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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1日 星期六

人為什麼要找理由(2/2)

人為什麼要找理由? 

WHY? What happens when people give reasons … and why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48063 


作者:Charles Tilly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harles_Tilly


這本社會學大師的著作,又在我的理科腦與商管腦上開了個洞

這本書應該對他而言,只是小品與散文集


董建宏老師對於Tilly 大師的緬懷

摘錄:

藉由Tilly對人們如何給出理由的分析,我們看到了給定理由背後的社會結構問題。並應該進一步去思考,當面對變局與危機時,我們是否應該為了追尋快速的回復社會秩序的穩定,而放棄了對更深層的理由與動機的探索?我們是否應該為了重新確認你我的社會位置,而片面的接受某些簡化的理由?這些快速與簡化的程序與理由,真的有助於我們社會的和解(reconciling)?在面對不確定的社會恐怖事件(諸如:捷運殺人事件),我們是否就應該接受政府技術化報告與處理,從而陷縮了公民日常生活的自主性,而讓國家機器藉由社會危機快速擴權?





第四章規範


很多的荒謬法律判決與恐龍法官,只不過是遵循法律規範(法條基本教義派)


規範的運作方式

法律的前身:大家認可的習俗、道德規範(行為準則)

目的:提供正當性,讓族群成員能夠相互溝通與相處

意圖:建構制度,制度主義者的理想:凡事都能夠以成文法規範權利義務/罰則

規範、事實情境與如何詮釋認定,三者交互影響(規範有彈性)

對於執法者而言,人不重要(當事人的苦衷或事件情境脈絡),法律與規範才重要(事件是否符合該項法規要件、適用哪些法律項目)



規範與法規的操作(操弄)

透過律師來操弄

爭議訴諸法條規範,而非道德公平

當事人的自述或自訴≠法院認定的事實

判決=法院認定的事實=>對應到各種法條的原則,而非因果關係解釋 ! 

要推翻判決,不過是

  1. 質疑事實認定、證據適用性/效力
  2. 質疑適法要件、引用的法條
  3. 質疑執法程序、違法項目類別


規範與技術描述類似:都有專業的人員來主導(詮釋權與話語權)



以上這段社會學大師的解釋終於讓我知道:為何對於司法體系的人談事故的因果關係與不確定性是對牛彈琴! 搞法律的人其實有如亞斯伯格症患者,就是活在哈利波特般的魔法世界中,無法理解真實世界中的愛恨情仇與人性人腦缺陷! 



醫療規範

如何將複雜多樣的病情與治療方式標準化?

  1. 將症狀分門別類,把病患的問題歸類為可能的病症或科別
  2. 建立提供標準化的詞彙,以方便專業人士相互溝通
  3. 把診斷與治療方式進行配對,配對方式(判別準則)紀錄於手冊或教科書中
  4. 設定優良實踐(Good practice)的標準與準則,以方便老師評鑑學生、衛福部評鑑醫院、法院法官判定醫院醫師是否有醫療疏失


有經驗的醫師一定知道:病患、病症與對應的醫療方式三者之間,無法透過現有規範滿足

這些診斷與判斷,往往是透過師徒問答與個案研討方式來傳遞經驗與知識


隨著醫療發達與實證結果,最佳醫療準則其實不斷改變(存在誤判的風險與不確定性)

醫師為避免醫療疏失與訴訟,渴望各種醫療規範更加公開與標準化(實際上不可能),以因應家屬、律師、保險公司、醫療主管機關的質疑

(鬧到最高醫療委員會其實也是一樣)


美國醫療訴訟的統計

  • 進入法院審理案件的比例:5-7% (多數庭外和解)
  • 審理結果原告(病人/家屬)獲得賠償的比例:14-50%
  • 被告(醫院醫師)獲勝的比例:70-86%


訴訟兩造雙方律師團隊都會找醫學相關證人,主要確認的爭議與問題為繞以下三點:

  1. 在這個診斷與治療的領域,主要有哪些標準與規範?
  2. 醫師或醫院是否違反這些標準或規範?
  3. 如果有違反與違規,這些行為是否導致病患受到傷害? 

法院攻防通常聚焦在前兩項,而非第三項的因果關係認定! 



