,政治建制建立在妥協上,國家穩定,但國力比秦弱勢。

 

 

 

九、政治衰敗和家產制的重現 

政治秩序的出現是各種勢力達成均衡,衰敗的機率不見得低於發展
 

漢朝政治秩序瓦解的原因

1.宦官:受到皇帝重用,bypass官僚行政體系遂行皇帝個人己意與私心

2.外戚:太后扶植弱勢幼帝(+宦官的協助)把持政權

3.環境天災:疫病、水災、飢荒,催生出道教,質疑皇帝統治的正當性=>造成黃巾之亂157-280AD中國人口減少了2/34000(天災+人禍)

4.中央弱地方強:中央政府衰弱,地方實權落入家產制菁英之手

5.富者越富:隨著漢朝演進,出現越來越多大莊園,莊園擁有者為擔任高官的世家大族,這些世族大家擁有精華土地/免於政府課稅=>利用國家權力位私人利益效力rent seeker(時至今日市場效率與政府效能亦不佳,造就許多尋租的政商名流竊國者)

6.軍隊的腐敗:部署在西北邊預防匈奴,難以招募到農民從軍邊防,慢慢軍隊依賴蠻族招募來的傭兵、奴隸與罪犯,軍人效忠的是當地的指揮官(軍閥)而非中央政府(這些軍閥又與擔任高官的世族聯手)

 

 

家產制VS九品中正制

中央政府指派一位「中正」到各郡州,依據人才的性格與能力作為任官之依據=>取得官職是翻轉的關鍵=>削弱貴族的勢力

但政府弱勢時,「中正」的派任受到地方貴族的影響,只有已經當上高官的人,才有資格擔任「中正」=實權掌握在世族而非國家手上 

直到隨唐又建立中央集權的朝代,回復考試取才制度 

 

中國統一係在秦漢確立先例,創建國家,但缺少法治與可問責的政府的配套與約束 

相對於中央集權官僚的中國,印度是一堆相互爭吵的小公國/王國(少了一位書同文車同軌的秦始皇)

 

 

 

十、印度的迂迴


印度未經歷中國春秋戰國長達數百年的戰亂,原因可能是印度河、恆河的人口密度低於中國長江黃河;居民受壓迫時,可簽居他地不必順服於階層化社會秩序 

印度的種性制度階層出現早於國家官僚體制

 

 

中國與印度的分道揚鑣

1.戰爭,印度境內戰爭少、較不慘烈,國與國的合併不頻繁

2.宗教
中國宗教的發展沒有超越祭祀祖先的層次(宗教與法律為政治服務)
印度宗教涵蓋整個自然體系(政治與法律為宗教服務)

印度的政治威權未集中在一個皇帝身上,而在高度分化的種性祭司(婆羅門)與武士階層(剎帝利)
印度的宗教反而是法治的基礎,中國的法制比較屬於人治

 

 

 

十一、瓦爾那與闍提

印度宗教對政治權力的影響 

中國的菁英階層沒有像印度婆羅門教想像出一套形而上的體制,也一樣獲取與維持權力

 

種性制度源自業的概念,業=人在此世的所作所為,職業的貴賤與高低取決與汙染接近的程度:屠夫、理髮匠、接生婆、清潔工等最卑賤(接觸腐敗物、屍體、血水) 

婆羅門最潔淨、吃素(吃肉=吃死屍)

人一輩子被困在自己的業當中,是否忠實遵守種姓的法,決定死後是升級還是降級

種姓制讓原本的部落更加穩定(各司其職)與自給自足,也有利於商業活動與政治治理

 

然而就軍事動員上,種姓制度束限了可動員的人數與爭取戰功的意圖

另外種姓制度也控制讀寫的能力(厭惡書寫、偏好口述)、造就大批文盲(以利於獨占與維繫自己的地位)

相較之下,中國百姓熟知科舉是翻身的關鍵,因此重視教育(其實是考試)

 

印度婆羅門宗教與種姓社會制度,限制了國家集中權力的能力

國王和行政官員不識字,只能透過高度組織化的種姓祭司階層維護一套標準與秩序。

呵呵,印度歷史如果有秦始皇應該會坑殺婆羅門階層與滅教吧

 

 

 

十二、印度政治實體的弱點
 

孔雀王朝的本質(對照中國秦朝)

1.國家人才招募受到種姓制度的影響,而且是家產制(貴族出身、父親和祖父也是高級官員)

2.核心國家摩揭陀和其他地方透過婚姻與征服建立關係(落敗一方接受名義統治,而秦是殺光對方世族)

