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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30日 星期六

職衛風險分級與暴露評估


嚴格說 CCB化學品分級管理應該稱為化學品"健康"危害分級管理
因為主要是考量毒性、致癌或刺激的健康職衛issue,完全忽略化學品火災爆炸的issue
亦僅適用於固態與液態的化學品,不適用氣態的化學品 

CCB的前身是國際勞工組織( ILO)-國際化學品控制工具( ICCT)
 
 

 

需要做環測的相對單純,比較麻煩的是有PEL卻沒有做環測的401(其他的大概用CCB的方便法門即可交差),要用"科學"方法(=嚇鼠人的統計推論或建模modeling)做暴露評估






謎之工廠吃漢音

 
推動這些科學方法的使用是好事,但是不要只光提這幾個英文的詞到底想嚇鼠誰?
 

更早先的GHS危害分類其實已經相當完備 

如果要針對化學品火災爆炸issue作分級管理
Dow Chemical F & EI 是一個典範(除了考慮物質的燃燒爆炸特性,還考慮至成反應條件、使用量與各項硬體防護措施)

如果要綜合考慮化學品火災爆炸(短時間、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與健康危害(長期間累積造成的職業病變)等兩種不同面相issue
ICCA 化學風險評估指引是個很好的嘗試範例
 

釀成事故的情境太複雜,遑論造成職業疾病的因果推論上有更多時間與背景因素的不確定因素
搞類似風險管理與危害分級,方法論往往走風險矩陣的方便法門
簡化了的風險矩陣,其實是一種很大的扭曲,讓評估結果與common sense有出入或遠離真實發生的情境與路徑(=失去原先意義)
 

風險管理要看危害發生的可能情境與時機
要綜觀Manage Man/Machine/Material/Method/Environment
不能只看Material當中的Chemical
更不能只關照長期的健康危害而忽略火災爆炸的issue
乃至於使用這些化學品的員工、製程條件與設備設施等

 

 

成大蔡老師-作業場所暴露評估與管理技術

考慮作業廠所實際暴露濃度的變異-用統計數量方法推估
 
 

是否超標有健康危害風險的統計概念

謎之音:
PEL是長期暴露健康風險的容許值,與其計較某一瞬間或採樣結果超標的或然率,是否應該看長時間的加權平均會比較有意義與合理?


老美AIHA的理想(有統計控走火入魔的味道...)
 
暴露評估方法論與模式的基本觀念
看逸散量與換氣量=>得出最大與最小的暴露濃度
 
 
再來進階逸散量與換氣量的變異+蒙地卡羅模擬=>推論猜測得出各種暴露濃度的機率分配與或然率
 
 
 
 
最後基於貝氏機率分配兩者的結果套入AIHA的理想分級:
 
 


如果有歷年的檢測數值時更好,一樣可以跑貝氏機率分析,看看落在哪一個等級
(環測結果ND,職安衛的人生是彩色的…)





一整套以統計推論為骨幹去推論暴露濃度與健康風險分級的結果
 
 
 
 

如果不搞蒙地卡羅模擬或者貝氏決策分析的話,那就要硬拼建立擴散模式,估算暴露濃度

老師去左岸的簡報-工作场所现场采样策略与计划

飽和模式


 
完全混合模式


近場/遠場模式




實務的對照:

如果依據SDS,該化學品有健康疑慮,則會有通風排氣工程措施,而且設定排氣量下限,在此抽氣最小風量,能夠將暴露濃度控制在PEL以下,乃至於設有抽氣警報與氣體洩漏警報

至於少量與低於PEL的暴露以及同仁抱怨異味,則會有PPE或減少作業暴露時間等管控措施

乃至於一些工廠設備與製程是在封閉管線當中使用這些化學品,化學品的溢散和其蒸氣壓無關..
(換言之,以上模式的假設前提與實務上的使用情境有相當程度的落差) 
 

產官學立場想法與觀念不同,雞同鴨講與相互對立本來就是合情合理的吧?!
硬是要把學術的東西搞成法規推行到工廠實務,發生災難與需要時間磨合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感覺官方與學界重視(如何分級危害性的)程序與(分析)方法步驟的正確性
而實務界重視的是結果的涵義與是否需要有進一步措施(這些化學品早就在用,光看SDS有危害性與疑慮的,不用分級或搞暴露評估,已經就有工程與管理措施避免健康風險) 

產官學界彼此的窘境與冏態是否百出,要看大家是否要認真的玩這一整套

現在技師公會行情價,聽說光是簽名環測計劃就要價三萬(如果要玩真的,收價會更高)
不知道收了更高價錢的技師,是否真的有能力搞蒙地卡羅模擬或者貝氏決策分析、乃至於建立擴散與暴露濃度模擬模式….

 
 
化學品健康危害風險管理欠缺的不是科學的方法論或是官大學問大的官腔與學術的傲慢,而謙卑、謙卑、再謙卑認識論與本體論,乃至於對於業界第一線勞工心態與實際作業情境脈絡的掌握

 

 

隨文附贈跨國外商的HSE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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