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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8日 星期六

自私的基因(2/3)

自私的基因


作者 Richard Dawkins
 
 
 
被譽為當代無神論的四騎士

他認為演化的驅動力不是個人、全人類或各個物種,而是「複製子」(replicator),所謂複製者既包括基因也包括迷因(是文化資訊傳承時的單位)。
我們只是自己基因的生存機器和傳播媒介,是一套「生存機器」(survival machine),而這些「機器」的價值體現於是否能夠提高基因存活與繁衍的成功率。道金斯還解釋說即使那些看起來利他(altruistic)的行為都符合這個「自私」的模式。看來無私的行為實際只是基因(即「複製者」)利用生存機器確保自己的複製體更可能存活下去的一個策略。
他崇尚科學與理智並批評世界上宗教是人類製造的騙局。他引用哲學家羅素的比喻,認為信仰上帝就如同相信有一把茶壺在繞火星飛行,雖然我們不能證明上帝和茶壺並不存在,但是他們存在的幾率卻是微乎其微,道金斯表明沒有證據顯示上帝的存在。達爾文的演化論是至今為止唯一能夠解釋物種起源的科學理論,創世論與智能設計並不是科學,因為他們缺乏證據;說上帝創造了萬物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因為我們無法解釋上帝的存在。 

 
 
 
 

 
第五章 生存策略 
不同生存策略的均衡與週而復始
不同物種的生存機器以各種各樣的方式相互發生影響。它們可能是肉食動物或被捕食的動物,是寄生蟲或宿主,也可能是爭奪某些稀有資源的對手。它們可以通過各種特殊方式被利用,例如,花利用蜜蜂作為花粉的傳播者。 
屬於同一物種的生存機器往往更加直接地相互影響對方的生活。發生這種情況有許多原因。原因之一是,自己物種的一半成員可能是潛在的配偶,而且對其子女來講,它們有可能是勤奮和可以利用的雙親;另一個原因是,同一物種的成員,由於相互非常相似,由於都是在同一類地方保存基因的機器,生活方式又相同,因此它們是一切生活必需資源的更直接的競爭者
對烏鶇來說,鼴鼠可能是它的競爭對手,但其重要性卻遠不及另一隻烏鶇。鼴鼠同烏鶇可能為蚯蚓而進行競爭,但烏鶇同烏鶇不僅為蚯蚓而且還為其他一切東西而相互爭奪。如果它們屬於同一性別,還可能爭奪配偶。通常是雄性動物為爭奪雌性配偶而相互競爭,其中道理我們將會看到。這種情況說明,如果雄性動物為與之競爭的另一隻雄性動物造成損害的話,也許會給它自己的基因帶來好處。 
因此,對生存機器來說,合乎邏輯的策略似乎是將其競爭對手殺死,然後最好是把它們吃掉。儘管自然界會發生屠殺和同類相食的現象,但認為這種現象普遍存在卻是對自私基因的理論的一種幼稚的理解。事實上,洛倫茨在(論進犯行為)一書中就強調指出,動物間的搏鬥具有克制和紳士風度的性質。他認為,動物間的搏鬥有一點值得注意:它們的搏鬥是一種正常的競賽活動,像拳擊或擊劍一樣,是按規則進行的。動物間的搏鬥是一種手持鈍劍或戴著手套進行的搏鬥。威脅和虛張聲勢代替了真刀真槍。勝利者尊重降服的表示,它不會像我們幼稚的理論所能斷言的那樣,會給投降者以致命的打擊或撕咬。 
對這一問題的一般回答是:
你死我活的好鬥精神不但會帶來好處,而且也會造成損失,而且不僅僅是時間和精力方面的明顯損失。舉例說,假定
BC都是我的競爭對手,而我又正好同B相遇。我作為一個自私的個體,按理講我應想法將B殺死。但先別忙,請聽我說下去。C既是我的對手,也是B的對手。如果我將B殺掉,就為C除掉了一個對手,我就無形中為C做了一件好事。假使我讓B活著也許更好些,因為這樣B就可能同C進行競爭或搏鬥,我也就可以坐收漁翁之利。不分青紅皂白地去殺死對手並無明顯的好處,這個假設的簡單例子的寓意即在於此。在一個龐大而複雜的競爭體系內,除掉一個對手並不見得就是一件好事,其他的競爭對手很可能比你從中得到更多的好處。 
另一方面,有區別地把某些特定的競爭對手殺死,或至少與其進行搏鬥,對於生存機器而言才是好主意。如果B是一隻象形海豹,擁有一大群妻妾,而我也是一隻象形海豹,把它殺死我就能夠把它的妻妾弄到手,那我這樣做可能是明智的。但即使在有選擇性的搏鬥中也會有損失,也是要冒風險的。進行還擊以保衛其寶貴的財產對B是有利的。如果是我挑起一場搏鬥的話,我的下場同它一樣,很可能以死亡告終。說不定我死它不死的可能性甚至更大。我想同它進行搏鬥是因為它掌握著一種寶貴的資源。但它為什麼會擁有這種資源的呢?它也許是在戰鬥中贏來的。在和我交手以前,它也許已經擊退過其他的挑戰者。它可能是一個驍勇善戰的鬥士。就算是我贏了這場搏鬥而且得到了這群妻妾,但我可能在搏鬥的過程中嚴重受傷,以致不能夠享用得來的好處。而且,搏鬥耗盡了時間和精力。把時間和精力暫時積蓄起來說不定更好。如果我專心進食,並且在一段時間內不去惹是生非,我會長得更大和更強壯。最終我是會為爭奪這群妻妾而同它進行搏鬥,但如果我等待而不是勿促上陣,我獲勝的機會可能更大。
在決定要不要進行搏鬥之前,最好是對得/失進行一番(看似無意識的、但卻是複雜的)權衡。儘管進行搏鬥無疑會得到某些好處,但並非只有百利而無一弊。同樣,在一場搏鬥的過程中,牽涉到讓搏鬥升級還是緩和下來的每一個策略上的決定都各有其利弊,而且這些利弊在原則上都可以進行分析。
 