規範的代價

規範是精英階層或上位者專用的語言,使用者如牧師/拉比、律師/醫師/工程師/技師/會計師、官僚官員、比賽裁判;不過社會的運作通常與這些規範完備或良莠與否無關,一般人多是以敘事(story)來包裝描述與解釋,以上這些菁英階層或者上位者,不過善於將日常生活的common sense與story包裝對應到各種規範、講普通用語轉為專業辭彙


交易成本

官僚體系+社會大眾需要了解相關規範+很多時候這些官僚與規範很恐龍


人變成工具與次要,而非人本與人為主體

  • 法官只管判決與適用法條,不管人情世故
  • 醫生只看病,沒又看到病人
  • 官僚只管保住自己的飯碗,不管自己所作所為是否對社會有幫助/自己的工作有沒有意義與貢獻
  • 法條與科學規範不等於真實與現實世界


規範請神容易送神難

作繭自縛,對社會與個人產生重大的影響




第五章技術描述


美國國家科學院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

https://www.nasonline.org/about-nas/history/ 


研究報告結尾通常呼籲需要更多進一步的研究XD


技術描述的功用

結合系統性知識提供因果解釋(而非敘事story或常識common sense)

技術描述有其專業規範:研究倫理

幫助專業群體溝通與分享共同知識

向其他非專業受眾樹立專業權威

科學期刊寫作與發表不同於一般期刊或媒體

技術描述主要關切的因果關係(why and how),有時研究結論與建議也會提出規範(code) e.g., 如何預防犯罪、降低死亡率


如何避免共有地的悲劇

https://earthbound.report/2018/01/15/elinor-ostroms-8-rules-for-managing-the-commons/ 


Elinor Ostrom’s 8 rules for managing the commons

  1.  Commons need to have clearly defined boundaries.
  2.  Rules should fit local circumstances.
  3.  Participatory decision-making is vital.
  4.  Commons must be monitored.
  5.  Sanctions for those who abuse the commons should be graduated.
  6.  Conflict resolution should be easily accessible.
  7.  Commons need the right to organise.
  8.  Commons work best when nested within larger networks.



規範與技術描述間的競逐

技術描述與因果關係探究之後,下一步是變成規範以提供行為指引與遵循依據

e.g,. 產權歸屬、責任界定


而科學研究多半討論實然,也有各種不同的切入面向與關注焦點

規範則論述應然與運作規則



人類演化的技術描述

生化學家Charles Pasternak “Quest” 一書

https://www.amazon.com/Quest-Essence-Humanity-Charles-Pasternak/dp/0470851457 

從生化的基礎(微觀觀點),談論人跟其他所有生物相似之處- 探尋:搜尋食物與水、伴侶與遮蔽

(千萬年的演化下來)人類跟其他生物的差別在於:搜尋能力

人會思考搜索宇宙的起源、過去的歷史、開拓新天地甚至外星球


Luigi Luca Cavalli-Sforza “Genes, Peoples and Languages”一書

https://www.amazon.com/Genes-Peoples-Languages-Luigi-Cavalli-Sforza/dp/0520228731 

宏觀角度切入,思考:突變如何在數代之間累積,並對一個民族產生影響

回溯各語言間的歷史關連與差異、文化傳播與演進

人類的表面特徵如膚色、髮色等,的確會為了適應氣候而演化產生差異

特定區域的族群,具有獨特的基因庫,基因庫仍然在演化,實體環境也會影響基因庫的演化方向。

以基因演化的角度而言,所謂的「種族」並不存在,原因如下

  1. 表面的遺傳特徵與其他非表面特徵關聯性不大
  2. 不同的”種族”之間,不存在非此即彼的界線分野
  3. 跟黑猩猩相比,人類各族群或種族之間的基因相似性高得多


戴蒙 槍砲、病菌與鋼鐵

https://eshmanager.blogspot.com/2016/01/blog-post_30.html 

地理差異間接塑造了人類各種族或族群的發展

造成各種族或族群發展差異的近因:槍砲(帝國主義)、病菌與鋼鐵(科技)

造成各種族或族群發展差異的近因:地理因素


戴蒙的論述是否為真?其實我們不得而知,但他的論述方式很容易讓人信服-援用專業事證,藉以排除掉某些可能、為另外一些猜想的可能性背書。



再探技術描繪

(科學)技術描繪,就是探就因果關係的論述敘事(story)

