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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

筆記:內容分析(限制與注意事項)

有太多研究方法,每個方法各有其適用情境與前提假設,內行人只看以下幾點門道:
1.      題目是否有趣、有意義?題目是否應該這樣問?
2.      這樣的題目是否適合使用這樣的方法來研究(該方法適用此一假設前提和情境)
3.      研究過程的信效度?
4.      前後推理論述的連貫/一致性、內容完整性與結論正確性(可信度/有效度)

外行人與新手類似鐵鎚人,只用自己會的那幾種方法胡亂套用到所有問題上面…XD

知識的疆界有如膨脹的宇宙,不是心力智慧有限的渺小個人所能追趕(學海無涯,唯勤是岸….溺斃的應該佔絕大多數吧…XDD)


內容分析、文本分析與論述分析在社會研究的運用

Disclaimer : 以下均為節錄內容,非個人心得
 

Barelson (1 952) 對內容分析的綜合討論則更常被引用:  內容分析是針對傳播的明顯內容,做客觀、系統、定量的描述 (p. 18)
客觀性指的是在研究過程中,每一個步驟的進行都必須基於釐訂明確的規則和秩序
系統性是內容或領目的採用和捨棄,必須符合始終一致的法則
定量性則是分析內容可按規則對擬訂之類目和分析單位加以計量,用數字比較符號文字出現的次數,以達到準確的要求

Manning & Cullum-Swan (1994)在簡介內容分析法時,也將此法定義為是一種量化的研究技術,是想要透過標準化的計量單位與湖量,將文件之中的特質彰顯出來或作比較(p. 464)

主張質化內容分析的Kracauer 便曾反駁Berelson 的看法: 當分析者企圖由先拆解文本,將文本視為可供測量的單位(字眼、表現、陳述等) ,從而建立文本的意義時,事實上便已經搗毀他們所要研究的客體。

定量的內容分析可以協助研究者從資料中界定主要的概念,對大量既存的經驗資料加以提綱摯領,濃縮要點,常能得到運用問卷調查或是訪談等方法蒐集資料之實徵研究所不容易得到的結論;然而,要留意的是:採用內容分析法,基本上需要對概念加以量化,但是是否每一個概念都可以量化而又如何加以量化,則是相當重要的問題=>對於相關概念的概念化與運作化作清楚仔細的交待,包括其中考量的重點與分類量化的基礎,幫助說明研究的方法論基礎,也可增進研究整體的價值。

內容分析最重要的分析類目的劃分方面,研究者也僅以空泛的字詞來定義其類目,往往只是在套套邏輯(tautology) ,無法說明其分析的「客觀性」及「系統性」的基礎何在? 分類標準與歸類的結果也就不免顯得相當武斷,不同的登碼者(coder) 或分析者的判斷標準與歸類結果不見得會相同,如何取信於人?
「客觀性何在?是否會因人因時困地而決定採用不同的單位界定?

為避免如此的缺點,約請另外兩位擔任評分員,連同研究者三人,進行相互同意度的檢定,這是內容分析研究者不能隨意減省的必要工作。
明確交代編碼人員的組成性質,及其訓練與操作過程(Durant and Rome, 1997; Taylor and Stern,1997; Ford and Kramer Voli. et al., 1998) ,這是內容分析報告寫作必得涵蓋的重要部份,不能任意(或說刻意)加以省略不談。

採用內容分析法的研究者也應該要認識到:即使在其研究之中,已經就信度效度問題作好處理,可以自圓其說,但是這種客觀的科學研究, I應該只是反映在既定時間對既定的問題依既定的方法所做的可能的最精確的量度」
(Wallerstein, 1974' 引自塵海源, 1982 ; 246) ,所以要能舉出實()證,配合上下文脈絡與社會情境作合理解釋,便更顯得必要。

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量化之後意義何在也是研究者應該仔細思考的,並不是每件事物量化之後都會有意義存在,例如,若是試圖從一個心理病患回答問題的答案推論他的心理疾病時,絕對不能只將答案拆成單字,再予以分析,如此是不切實際且了無意義的。

但是由於內容分析的方式主要是透過分類與統計來分析,所以研究者所希望探討的是可以統計的類曰:唯一的條件是這些類目必須是可辨認的,而且其出現的頻率須足夠使統計分析有效(Fiske 原著,張錦華等譯, 1995: 180) ,這是量化取向內容分析法具有的特色,但是也很容易讓研究者忽略了兼顧情境,作出合理且具說服力解釋的重要性(Manning & Cullum-Swan, 1994: 464)
「文本中的意識形態是不可能被讀盡(read off") 的,因為意義是在對文本的詮釋的過程之中產生的,並且文本是開放而允許有多種詮釋的J (Fairclough, 1995: 71) ,作者應該舉證說明國旗的神聖性與榮耀性是被如何的展現,藉由何種人、事、物和何種過程來烘托,以致能推論出其中的顯見性。
就內容分析的研究而言,統計指標的本身,應該要回歸到現象脈絡本身,絕對不能成為一不言自明的自足結論 況且,文本要素之間的序列關聯性也是應該要留意的,亦即,文本當中的陳述、宣稱、觀察或傳遞的訊息,都僅僅只是其中的「要素 (component parts")罷了,他們組合在一起也無法構成文本的總合(Iser 1980: 52) ,以此觀之,其中的互動意涵才更應該是要去處理的

可惜內容分析法在一般經驗研究之被運用,研究者似乎都太著重在文本圖文內容的靜態面向,其中的結構關聯性與互動因此而易被忽視,至於要做到「爬出文本之外J (to climb aboard" the text) ,掌握其「未書寫出來的部分 (unwritten" part of a text) ,則只有仰賴其他取徑之相互配合了。
針對訊息的明顯內容加以描述分析,不去(無法)處理潛隱的內容,是內容分析的一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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