 
進化上的穩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
策略是一種程序預先編製好的行為策略。例如,向對手進攻如果它逃就追;如果它還擊就逃就是一種策略。
所說的策略並不是個體有意識地制訂出來的,我們把動物描繪成機器人一樣的生存機器,它的肌肉由一架程序預先編製好的計算機控制。凡是種群的大部分成員採用某種策略,而這種策略的好處為其他策略所比不上的,這種策略就是進化上的穩定策略或ESS(均衡)
這一概念既微妙又很重要。換句話講對個體來說,最好的策略取決於種群的大多數成員在做什麼。由於種群的其餘部分也是由個體組成,而它們都力圖最大限度地擴大其各自的成就,因而能夠持續存在的必將是這樣一種策略:它一旦形成,任何舉止異常的個體的策略都不可能與之中擬。在環境的一次大變動之後,種群內可能出現一個短暫的進化上的不穩定階段,甚至可能出現波動。但一種ESS一旦確立,就會穩定下來
人類能夠結成各種同盟或集團,即使這些同盟或集團在ESS的意義上來說並不穩定,但對每個個體來說卻是有利的。這種情況之所以可能,僅僅是由於每一個體都能有意識地運用其預見能力,從而懂得遵守盟約的各項規定是符合其本身的長遠利益的。某些個體為了有可能在短期內獲得大量好處而不惜違犯盟約,這種做法的誘惑力會變得難以抗拒。這種危險甚至在人類所締結的盟約中也是始終存在的。所以在人類這一具有天賦的自覺預見能力的物種中,以最高的長遠利益為基礎的盟約或集團,由於內部的叛逆而搖搖欲墜,經常有土崩瓦解的可能。在野生動物中,由於它們為競爭的基因所控制,群體利益或集團策略能夠得以發展的情形就更少見。我們所能見到的情況必然是:進化上的穩定策略無處不在。
 
 
不同的互動策略
1.鷹派策略-全力以赴,孤注一擲的
2.鴿派策略-以慣常方式進行威脅恫嚇,但不彼此傷害
3.還擊策略-還擊策略者當受到鷹的攻擊時,它的行為像鷹;當同鴿子相遇時,它的行為像鴿子,而當它同另一個還擊策略者遭遇時,它的表現卻像鴿子。還擊策略者是一種以條件為轉移的策略者。它的行為取決於對方的行為。
4.裝模作樣霸凌者-它的行為處處像鷹,但一旦受到還擊,它立刻就逃之夭夭。
5.試探還擊策略者-它基本上像還擊策略者,但有時也會試探性地使競賽短暫地升級。如果對方不還擊,它堅持像鷹一樣行動;另一方面,如果對方還擊,它就回復到鴿子的那種通常的威脅恫嚇姿態。如果受到攻擊,它就像普通的還擊策略者一樣進行還擊。
6.消耗戰,發生在從不參加危險戰鬥的物種中,也許是盔甲齊全的一個物種,它的受傷可能性很小。這類物種中的一切爭端都是按傳統的方式擺擺架勢來求得解決。競賽總是以參加競賽的一方讓步而告終。你要是想贏得勝利,那只要虎視眈眈地注視著對方,堅持到底毫不動搖,直到對方最終逃走。
 
全部都是鴿子,平均得分15
全部都是老鷹,平均得分25
鴿群當中只有一隻老鷹,老鷹會獲勝,老鷹的比例數量漸增
鷹群當中只有一隻鴿子,鴿子不會因爭鬥而死亡,鴿子的比例數量漸增
群體當中的老鷹與鴿子逐漸達成動態平衡(雙頭寡佔理論的生態版)
在一群強調誠實與道德的族群當中,採取說慌偷機摸狗的個體佔便宜
在一群強盜騙子中,採取說誠實說話算話策略的個體會贏得美名與好處
 
實際競爭的情況往往趨向於贏者恆贏,輸者恆書,即使開始時個體的勝利或失敗完全是偶然的,它們會自動歸類形成等級。這種情況附帶產生了一個效果:群體中激烈的搏鬥逐漸減少。形成某種類型的統治集團。在這類例子中,對於以往搏鬥的記憶是具體的而不是一般的。作為個體來說,蟋蟀相互辨認不出,但母雞和猴子都能相互辨認。如果你是一個猴子的話,一個過去曾經打敗過你的猴子,今後還可能要打敗你。對個體來說,最好的策略是,對待先前曾打敗過它的個體應採取相對的帶有鴿派味道的態度。如果我們把一群過去相互從未見過的母雞放在一起,通常會引起許多搏鬥。一段時間之後,搏鬥越來越少,但其原因同蟋蟀的情況不同。對母雞來說,搏鬥減少是因為在個體的相互關係中,每一個體都能安分守己。這對整個群體來說也帶來好處,下面的情況足資證明:有人注意到,在已確立的母雞群體中,很少發生兇猛搏鬥的情況,蛋的產量就比較高;相比之下,在其成員不斷更換因而搏鬥更加頻繁的母雞群體中,蛋產量就比較低。生物學家常常把這種統治集團在生物學上的優越性或功能說成是在於減少群體中明顯的進犯行為。然而這種講法是錯誤的。不能說統治集團本身在進化的意義上具有功能,因為它是群體而不是個體的一種特性。通過統治集團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個體行為模式,從群體水平的觀點上來看,可以說是具有功能的。
 