3.帝國境內,地方政府的階層是家產世襲制,對地方控制薄弱

4.帝王可以跟地方課稅,但是他不直接介入地方,只有建立情報偵刺網絡

5.婆羅門唯靈論的信仰、認為殺生造業,束限帝國爭伐(相對中國則是法家與功利主義)

6.在印度,權力從來沒有集中在國家;社會文化制度也凌駕政治建制(中國的具體成就反而都是建立極權政府危害人民生活 e.g., 萬里長城,長江三峽大霸)

 

國家與社會兩者權力相互抵銷、取得平衡時,才會出現有自由

中國-國家(一黨獨大)的制約力量太強

印度-社會(種姓)制約的力量太強

 

 

 

十三、奴隸制與穆斯林的脫離部落制

奧圖曼帝國

 

奴隸軍與強徵少年制度
12-20歲的少年會被帶到官員前受檢,有潛力的少年會被帶離父母身邊,送至伊斯坦堡受到伊斯蘭世界最周全的培訓(改信伊斯蘭教);,在宦官指導下接受2-8年訓練,研讀可蘭經、學習各種語言,人數的一成會出任帝國高級行政官員

剩餘九成會進入土耳其禁衛軍,與蘇丹並肩作戰,之後定居於莊園,靠向莊園居民抽稅過活
 

女孩也有類似制度,透過奴隸市場或劫掠者而來,送至後宮培訓,在成為帝國高階官員的妻妾
(哇,在奧圖曼帝國做事,連老婆都有公家配給,但這些女眷應該也肩負督軍政戰的功能吧?!)
限制如下:

這些奴隸所獲賜的官爵、土地都不是私產,不能販賣也不能傳給自己的小孩

不管他們能力多高或貢獻多大,蘇丹一聲令下都可以將他們貶職或處死

 

相較於印度婆羅門教的種姓制,奧圖曼帝國反而不得將穆斯林納為奴隸,因此穆斯林族群反而沒機會成為高官=>有助於解決沙漠部落制度妨礙國家建立的難題

另外這些奴隸少年與王子在同樣封閉的官僚宮中成長,建立深厚的關係,以兄弟個關係治理整個帝國

 

傳統阿拉伯部落民族四處攻城掠地,除了宗教動機外,更有經濟誘因=>為了土地、動產、女人、奴隸與馬

然而分配戰利品往往成為部落民族的難題-分配不均時會兵戎相向

 

 

奴隸軍制的起源

克服從部落徵來、作為軍力基礎的部隊始終打不了仗的問題
=>各部落的人恃寵而驕

開始以外族作為部隊的基礎,用強徵少年來擔任部隊指揮官(買突厥女奴給它們當妻子),創造出一個與原來部落社會不相往來的軍隊階層
=>近似於柏拉圖理想國當中公義城市的護衛者
 

這些奴隸出生於遙遠的異地,被告知訓練(洗腦)只能效忠哈里發,哈里發是國家與公益的化身,只認識他們的主子,只效忠主子一人,沒有任何家系/部落的關係,不得擁有任何私人的物品(連老婆都是公發公用品)=>唯親是用、部落忠誠的衝突的到解決
突然感覺任職於外商、經常被外派的經理人,好似現代版的奴隸,雖然隨著戰功步步高升,但沒有屬於個人的家庭生活、也沒有個人可以帶有與傳承的身外物;只知效忠組織

 

 

如何從分散的部落轉變為國家?

早期的阿拉伯統治者必須促成幾件事

1.學習國家的專制君主與中央集權官僚

2.以宗教先知穆汗莫德的信仰來消弭不同族群、不同部落的差異(以免大家對於原來部落的效忠程度高過國家)

3.利用軍隊的編制來打破部落的藩籬

4.統治者利用廣大非菁英階層的社會單元(貌似公正站在弱勢一方)來對抗寡頭菁英世族,分配利益

5.賦與國王極大權力讓他能夠以強制暴力手段達成和平、弭平紛爭

 

 

 

十四、馬木魯克拯救伊斯蘭 

馬木魯克王朝
 

擊退來犯的蒙古軍(伊兒汗國)

 

在奴隸軍制下,軍隊就是國家

馬木魯克有如某種限制女色的軍事兄弟會,找來黑人宦官有助避免同性騷擾

不能世襲也有助於維持篩選的嚴格標準

 

 

馬木魯克的衰敗

1.蘇丹的挑選機制問題
A由現任蘇丹挑選兒子繼承 or
B非世襲原則=>由各派系選出魁儡蘇丹
非世襲的影響力較大=>造成沒有至高的領導 

2.缺乏號令天下的政治權威
反向委任的問題,本來是蘇丹國王委任高階埃米爾來治理國家,而這些埃米爾也是蘇丹大位的角逐者,彼此存在心節
蘇丹只是一群平起平坐的人當中,較資深的一個。 

