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6年11月12日 星期六

專家的自我要求

是說偶而有機會以所謂"專家"的身份發表觀點影響他人,其實收穫最多的總是自己:
  • 見識不同了不同利害關係人的認知、心態與能耐
  • 拼湊出整個事情了來龍去脈與圈子的樣貌
  • 反省了自己的盲點與想法的偏誤、找出可以既續往前探索的的方向與補強的地方
 
 
幾個回合下來,覺得自己膽子越來越大,敢在一堆博士與大咖面前表達許多未經證實的個人觀點,而且舉例反駁大咖們的觀點
 
 
 
 
其實自己不過如同以下笑話一般:
 
有個男人回家跟老婆誇口炫耀,我今天同時打敗贏過了游泳的冠軍和西洋棋的冠軍
=>跟游泳冠軍比賽下西洋棋、跟西洋棋冠軍挑戰比賽游泳... 
 
 
我跟來自學校的教授學者分享業界實際的觀點心態與運作模式 
跟來自官方的官員分析實際的成本效益與統計偏誤 
跟來自業界的同業分享那些遮遮掩掩的543,其實在外人眼中一覽無遺,無須羞愧或裝模作樣
 
很多大咖與學者專家都對我印象深刻,倒是只有自己內心總是不安:擔心自己會不會散布異端邪說、誤導了群眾
 
好多的專家學者其實都不夠專業與嚴謹(難怪我可以讓人印象深刻),真正的專家學者永遠在很嚴格的自我檢討與反省要求:
 
1.自己是否具備足夠的相關知識、掌握最新的前沿知識?
 
2.講的話、提供的建議是依據正確的知識與分析的架構脈洛,而非個人的利益或道德價值觀
 
3.依據的是自己知識的判斷,而非大咖或同儕的認可與認同
 
 
 
以下這篇文章提供了很棒的自我規範-如何參與公共政策討論 
摘錄: 
兩種聲音,對公共政策的制定,都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十分重要的。
 
第一種是普通大眾的聲音。既然是公共政策,就意味著可能會和每一個人發生切身利益關係。因此,基於自身利益,每一個人——無論專業人士還是非專業人士,來表達自己對相關事件的看法,表達對相關政策的訴求,都有天然的正當性在其中。
 
讓大眾的觀點,大眾對公共政策問題的看法和訴求,通過一個渠道表達出來,這是公共政策本身具備正當性的非常重要的要素。如果脫離了這種言論自由,脫離了基於言論自由對公共政策的觀點表達,公共政策自身的正當性就不復存在了。
 
一個國家的公共政策的出台和實施,一定要讓所有人都能說話。正如有的法學家所強調的,「我們人民(We People)」這個概念背後,是「我們言說者(We Speakers)」。我們每一個社會共同體中的人,都是一個言說者,只有每個人把自己的利益表達出來,匯總之後,最終才能給政策制定者一個信號——怎樣的社會偏好需要得到最充分的保證。這種發聲是一個民主體制的保證,使得社會整體的利益訴求能夠得到充分尊重。因此,我認為,社會當中的所有人,針對公共政策問題,都可以發表自己的觀點。這沒有任何問題。
 
還有第二種聲音。這就是專業人士的聲音。一些時候,專業人士也有自身利益訴求需要表達,與大眾是一致的;但更重要的是,與特定公共政策領域相關的專業人士,需要基於自身專業知識的立場或科學的角度,來發出專業的聲音。這種基於專業立場的表達,和大眾的表達,是不一樣的。
 
相對於大眾基於利益的表達,專業人士更多秉持一種「求真」的角度,做基於專業立場的表達。任何公共政策,它能否真正維護社會中每個人的利益,與政策內容是否準確把握住了相關事物的「真相」,是有關係的。如果政策制定者不知相關真實狀況是怎麼一回事,其中蘊含了怎樣的基本原理,則很可能所制定的公共政策雖然試圖顧及民眾的利益訴求,但最終卻損害了全社會利益。
 
專業人士不應承擔為包括弱勢群體在內的任何大眾群體進行利益表達的功能。專業人士以專業身份出現,表達的專業觀點,並不是基於你的利益或他的利益,而是基於「求真」。
 
如果存在一些弱勢群體,不能很好地發出聲音,這就要求傳媒部門適當調整,作出響應,以便讓這些群體的聲音有更充分的表達。或者需要一些公共組織出面,代表這些弱勢群體發聲。但即便如此,這種發聲也屬於利益訴求,而非「求真」的訴求,即與專業知識和科學無關。
 
公共政策討論中,我們一定要隨時提醒自己,把利益訴求與專業知識訴求區分開來。
 
人們常常認為,言論自由就意味著每一個人都應當有平等發言的權利和機會。在基於利益的表達上,我對此完全同意,言論一定要是自由的,而且是平等的。但在基於專業知識的表達方面,這恰恰是非自由的,是有歧視性的——如果不是專業人士,缺乏相關專業研究,就不能把自己對相應公共政策的發言,說成是出於專業知識、代表著「求真」訴求的。
 
我這裡要強調,專業表達恰恰是有歧視性的。如果一個人不是這個專業領域的研究者,沒有在這個領域做出過、發表過得到同行認可的研究成果,那麼,他就沒有資格在這個領域進行專業表達,他所表達出的觀點,同樣也不會被同領域其他專業人士接受,也就不應成為使得這項公共政策變得更科學的依據。
 