 
 
第六章 基因的自私算盤
一個準備自我犧牲的利他基因如果要取得成功,它至少要拯救兩個以上的兄弟姐妹(子女或父母),或四個以上的異父異母兄弟姐妹叔伯父,叔伯母,侄子,侄女,祖父母,孫子孫女或八個以上的第一代堂兄弟姐妹,等等。按平均計算,這樣的基因才有可能在利他主義者所拯救的個體內存在下去,同時這些個體的數目足以補償利他主義者自身死亡所帶來的損失。
我們在計算親緣關係指數時,那些簡潔的對稱演算還需要進一步加以調整。就遺傳學而言,祖父母和孫子孫女出於同樣的理由以利他行為彼此相待,因為他們體內的基因有一/四是共同的。但如果孫輩的估計壽命較長,那麼操縱祖父母對孫輩的利他行為的基因,比起操縱孫輩對祖父母的利他行為的基因,具有更優越的選擇條件。由於援助一個年輕的遠親而得到的純利益,很可能超過由於援助一個年老的近親而得到的純利益。 
借用保險統計的類比,我們可以把個體看作是人壽保險的保險商
一個個體可以把自己擁有的部分財產作為資金對另一個個體的生命進行投資。他考慮了自己和那個個體之間的親緣關係,以及從估計壽命的角度來看該個體同自己相比是不是一個
好的保險對象。嚴格地說,我們應該用預期生殖能力這個詞,而不是估計壽命,或者更嚴格一些,我們可以用使自己的基因在可預見的未來獲益的一般能力。那麼,為了使利他行為得以發展,利他行為者所承擔的風險必須小於受益者得到的淨收益和親緣關係指數的乘積。風險和利益必須採取我所講的複雜的保險統計方式來計算。
我們知道誰是我們的親屬,這是因為別人會告訴我們,因為我們為他們取了名字,因為我們有正式結婚的習慣,同時也因為我們有檔案和良好的記憶力。很多社會人類學家對於他們所研究的社會裡的親緣關係感到關切。他們所指的不是遺傳學上的真正的親緣關係,而是主觀上的、教養上的親屬概念。人類的風俗和部落的儀式通常都很強調親緣關係;膜拜祖先的習慣流傳很廣,家族的義務和忠誠在人類生活中佔有主導地位。根據漢密爾頓的遺傳學說,我們很容易解釋氏族之間的仇殺和家族之間的爭鬥。亂倫的禁忌表明人類具有深刻的親緣關係意識,儘管亂倫禁忌在遺傳上的好處與利他主義無關。它大概與近親繁殖能產生隱性基因的有害影響有關。(出於某種原因,很多人類學家不喜歡這個解釋。)
難怪在古早時候的家族與部落,好多的閒言閒語與文化道德束縛制約 
野獸怎能知道誰是它們的親屬呢?換言之,它們遵循什麼樣的行為準則便可以間接地獲得似乎是有關親緣關係的知識呢?提出對親屬友好這條準則意味著以未經證明的假定作為論據,因為事實上如何辨認親屬這個問題尚未解決。野獸必須從它們的基因那裡取得一條簡明的行動準則:這條準則不牽涉到對行動的終極目標的全面認識,但它卻是切實可行的,至少在一般條件下是如此。我們人類對準則是不會感到陌生的,準則具有的約束力是如此之大,以致如果我們目光短淺的話,我們就盲目服從這些準則,即使我們清楚地看到它們對我們或其他任何人都無好處。例如,一些信奉正教的猶太人或伊斯蘭教徒情願餓死而不違反不吃豬肉的準則。在正常的情況下,野獸可以遵循什麼樣的準則以便間接地使它們的近親受益呢? 
如果動物傾向於對外貌和它們相像的個體表現出利他行為,它們就可能間接地為其親屬做一點好事。當然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決於有關物種的具體情況。不管怎樣,這樣一條準則會導致僅僅是統計學上的正確的決定。如果條件發生變化,譬如說,如果一個物種開始在一個大得多的類群中生活,這樣的準則就可能導致錯誤的決定。可以想像,人們有可能把種族偏見理解為是對親屬選擇傾向不合理地推而廣之的結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個體視為自己人、並歧視外貌和自己不同的個體的傾向 
在一個其成員不經常遷居或僅在小群體中遷居的物種中,你偶然遇到的任何個體很可能是你的相當接近的近親。在這樣的情況下,對你所遇見的這個物種的任何成員一律以禮相待這條準則可能具有積極的生存價值,因為凡能使其個體傾向於遵循這條準則的基因,可能會在基因庫中興旺起來。經常有人提到猴群和鯨群中的利他行為,道理即在於此。鯨魚和海豚如果呼吸不到空氣是要淹死的。幼鯨以及受傷的鯨魚有時無力游上水面,為了援救它們,鯨群中的一些同伴就會把它們托出水面。有人曾目睹過這種情景。鯨魚是否有辦法識別它們的近親,我們無從知道,但這也許無關緊要,情況可能是,鯨群中隨便哪一條都可能是你的近親,這種總的概率是如此之大,使利他行為成為一種合算的行為。順便提一下,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事:一條野生海豚把一個在游泳的快要淹死的人救了起來,這個傳聞據說非常可靠。這種情況我們可以看作是魚群錯誤地運用了援救快要淹死的成員這條準則。 