3.非世襲原則的式微
每個馬木魯克都想保住自己的家庭與後代社會地位,聰明的人發現可以透過捐出土地、產業供清真寺與醫院等機構使用,同時指派自己的後代來代管這些機構,即可歸避貴族身歿即止的原則(時至今日社會,大企業大老闆則透過慈善基金會) 

4.老一輩的馬木土魯克也會發展出自己的圈子與軍事貴族階層,來對抗年輕新血的挑戰..透過奢華炫富來彰顯自己的身分地位,家中女人也會盡力確保自己後代的利益(呵呵,天下為公的國家建制不敵人性與自私的基因) 

5.整個馬木魯克體制可謂恩庇與尋租,菁英階層一方面利用手上的權力從老百姓與其他菁英階層抽取利益,二方面會內鬥借恩庇來扶植壯大自己派系人馬(呵呵,好多國家與公司內部不正是如此?)

6.葡萄牙海軍截斷香料貿易,蘇丹收入開始減少=>加稅=>民眾想盡辦法逃稅,官員收受回扣=>政治敗壞

7.瘟疫造成越來越難徵招到年幼的奴隸軍人 

8.無法順應當時軍事科技的進步(不讓步兵使用火器,騎兵使用火器有損尊嚴威風) 

9.陸續遭遇強大的外來威脅

 

 

國家是掠奪的黑幫

蒙古人與回教徒等部落建立征服政權的寫照

現代國家比較不會追求掠奪租金的最大化(比較永續與仁慈?)

國家一方面像是公益的維護者(初期),另一方面也像寄生吸血的土匪(末期)

 

 

 

十五、奧圖曼國的運作與衰落 

奧圖曼國=>中央集權+不講私人關係的制度=>不容易征服,但征服後容易治理

法蘭西國=>由各個地方領主組成=>容易征服(divide and conquer),但征服後不容易治理(各地方是親族關係/土地世襲)
 

帝國成長的動力來自於征服與分封恩庇,而成長停滯的因素如下

 

外部因素

1.帝國疆域
1520年,帝國在相隔3000公里兩大戰線雙面作戰:東邊是東歐的奧地利人,西邊是國力重振的波斯帝國=>春天才能動員軍隊,而且得行軍數百哩才能抵達前線;換言之,輕鬆攻城掠地的日子不再;資源的抽取只能越來越依靠來自帝國核心地區而非新增的邊疆區域。

2.環境改變
人口增加與通貨膨脹=>分封變成地主的騎兵越來越難靠土地抽租存活,不少人放棄領地成為土匪
當時科技進步,配備火器的步兵逐漸取代騎兵,要養活這些新式步兵,造成政府更大的財務危機
帝國越大,越需要貨幣而非以物易物,中央政府也遇上財務危機

 

內部因素

1.奴隸軍制瓦解
財務困難,使得管理奴隸軍制的規定形同具文 

2.禁衛軍從國家權力工具變成利益團體
要求禁衛軍終身不娶、沒有遺產的規定不符合人性
 

奧圖曼帝國在政治建置上最大的發明是-奴隸軍制,將外族內為奴隸,然後再拔擢這些奴隸擔任高官(數百年前的美國夢模式?!

罩門在於靠粗放與掠奪式的經濟成長來取得財務資源,未能發展出維持長期生產力的資本主義,經濟與外交上的失策讓帝國無法持續。

 

 

 

十六、基督教削弱了家庭的影響力 

中國、印度與中東,早期的社會組織建置在父系家系的基礎上

由上而下的國家建造工程,都未能打破基礎的親族關係

 

而在歐洲,社會的發展早於政治的發展=>天主教會早於國家的建置

歐洲久經戰亂,父系家系結構薄弱(男人多半戰死),女性可擁有繼承權(繼承王位),告人與被告=>從身分轉為社會契約

女人在西歐擁有較高地位是因為教會謀取私利的意外結果:教會反對改嫁/推動一夫一妻制,讓寡婦得以繼承遺產,矜寡孤獨死後,財產將遺留給教會坐享其成(哇哈,好蘋果橘子的推論XD)

 

 

歐洲地區國家建置的社會背景

較會出於經濟動機,改變婚姻與財產繼承的規則

具備個人所有制傳統、資產在陌生人間轉手的傳統,有利於資本主義的興起

歐洲的社會建制以封地為基礎,而非以親族關係為基礎=>封臣的封建關係,乃是較強者與較弱者之間的契約,雙方都有法定義務,為法人概念的理解立下了先例

中央政府衰弱的時候,封建致使地方安定、司法執行,間接導致了法治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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