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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7日 星期六

解密陌生人(1/2)

 解密陌生人:顛覆識人慣性,看穿表相下的真實人性。

Talking to Strangers: What We Should Know About the People We Don’t Know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61345

 

這本書打臉孔子- 聽其言觀其行人焉瘦哉

聽其言觀其行or 眼見為憑其實只是加深自己的偏見,無法降低誤判與被騙的機率。

 

 

前言(誤解的誕生)

 

黑人被白警迫害

2015/07 28歲的非裔女子Sandra Bland離開學校開車出去採買路上30歲白人警察 Brain Encinia攔查過程具有爭議後來被拘禁的Sandra Bland在牢中自殺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eath_of_Sandra_Bland

 

《解密陌生人》是嘗試了解那一天在德州鄉下的公路邊真正生什麼事。

 

為什麼要為一樁出了差错的交通盤查寫一本書?

因為那一連串案件引發的辩論無法今人滿意。

一方是有關種族歧視的討論從一萬呎高的地方看這椿案件。(林不見樹)

另一方用放大鏡檢視案件的每一個細節。那個警員是什麼樣子?他究竟做了什麼?(見樹不見林|)

 

就兩方的立場來看,兩方都對。偏見和無能都有助於理解美國的社會問题。但除了誠心誠意發誓下一次更努力避免悲劇外,該如何看待這兩方的邏輯與理由?

 

這個警察是壞警察、還是懷著偏見的好警察?

保守派偏好前一個解釋,自由派偏好第二個。

最後是兩方彼此抵銷。

美國的警察繼續殺人,但這些死傷不再佔據新聞的顯著版面,經過一段时間後就把這些爭議晾一旁,然後轉移注意力到其他事件上。

我不想轉移注意力到其他事。

 

歷史上最壯麗的誤解

1519/02 西班牙征服者Hernan Corte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Hern%C3%A1n_Cort%C3%A9s

與阿茲特克統治者Montezuma 二世

https://www.britannica.com/biography/Montezuma-II

的會面

 

後者對於前者一無所知,只知道他膽子大到敢來阿兹特克,,他带的奇怪武器和神動物馬匹都是阿茲特克人從未見過的。

 

科爾特斯和蒙特蘇馬的會面場景,讓數世纪以來的許多多歴史学家感到著迷。利爾特斯和蒙特蘇馬想進行談話,雖然他們對彼此一無所知。

 

當科爾特斯詢問蒙特蘇馬「你是他嗎?」時,他法直接表達那句話。科爾特斯只會說西班牙語,需要一個叫馬琳(Malinche)印地安女人把阿茲特克語翻譯成馬雅語,馬雅語再透過名叫阿濟(GeroimdelAl)的西班牙傳教士翻譯成西班牙語。

 

於是誤會與災難產生了,蒙特蘇馬說我是「祂」時,意指自己是至高無上的神,聽在科爾特斯耳裡卻以為自己被阿茲特克人當成外來的神....

 

後來的故事結局大家都知道了:

https://de.wikipedia.org/wiki/Spanische_Eroberung_Mexikos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82%B2%E7%97%9B%E4%B9%8B%E5%A4%9C

 

 

 

第一篇 間諜和外交官:兩個謎題

 

第一章 卡斯楚的復仇

中情局對抗古巴的戰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5DQLfqm-gU

 

為什麼連訓練有素+各種測謊技術的中情局優秀人才都會被完全誤導,那普通人又會如何?

 

謎題1:為什麼面對陌生人,我們無法分辨他們是否對著我們說謊?

 

 

第二章 認識元首

 

張伯倫與希特勒的會面

https://storystudio.tw/article/s_for_supplement/talking-to-strangers-1/

https://www.storm.mg/article/2806338?page=1

 

我們如何判斷對方是否說謊:直視對方的眼睛、聆聽對方的陳述、觀察對方的外表與行為

謎題2:為什麼面對陌生人,這些額外的資訊未能幫助我們無法分辨他們是否對著我們說謊,反而還幫了倒忙?

 

 

Sendhil Mullainathan 法官裁定釋放的判決遠不如AI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11/1806816.htm

 

法官的判決依據:被告的年齡、以前的犯行、上次保釋後發生的事、在哪工作、檢察官與律師的證詞+親自和被保釋者對談的感覺

電腦判決只看:報告的年齡和犯罪(再犯)紀錄

 

Hint:

1.人的主觀感覺不可靠,可是人最相信的就是自己(主觀)的判斷與感覺

2.你要暴露在詐騙中,才能掉入詐騙的陷阱。這些騙子與罪犯知道自己的對手充滿戒心=>要騙過很多人才能當上大政客與罪犯(演技超極高超)=>普通人(法官與政界領袖)太高估自己的判斷力

3.被額外的資訊(誠懇的表情或道歉)與各種合理的藉口或說詞理由所干擾

4.「相信自己」可以依據各種線索來看穿人心,但其實人很複雜(讀了以下書才知道人的行為有多複雜)

5.預設對方有誠意與真誠

 

行為

https://eshmanager.blogspot.com/2021/01/1.html

 

 

 

第二篇 預設為真

 

第三章 古巴女王

 

接受CIA局長表彰的Ana Belén Montes(男友為五角大廈工作、弟弟與妹妹都是FBI幹員)其實是位古巴效力的間諜

https://en.wikipedia.org/wiki/Ana_Montes

https://www.fbi.gov/history/famous-cases/ana-montes-cuba-spy

https://edition.cnn.com/2016/07/06/us/declassified-ana-montes-american-spy-profile/index.html

 

「間諜」能夠成功,不是因為他們特別聰明,而是「我們出了問題」- 不曾懷疑過他們

弔詭的邏輯:只有心腹才能把你騙的團團轉

 