雛雞喜歡跟著母雞在雞群中覓食。它們的叫聲主要有兩種。除了我上面提到過的那種尖銳的吱吱聲外,它們在啄食時會發出一種悅耳的嘁嘁喳喳聲。吱吱聲可以喚來母雞的幫助,但其他雛雞對這種吱吱聲卻毫無反應。另一方面,嘁嘁喳喳聲能引起其他小雞的注意。就是說,一隻雛雞找到食物後就會發出嘁嘁喳喳聲把其他的雛雞喚來分享食物。按照前面假設的例子,嘁嘁喳喳聲就等於是有食物的叫聲。像那個例子一樣,雛雞所表現的明顯的利他行為可以很容易地在近親選擇的理論裡找到答案。在自然界裡,這些雛雞都是同胞兄弟姐妹。操縱雛雞在發現食物時發出嘁嘁喳喳聲的基因會擴散開來,只要這只雛雞由於發出叫聲後承擔的風險少於其他雛雞所得淨收益的一半就行了。由於這種淨收益由整個雞群所共享,而雞群的成員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少於兩隻,不難想見,其中一隻在發現食物時發出叫聲總是合算的。當然,在家裡或農場裡,養雞的人可以讓一隻母雞孵其他母雞的蛋,甚至火雞蛋或鴨蛋。這時,這條準則就不靈了。但母雞和它的雛雞都不可能發覺其中底細的。它們的行為是在自然界的正常條件影響下形成的,而在自然界裡,陌生的個體通常是不會出現在你的窩裡的。
不過,在自然界裡,這種錯誤有時也會發生。在那些群居的物種中,一隻怙恃俱失的幼獸可能被一隻陌生的雌獸所收養,而這只雌獸很可能是一隻失去孩子的母獸。猴子觀察家往往把收養小猴子的母猴稱為阿姨。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無法證明它真的是小猴子的阿姨或其他親屬。如果猴子觀察家有一點基因常識的話,他們就不會如此漫不經心地使用像阿姨之類這樣重要的稱呼。收養幼獸的行為儘管感人至深,但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也許應該把這種行為視為一條固有準則的失靈。這是因為這只慷慨收養孤兒的母獸並不給自己的基因帶來任何好處。它在浪費時間和精力,而這些時間和精力本來是可以花在它自己的親屬身上,尤其是它自己未來的兒女身上。這種錯誤大概比較罕見,因此自然選擇也認為不必操心去修訂準則。 
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就利他行為的演化而言,真正的親緣關係的重要性可能還不如動物對親緣關係作出的力所能及的估計。懂得這個事實就懂得在自然界中,父母之愛為什麼比兄弟/姐妹之間的利他行為普遍得多而且真誠得多,也就懂得為什麼對動物而言其自身利益比甚至幾個兄弟更為重要。簡單地說,我的意思是,除了親緣關係指數以外,我們還要考慮肯定性的指數。儘管父母/子女的關係在遺傳學的意義上說,並不比兄弟/姐妹的關係來得密切,它的肯定性卻大得多。在一般情況下,要肯定誰是你的兄弟就不如肯定誰是你的子女那麼容易。至於你自己是誰,那就更容易肯定了。 
在許多物種中,做母親的比做父親的更能識別誰是它們的後代。母親生下有形的蛋或孩子。它有很好的機會去認識它自己的基因傳給了誰。而可憐的爸爸受騙上當的機會就大得多。因此,父親不像母親那樣樂於為撫養下一代而操勞,那是很自然的。
現在回過頭來再談談父母的利他行為比兄弟之間的利他行為更普遍這個事實。看來我們從識別問題的角度來解釋這種現象的確是合理的,但對存在於父母/子女關係本身的根本的不對稱性卻無法解釋。父母愛護子女的程度超過子女愛護父母的程度,儘管雙方的遺傳關係是對稱的,而且親緣關係的肯定性對雙方來說也是一樣的。一個理由是父母年齡較大,生活能力較強,事實上處於更有利的地位為其下一代提供幫助。一個嬰孩即使願意飼養其父母,事實上也沒有條件這樣做。 
在父母/子女關係中還有另一種不對稱性,而這種不對稱性不適用於兄弟/姐妹的關係。子女永遠比父母年輕。這種情況常常,如果不是永遠,意味著子女的估計壽命較長。正如我在上面曾強調指出的那樣,估計壽命是個重要的變量。在最最理想的環境裡,一隻動物會計算算計時應考慮這個變量,以決定是否需要表現出利他行為。在兒童的平均估計壽命比父母長的物種裡,任何操縱兒童利他行為的基因會處於不利地位,因為這些基因所操縱的利他性自我犧牲行為的受益者都比利他主義者自己的年齡大,更近風燭殘年。在另一方面,就方程式中平均壽命這一項而言,操縱父母利他行為的基因則處於相對的有利地位
欸,聽說讀了經濟學理性人理論(算計損益)的大學生會變得比較現實、功利與自私
讀了這一章,好像也會產生讓人變得勢利與自私的副作用TAT
 
 
 