專業知識的觀點表達
 
1.揭示與該公共政策相關的現象和事物的真實面貌,特別地,要揭示相關現象背後各種因素之間的因果關係。 
意識形態的表達、道德規範的表達不是所謂的專業知識(實證的結果才是專業的中性知識)
 
2.專業知識的表達需要恰當的理論分析框架;分析框架是錯的,即便把更多真實素材放到他面前,他得到的結論依然可能是錯的;一個人如果對理論分析框架把握不全面,也可能導致分析得到的只是錯誤的、不應被視作符合專業要求的觀點。 
當討論解決一個社會現實問題的公共政策時,我們必須思考,目前用於分析這個問題的理論框架所要求的假設條件,和我們所談的現實問題背後的約束條件,是否吻合?或者說,是否比較接近?如果我們用的理論框架,其前提假設與現實約束條件相差很大,那麼得到的結果很可能就不可靠。換句話講,我們對專業知識的運用可能就不準確。
 
3.基於準確的理論分析框架,我們大體可以得到一些對公共政策建議有用的觀點或假說。到此還不夠,這些觀點或假說是否真的可用,還需進一步藉助經驗數據分析。經驗分析的作用在於:一是可以幫助我們找出現實的約束條件;二是檢驗理論的假設前提在現實中是否成立。即便理論分析框架的運用是準確的,但如果沒有進一步的經驗分析,來刻畫一個經濟體的基本經濟參數,公共政策討論仍可能走入誤區。
 
三種邏輯錯誤的專業知識表達 
1.單靠邏輯推論而無實證證據 
2.「訴諸權威」是一種邏輯錯誤。權威人士並不在任何一個領域都是權威,也並非權威的所有觀點都正確。 
3.「訴諸經驗」,利用錯誤的舉例,來否定可能正確的結論。
 
三種專業不夠的偽專業知識表達 
1.理論基礎訓練不夠,缺乏對前沿理論發展的了解。 
2.從自己受過嚴格專業訓練的學科領域跨到其他領域討論。不熟悉這個領域其理論框架與討論所需的專業知識,但卻「敢於」表達自己的觀點。 
3.缺乏進行經驗分析的技巧和能力。(量性不懂質性、質性不懂量性)
 
其實也很簡單,就是六個字:「講道理,擺事實。」 
學者如果要強調自己的觀點是專業觀點,首先要講出自己的理論分析框架是什麼,基於這個理論分析框架得到的相關假說是什麼。其次,要用經驗證據來支撐這一假說。有不同觀點者,可以進行質疑,但如前所述,這種質疑不能訴諸意識形態、道德規範,不能訴諸權威或訴諸個人經驗。
 
相應的質疑,也需要基於這三點:理論分析框架是否完整、假說推導是否準確、以及經驗數據的支撐是否充分, 
 
 
公共政策議題的反淘汰
 
有不少嚴謹的學者,他們嚴格約束自己,沒有針對特定公共政策進行專門研究,認為自己研究不夠,就不說話,以免自己的聲譽被降低。這是對的。不發聲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達。這時,當那些不怎麼負責任的人說得比較多的時候,你就會發現,那些發聲音的人裡面,非專業性的聲音就會顯得更多、更響亮。
 
當學者的觀點有差異時,沒有關係,你擺出你的理論假說,我擺出我的理論假說;你擺出你認定的事實,我擺出我認定的事實。在這兩個層面,大家可以充分交鋒。學術共同體的其他成員,會基於自己的專業訓練,來判斷誰的假設,更加逼近相關現實問題的約束條件,誰提出的事實判斷更準確。
 
謂頭銜、專業稱呼,它們具有約束力的前提,是存在有效的聲譽機制。如果缺乏學術共同體,聲譽機制往往就不能起作用。我們會看到,總體上,在美英等已開發國家,專業人士發表專業觀點是很謹慎的。因為在這些國家,存在比較成熟的學術共同體。當學者跨到一個不熟悉的領域,發表並非真正專業、不負責任的觀點之時,學術共同體的成員就會對其聲譽產生懷疑,或直接挑戰其言論,或者降低對他的聲譽評價。在這種學術共同體內部的多邊懲罰機制之下,當每一位學者從維護自身聲譽的角度考慮,從自身職業生涯的長遠發展考慮時,就不會輕易跨界,在自己並不熟悉的領域說不夠專業的觀點。
 
中國目前還缺少這樣的學術共同體。學者跨到自己熟知的領域之外,表達了不專業的觀點,並不會給自己帶來什麼負面影響,反而可能還有一些其他收益。出場次數越多,越能在普通受眾那裡得到名氣,而名氣又和出場費掛鈎。這就難免誘使學者走出自己的領域。在我們這裡,因為聲譽機制失效,「訴諸權威」這件事更需要非常謹慎。不能夠完全相信,所有專家在所有領域說的話都是準確的、具有相應專業水準的。 
 
 
在利益訴求方面,不同社會群體都要有發聲機會,那麼到底誰的利益更重要?如果我們把政府假設為全社會利益的守護者,它自然不應偏袒任何一個群體的特殊利益,而應強調實現社會總福利水平的最大化。在規範意義上,經濟學家不會去強調,某一個群體的利益天然凌駕於其他群體的利益之上,因為找不到判斷誰的利益更重要這樣的社會標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