只不過相較於敘事,其因果論述或作用力分析更加精確與嚴謹=優越敘事(superior story)

原則如下

  1. 簡化論述範圍
  2. 減少行為與型動者、因與果的數量
  3. 盡避免提及交互作用、非線性反應、內生、中介與調節等複雜效應
  4. 將因果描述限縮在有專業學術支撐站得住腳的範圍
  5. 依據受眾的知識背景,調整你的論述方式


呵呵呵,我又受教見學上了一課





第六章調和理由

遭遇重大變革或事故,大眾的反應就是詢問Why? 要求對事故追就政治、法律與道德責任。

擔任公職、領袖或政治人物的責任與義務就是說明與提供理由


e.g., 911恐怖攻擊發生的理由

敘事:恐怖分子是肇事者,懈怠的官員讓他們有機可乘

慣例:現代生活充滿危險、政治充滿不確定性

規範:我們有自衛的權利,要報復打擊恐怖主義

科學描述:飛機撞上雙子星大樓,燃燒導致鋼梁強度衰減,鋼梁無法支撐重量,大樓倒塌


事故調查委員會,不過是提供一個可信的敘事(story)以滿足大眾


民眾無法接受”慣例”的解釋=>世界上就是有恐怖主義

同理可證,工安也難以接受:事故就是會發生的現實與事實


有知的民眾要求事故調查會回溯911恐攻前的政府各項防範措施

包含1988洛克比空難、1993世貿中心爆炸案

民眾的論述:

  • 反常股票交易沒有受監督,會是運氣問題?
  • 15份不完整的表格獲得入境簽證,會是運氣問題?
  • 機場安檢讓持有美工刀與辣椒噴霧的劫匪登機,會是運氣問題?
  • 航空管理局與國防部的規章未落實,會是運氣問題?
  • 國家緊急事件未立即向政府高層報告會是運氣問題?
  • 只發生一次的異常才能歸咎於運氣問題,規章法律未落實與溝通無效的問題一再發生,不能歸咎於運氣


3000人死於911恐怖攻擊,沒有人負起責任


Hint: 

  1. 其實不是運氣,而是集體鄉愿共犯+沒有足夠資源提升可靠度+型一型二誤判風險
  2. 法律可以懲罰過失,但無法懲罰相信死後或上天堂的恐怖份子
  3. 對於公務體系人員而言,他們認定是法律上的Responsibility(應注意已注意),而非更高層次的Accountability;公務體系人員裁判兼球員,不會自證己罪
  4. 以上這些”運氣”問題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與治標,治本是對症下藥- 恐怖主義



史特恩的恐怖主義研究

以神之名的恐怖主義Terror in the name of God

https://www.amazon.com/Terror-Name-God-Religious-Militants/dp/0060505338 

https://reflections.yale.edu/article/violence-and-theology/review-terror-name-god-why-religious-militants-kill-jessica-stern 

關於恐怖主義,作者探尋的兩個問題

1.什麼樣的不平與冤屈,讓人們加入聖戰組織?

  • 受到歧視與羞辱,將自己的苦難怪罪特定人士
  • 希望自己成為英雄來簡化與淨化自己的人生
  • 他們覺得世界持續墮落(而非自己越來越激進)


2.恐怖主義的領袖如何經營管理組織?

  • 向原本就渴望能夠簡化與淨化人生的人,提供精神/情緒支持與物質獎勵
  • 恐怖組織的運作與管理跟一般組織沒有太大差異:有個領導者,領導者之下有個委員會或理事會,委員會理事會下有各個功能性組織的工作小組,分別負責內部獎懲/資源分配、物資武器採購、宣傳與招募、財務會計(洗錢與勒索收付款);
  • 差別在於恐怖組織他們把自己視為宗教團體與慈善事業(跟有錢的極端個人或政府募款),而非營利組織;透過羞辱、洗腦、相對剝奪和威脅恐懼,而非薪資福利或職稱職等來控制組織成員



學者與教授跟名嘴的最大差別

大學教授要能夠嚴格區分敘事(story)與技術描繪

採信講述superior story(暫代的理論解釋),幫助大學生用批判眼光識讀




每個人都活在理由當中,需要好好認識這四種理由與用途

跟不同類型的人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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