第七章 動物早懂得家庭計畫 
種群調節理論提出其群體選擇觀點-個體動物為了群體的整體利益,有意降低其出生率。這個理論十分符合人類應該做出的行動-人口太多。人口的多少取決於四種情況:出生,死亡,入境移民和出境移民。人口的增長不但取決於人們有多少小孩,而且也取決於何時生小孩,甚至關心人口問題的人有時也認識不到這一點。因為每代人口往往按某種比率增長,因此,如果你把一代和一代之間的間距拉長,人口每年的增長率就低些。人口加速度地增長會導致嚴重的問題。
野生動物幾乎永遠不會因衰老而死亡:遠遠等不到它們老死,飢餓、疾病,或者捕食者都可以使它們喪生。直到前不久人類的情況也是如此。大部分動物在幼年時期就死亡,還有許多尚在卵子階段就結束了生命。飢餓以及其他的死亡因素是野生動物不可能無限制增長的根本原因,但正如我們所看到的自己物種的情況,我們的物種沒有什麼理由一定要弄到那一地步。只要動物能調節其出生率,就永遠不會發生飢餓。任何具體物種的每窩孵卵數或每胎所生數都相當固定:任何動物都不會是無限制地生育後代的。分歧不在於出生率是否得到調節,而在於怎麼會得到調節:計劃生育是通過什麼樣的自然選擇過程形成的呢?概括地說,分歧在於:動物的控制生育是否是利他性的,為了群體的整體利益而控制生育;還是自私性的,為了進行繁殖的個體的利益而控制生育?
個體為了群體的整體利益而限制自己生育小孩的數量的這種說法與前提,在正常的自然選擇下,不大可能使這種利他主義行為得到進化:對低於平均數的生殖率的自然選擇,表面上看來,這是一個自相矛盾的無理說法。
然而根據於群體選擇理論的講法-凡其個體成員能約束自己出生率的群體,較之其個體成員繁殖迅速以致危及食物供應的群體,前者滅絕的可能性要小些。因此,世界就會為其個體成員能約束自己出生率的群體所佔據。瓦恩/愛德華茲所說的自我約束行為大體上就相等於生育控制,但他講得更加具體,事實上他提出了一個極為重要的概念,認為整個社會生活的種種脈絡就是一種人口調節的機制。舉例說,許多動物物種的群居生活具有兩個主要的特徵,即地域性(territoriality)和統治集團(dominance hierarchies) 
許多動物顯然把很多時間和精力花在保衛上,它們致力於保衛稱為地盤的一塊地域。這種現象在動物界十分普遍,不但鳥類、哺乳動物和魚類有這種現象,而且昆蟲類,甚至海葵也是如此。這塊地盤可能是林間的一大片地方,它主要是進行繁殖的一對動物覓食的天然場地。如知更雀就是這樣。或者,如鯖鷗,這樣的地盤可能是一小塊沒有食物的地方,但中間卻有一個窩。瓦恩|愛德華茲認為,為爭奪地盤進行搏鬥的動物是為了爭奪象徵性的目的物,而不是為了像一點食物這樣的實物。在許多情況下,雌性動物因雄性動物不擁有一塊地盤,而拒絕同其交配。有時,雌性動物由於其配偶被擊敗,地盤被佔領,而很快就委身於勝利者,這情況的確時常會發生。甚至在明顯是忠誠的單配物種中,雌性動物許配的可能是雄性動物的地盤,而不是雄性動物本身。 
如果種群的成員過多,有些個體得不到地盤,它們就不能進行繁殖。因此,按照瓦恩|愛德華茲的觀點,贏得一塊地盤=贏得一張繁殖的證書或許可證。由於能夠得到的地盤數量有限,就好像頒發的繁殖許可證有限一樣。個體可能為取得這些許可證而進行搏鬥,但整個種群所能生育的幼兒總數受到所能得到的地盤的數量的限制。有時,一些個體初看上去好像表現出自我約束力,例如紅松雞就是如此,因為那些不能贏得地盤的個體不僅不繁殖,而且似乎放棄鬥爭,不想再去贏得地盤。它們好像都接受這樣的比賽規則:要是競爭季節結束時你還沒有得到一張進行生育的正式許可證,你就要自覺地克制生育,在繁殖季節期間不去驚擾那些幸運的個體,以便讓它們能夠為物種傳種接代。
瓦恩|愛德華茲也是以類似的方式闡明統治集團形成的過程。在許多動物群體中,尤其是豢養的動物,但有時也包括野生動物,個體能記住對方的特徵,而且它們也知道在搏鬥中它們能夠擊敗誰,以及通常誰能夠打敗它們。這種狀況形成統治集團或啄食等級(peck order),在這種等級分明的社會裡,每一個體都清楚自己的地位,因此沒有超越自己身份的想法。當然,有時也發生真正的全力以赴的搏鬥,而且有時有些個體能夠贏得升級,取得超過其頂頭上司的地位。但正如我們在第五章中所講的那樣,總的說來,等級低的個體自動讓步的後果是,真正持久的搏鬥很少發生,重傷情況也很少見。
呵呵,在現代工商社會的階級組織也是一樣,人沒有比動物高尚/文明到哪裡。
許多以某種模糊的群體選擇觀點來看問題的人,認為這是件好事。瓦恩/愛德華茲的解釋就更加大膽。比起等級低的個體,等級高的個體有更多的機會去繁殖,這種情況不是由於它們為雌性個體所偏愛,就是因為它們以暴力阻止等級低的雄性個體接近雌性個體。瓦恩/愛德華茲認為社會地位高是表示有權繁殖的另一種票證。因此,個體為社會地位而奮鬥,而不是直接去爭奪雌性個體,如果最終取得的社會等級不高,它們就接受它們無權生育這個事實。凡直接涉及雌性個體時,它們總是自我克制,但這些個體能不時地試圖贏得較高的社會地位,因此可以說是間接地爭奪雌性個體。但和涉及地盤的行為一樣,自覺接受這條規定,即只有地位高的雄性個體才能生育,根據瓦恩/愛德華茲的觀點,其結果是,種群的成員數字不會增長太快。種群不會先是生育了過多的後代,然後在吃過苦頭以後才發現這樣做是錯誤的。它們鼓勵正式的競賽,讓其成員去爭奪地位和地盤,以此作為限制種群規模的手段,以便把種群的規模保持在略低於飢餓本身實際造成死亡的水平之下。欸,從此不會再批判拜金女或魯蛇宅男不努力結婚 
炫耀性行為(epideictic behaviour)也許是瓦恩/愛德華茲的一個最令人驚訝的觀點,炫耀性這個詞是他自己杜撰的。許多動物的群居生活佔據了它們很多時間,它們集結成群,在陸地、空中或水裡活動。自然選擇為什麼會有利於這種集體生活,人們對此提出了各種理由,而這些理由或多或少都屬於常識範圍。他認為大批的歐掠鳥在晚間集聚,或大群的蠓蟲在門柱周圍飛舞時,它們是在對自己的種群進行人口普查。因為他提出的觀點是,個體為了群體的整體利益而約束自己的出生率,即當動物個體的密度高時就少生育一些,所以它們理所當然地應該有某種方法去估計動物個體的密度。恆溫器需要有溫度計作為其機械裝置的一個組成部分,上述的情況也正是如此。在瓦恩/愛德華茲看來,炫耀性行為就是經過周密安排的群體聚集,以便於對動物的數量作出估計。他並不認為動物對其自身數量的估計是一種有意識的行為,但他認為這是一種把個體對於其種群的個體密度的直覺同它們的繁殖系統聯繫起來的神經或內分泌的自動機制。
哇,好勁爆的推論;超佩服這些專家的洞見,理論對不對不得而知,但是能夠不涉及任何人類價值道德判斷的這點就令人讚嘆。
 
David Lack拉克對野生鳥類每窩孵卵的數量曾進行過專門研究,但他的學說和結論卻具有普遍適用的價值。每一物種的鳥往往都有典型的每窩孵卵數。例如,塘鵝和海鳩每次孵一隻卵,東亞雨燕每次孵三隻,而大山雀每次孵六隻或更多。每次孵卵數並非一成不變:有些東亞雨燕每次只生兩隻蛋,大山雀也可能生十二隻。我們有理由設想,雌烏下蛋孵卵的數目,像其他特性一樣,至少是部分受遺傳的控制,這就是說,可能存在使母鳥下兩個蛋的基因,下三隻的與之競爭的等位基因,還有下四隻的等位基因,等等,儘管實際情況可能並不如此簡單,現在,自私基因的理論要求我們去探究,這些基因中究竟哪一種會在基因庫中越來越多。表面看上去,使母鳥下四隻蛋的基因毫無疑問會勝過下三隻或兩隻的基因。然而稍加思索就會發現,越多越好的論點絕非事實。以此類推的結果就會是,五隻比四隻好,十隻更加好,一百隻還要好,數量無限最好。換句話說,這樣類推,邏輯上就要陷入荒謬。顯然,大量生蛋不僅有所得,也有所失。增加生育必然要以撫養欠佳為代價。拉克的基本論點是,任何一定的物種在任何一定的環境條件下,每窩肯定都有其最適度的孵卵數。
他同瓦恩
/愛德華茲的分歧就在於他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從誰的觀點來說是最適度的?
瓦恩/愛德華茲認為,這種重要的最適度也就是對群體作為一個整體的最適度,也就是一切個體應力圖實現的最適度。
而拉克卻認為,每一自私個體對每窩孵卵數的抉擇以其能最大限度地撫養的數量為準。如果東亞雨燕每窩最適度的孵卵數是三隻的話,照拉克的觀點來看,意思就是,凡是試圖生育四個子女的個體,較之更加謹慎、只試圖生育三個子女的競爭對手,結果子女可能反而更少。這種情況很明顯是由於四個幼兒平均得到的食物太少,以致很少能夠活到成年。最初對四隻蛋的卵黃配給,以及幼兒孵化後食物的配給都同樣是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因此,拉克認為,個體之所以調節其每窩的孵卵數,絕非出自利他性的動機。它們不會為了避免過多地消耗群體的資源而實行節制生育。它們節制生育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它們現有子女的存活數,它們的目標同我們提倡節制生育的本來目標恰好背道而馳。 
生育太多子女的個體要受到懲罰,不是由於整個種群要走向滅絕,而是僅僅由於它們自己的子女能存活下來的越來越少。使之生育太多子女的基因根本不會大量地傳遞給下一代,因為帶有這種基因的幼兒極少能活到成年。 
表面上看,用自私基因的理論似乎很難解釋這個例子。這些流浪者為什麼不一而再,再而三地想法把地盤上的佔有者攆走,直到它們筋疲力盡為止呢?看來它們這樣做不會有任何損失。但且慢,也許它們的確會有所失。我們已經看到,如果地盤的佔有者一旦死亡,流浪者就有取而代之的機會,從而也就有了繁殖的機會。如果流浪者用這樣的方式承繼一塊地盤,比用搏鬥的方式取得這塊地盤的可能性還要大,那麼,作為自私的個體,它寧願等待,以期某一個體死亡,而不願在無益的搏鬥中浪費哪怕是一點點精力。對瓦恩/愛德華茲來說,為了群體的福利,流浪者的任務就是充當替角,在舞台兩側等待,隨時準備接替在群體繁殖舞台上死亡的地盤佔有者的位置。現在我們可以看到,作為純粹的自私個體來說,這種辦法也許是它們的最佳策略。就像我們在第四章中所說的情況那樣,我們可以把動物看作賭徒。對一個賭徒來說,有時最好的策略不是窮凶極惡主動出擊,而是坐等良機。 
海豹不去驚動那些妻妾佔有者們的美夢,並非出自群體的利益,而是在等待時機,期待著更加適宜的時刻。即使這個時刻永遠也不會到來,而最終落得身無後代。在這場賭博中成為贏家的可能性本來還是有的,雖然最後對這海豹而言,這不是一場成功的賭博。
在數以百萬計逃離的旅鼠,它們的目的不是為了減少那一地區旅鼠的密度!它們是在尋求一個不太擁擠的安身之處,每個自私的旅鼠都是如此它們當中哪一隻可能因找不到這樣一個安身之處而死去,這是一個事後才可以看到的事實。它改變不了這樣一種可能性:留下不走甚至要冒更大的風險 
文獻說明過分擁擠時會降低出生率。有時這種現象被認為是瓦恩/愛德華茲理論的依據。情況完全不是這樣。這種現象不僅符合瓦恩/愛德華茲的理論,而且和自私基因的理論也完全一致。例如,在一次實驗中,把老鼠放在一個露天的圍場裡,同時放進許多食物,讓它們自由地繁殖。鼠群的數量增長到某一水平,然後就穩定下來。這種穩定原來是由於老鼠太多而使雌鼠生育能力減退:它們的幼鼠少了。這類結果時有所聞。造成這種現象的直接原因常被稱為壓力”stress,儘管起這樣一個名稱對解釋這種現象並無助益。不論其直接原因可能是什麼,還需要深究其根本的或進化上的原因。 
瓦恩/愛德華茲的回答解釋為-群體中的雌性能估量自己群體的個體數量並且調節其出生率,以避免食物供應的負擔過重,在自然條件下,過分擁擠就是一種將要發生饑荒的可靠預兆。
自私基因的理論的講法與解釋幾乎完全相同,但仍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區別。凡是那些不以這種方式根據預兆相應行事的對手,即使它們實際生育的幼獸比較多,但存活下來的還是比較少。
假定那些基因促使你生育你無法撫養的子女,這樣的基因會自動受到懲罰,在基因庫中的數量會越來越少。如果能在冬季預知,某種具體食物資源在來年春天是否豐富,從邏輯上說預兆是可能存在的,一個好的預言者從理論上講可以據此年復一年地按照其自身的利益,調節其每窩的生蛋量。冬青果可能是可靠的預兆,也可能不是,但像在老鼠例子中的情況一樣,動物個體的密度看來很可能是一個正確的預報信號。一般地說,雌歐椋鳥知道,它在來年春季終於要餵養自己的雛鳥時,將要和同一物種的對手競爭食物。如果它能夠在冬季以某種方式估計出自己物種在當地的密度的話,那麼它就具備了有力的手段,能夠預言明年春天為雛鳥搜集食物的困難程度。假如它發現冬天的個體密度特別高的話,出於自私的觀點,它很可能採取慎審的政策,生的蛋會相對減少:它對自己的每窩最適量的估計會隨之降低。 
如果動物個體真的會根據對個體密度的估計,而降低其每窩的生蛋量,那麼,每一自私個體都會立即向對手裝出個體密度很高的樣子,不管事實是不是這樣,這樣做對每一自私的個體都是有好處的。如果歐驚鳥是根據冬天烏群棲息地聲音的大小來判斷個體密度的話,每隻鳥會盡可能地大聲鳴叫,以便聽起來像是兩隻鳥而不是一隻鳥在鳴叫,這樣做對它們是有利的。一隻動物同時裝扮成幾隻動物的做法,用來誘使周圍的歐椋鳥降低它們每窩的生蛋量,降低到比實際的最適量還要少。如果你是一個歐椋鳥而且成功地做到這一點,那是符合你的自私的利益的,因為你使不含有你的基因的個體減少了。因此,我的結論是,瓦恩/愛德華茲有關炫耀性行為的看法實際上也許是一個很正確的看法:除了理由不對之外,他所講的始終是正確的。從更廣泛的意義上來說,拉克所作的那種類型的假設能夠以自私基因的語言,對看上去似乎是支持群體選擇理論的任何現象,都能作出充分有力的解釋,如果此類現象出現的話。
 
 
 
第八章 世代之間的算計 
做母親的應該不應該有寵兒?她待子女應該不應該一視同仁,不厚此薄彼?
做母親的有寵兒,這句話實際上是什麼意思呢?這意味著它在子女身上投資時,資源的分配往往不均等。母親能夠用來投資的資源包括許多東西。食物是顯而易見的一種;還包括為取得食物而消耗的精力,因為它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才能把食物弄到手。保護子女免受捕食者之害而承擔的風險也屬資源的一種做母親的可以隨意決定如何在其子女間分配這些資源,或均等,或不均等。 
一個年輕的雌性個體在其成年後應如何利用它的生命資源進行投資?什麼樣的投資策略才是它應遵循的上策?拉克的理論已經告訴我們,它不應把資源分攤給太多的子女,致使每個子女得到的份額過分微薄。這樣做它會失去太多的基因:它不會有足夠的孫子孫女。另一方面,它也不應把資源集中用在少數幾個寵壞了的兒女身上。它事實上可以確保一定數量的孫子孫女,但它的一些對手由於對最適量的子女進行投資,結果養育出更多的孫子孫女。有關平均主義的投資策略就講到這裡。我們現在感到興趣的是,對一個做母親的來說,在對子女進行投資時如果不是一視同仁,是否會有好處,也就是說,它是否應該有所偏愛。 
做母親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決定,它可能發現,拒絕飼養一個個子矮小、發育不良的幼畜,將其名下應得的一份親代投資全部分給它的兄弟姐妹反而來得合算。事實上做母親的有時乾脆把它丟給其他幼畜作為食料,或自己把它吃掉作為製造奶汁的原料,這樣也許划算。
對幼體的年齡如何影響母體的投資傾向,我們可以作出一些更帶普遍性的猜測。如果在兩個幼兒中它只能拯救其中一個,而另一個最終會死去的話,那麼它應拯救其中年齡較大的一個。這是因為,如果死亡的是年齡較大的一個而不是小弟弟,那麼,它一生付出的親代投資中較大的那一部分將要付諸東流。 
然而如果不涉及生死,做母親的可能更感到左右為難-大的有可能憑自己的力量去尋找食物,如果媽媽不飼養它,它不一定會因此死去。另一方面,小的因為年事尚幼,沒有能力自己去找吃的,如果母親把食物給了大哥哥,小弟弟餓死的可能性就更大。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媽媽寧願犧牲小弟弟,它還是可能把食物餵給小弟弟,因為大哥哥畢竟不太可能會餓死。這正是哺乳動物使幼兒斷乳,而不是餵養它們終生的原因。到了一定時候,做母親的就停止餵養一個幼兒,而將其資源留給未來的子女,這樣做是明智的。 
那麼做父母的是否應該有寵兒?,就父親或母親而言,最理想的投資策略是什麼?
一個母親同其現有的以及尚未出生的子女的親緣關係都是一樣的。我們已經懂得,從純粹的遺傳觀點來看,它不應有任何寵兒。如果事實上有所偏愛,那也是出於因年齡或其他不同條件所造成的估計壽命的差異。就親緣關係而言,和任何個體一樣,做母親的對其自身的﹁密切程度﹂是它對其子女中任何一個的密切程度的兩倍。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這意味著它理應自私地獨享其資源的大部分,但其他條件不是不變的。因此,如果它能將其資源的相當一部分花費在子女身上,那將為它的基因帶來更大的好處。這是因為子女較父母年輕,更需要幫助,因而它們從每個單位投資額中所能獲得的好處,必然要比它自己從中獲得的好處大。促使對更需要幫助的個體而不是對自身進行投資的基因,能夠在基因庫中取得優勢,即使受益者體內只有這個個體的部分基因。動物之所以表現出親代利他行為,而且事實上它們之所以表現出任何形式的近親選擇行為,其原因就在於此。 
現在讓我們以一個幼兒的觀點來看一下這個問題。就親緣關係而言,它同它的兄弟或姐妹之間任何一個的密切程度和它母親同其子女之間的密切程度完全一樣。親緣關係指數都是一/二。因此,它﹁希望﹂它的母親以其資源的一部分對它的兄弟或姐妹進行投資。從遺傳學的角度上看,它和它母親都希望為它的兄弟姐妹的利益出力,而且它們這種願望的程度相等。但是,它對自己的關係比它對兄弟姐妹當中任何一個的關係密切兩倍,因此自私貪婪似乎是幼兒行為的特徵。 
但問題並不這樣簡單。如果我和我的弟弟爭奪一口食物,而他又比我年輕得多,這口食物對他的好處肯定比對我大,因此把這口食物讓給他吃對我的基因來說可能是合算的。做哥哥的和做父母的利他行為可以具有完全相同的基礎。 
做父母的最好能夠知道孩子什麼時候高興,孩子如果在高興的時候能夠告訴父母就好了。某些信號,如咕嚕咕嚕的叫聲和眉開眼笑,可能被選擇,因為這種信號使父母知道它們怎樣做才能為子女帶來最大的好處。看見子女眉開眼笑或聽見子女發出得意的叫聲是對父母的最大安慰,正像食物到肚對一隻迷路的老鼠同樣是莫大的安慰一樣。可是,正是由於甜蜜的笑臉和滿意的叫聲總會帶來好處,孩子就能夠利用笑臉或叫聲來操縱父母,使自己獲取額外的親代投資。 
在世代之間的爭鬥中,到底哪一方有更大的可能取勝是沒有一個總結答案。最終的結局往往是子代企求的理想條件與親代企求的理想條件之間的某種妥協。這種爭鬥同布谷鳥與養父母之間的爭鬥相似。
 
判斷一個理論的好壞,要觀看對立反面的觀點與說明
謎之音:
宗教派的論述戰鬥力好弱
信徒口中所謂的靈驗與神的召喚到底是什麼經驗感受啊?
 
戰力比較強大-智慧設計的當代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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