受騙:預設為真和說謊與欺騙的社會科學

Duped: Truth-Default Theory and the social science of lying and Deception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343471968_Book_Review_Duped_Truth-Default_Theory_and_the_Social_Science_of_Lying_and_Deception

 

理論上經過上萬年的演化,人類應該具備偵測欺騙跡象的能力,實際上每個人判斷真偽的能力只有50+%

 

原因在於:

1.我們預設他人說的真話>謊話,假定他人說真話Truth-Default比抱持懷疑他人更節省腦力(無罪推定);有罪推定需要舉證,舉證需要長期追蹤=耗費認知心力

2.人說謊的技巧也在演化:當事人會合理化自己做這些事情的動機(古巴女王沒有沒錢、單純覺得米國的外交政策欺負其他國家),理直氣壯不心虛

3. 演化為說謊與欺騙保留了生路,說謊與欺騙是一種生存策略具備niche,每個人都是某些騙子與大說謊家的後代,身上留存同樣的生存本能

4.人中害怕失敗、孤單、無知與恐懼未知導致從重被高大上的seafood/學者專家與官僚體制欺騙

5.揭穿騙局需要勇氣與承擔巨大壓力維繫自尊與難以承認自己會受騙+social bonding- 被親朋好友與自己的孩子學生欺騙:如果你一開始預設對方為假,你無法和對方產生信任與友誼(除非你是亞司柏格或自閉症患者)

 

 

 

第四章 聖愚者

 

大騙子-馬多夫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ernie_Madoff

 

曾是那斯達克的主席

At the firm, he employed his brother Peter Madoff as senior managing director and chief compliance officer, Peter's daughter Shana Madoff as the firm's rules and compliance officer and attorney, and his now deceased sons Mark Madoff and Andrew Madoff. (公司內控內稽都是自己人…)

 

沒有人相信的調查員Harry M. Markopolos(數字控,只看數字不聽看當事人的言行)

https://en.wikipedia.org/wiki/Harry_Markopolos

 

遇設為假與有罪推定才能讓間諜與騙子無法橫行

上市公司的財報約有20%作弊cook the book

花再依聊照護的每一美元當中,有40每分被詐騙或浪費掉

 

 

自知馬多夫是騙局的Harry M. Markopolos

發現馬多夫詐騙帝國遠比想像中大很多,開始擔心自己會有生命危險- 許多有錢有勢的人都和馬多夫有關係(包含美國政商高層、毆洲皇室、黑手黨與販毒集團….可能會有職業殺手來索命),到當地警局報案/要求警長注意,在家中準備武器與子彈、安裝高科技警報系統、每天晚上走不同路回家、不斷看後視鏡。

即便馬多夫自首後,還是活在恐懼當中- 他證明了證管會的無能甚至共謀犯罪。

而我們其他人則當這事件是樁鬧劇、平靜的繼續過日子。

 

俄羅斯民間傳說中的聖愚者yurodivy

聖愚者是不適應社會、自我中心、不受歡迎,有時甚至瘋狂的人。儘管如此,他們卻能通曉真理,因聖愚者是說真話的人,正因如此,他遭社會遺棄。

在現代生活中最接近聖愚者的人是吹哨者,他們願意犧牲對體制的忠誠,而且在許多例子中,犧牲同儕的支持,以掲露詐騙和欺瞞。

 

 

 

第五章 案例研究:淋浴間的男孩

 

賓州州立大學美式足球教練傑利山達司基性侵男孩的醜聞

http://city.udn.com/57293/4746381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erry_Sandusky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enn_State_child_sex_abuse_scandal

欸,從照片中看不出他會是這樣的人,遑論他還是教會衛理工會與兒童慈善機構成員- 小孩圍繞在他身邊、大家對他的印象都是和藹可親

 

當大學是某種聖殿與品牌時,掩蓋醜聞成為某種本能賓州州立大學支付超過一億美元的和解金給這位員工的受害者

https://adventuresusa.pixnet.net/blog/post/394786484

 

位在費城的U Penn (難逃高大上組織的魅力與誘惑TAT)

https://adventuresusa.pixnet.net/blog/post/279710906

 

打破和解金額紀錄的密西根州立大學Larry Nassar

當不止只有大學涉入,扯上美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美國體操協會與奧運金牌時,醜聞會變得更腥(相較之下福原愛的不倫外遇與離婚其實還蠻正常的XD)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arry_Nassar

https://en.wikipedia.org/wiki/USA_Gymnastics_sex_abuse_scandal

 

欸,越是高大上的背後,淹蓋隱瞞的醜陋與罪孽越多(校長像是大家長,相信自己的教職員如同自己的孩子與維繫學校的名聲)

 

 

 

僵屍企業的失敗學(放空經理人的獨到見解)

https://eshmanager.blogspot.com/2019/08/12.html#more

https://eshmanager.blogspot.com/2019/08/22.html

 

 

 

 

第三篇 透明性

 

 

 

第六章 《六人行》謬誤

 

正確而迅速透過對方的表情來理解對方內心的情緒,對於人類的生存極為重要

所以臉部的表情=內心狀態的告示板,對吧?

 

不同文化對於相同表情有不同的詮釋!

e..g, 驚訝或恐懼很容易讓人誤解

恐懼或威脅也容易讓人誤解

 

在第二章當中的電腦判斷(犯人能否假釋)之所以能贏過法官,純粹是因為法官被當事人「顯得後悔」的表情所矇蔽

 

 

 

第七章 諾克斯案(簡短)釋疑

 

美國大學生Meredith Susanna Cara Kercher在意大利佩魯賈被謀殺兇手是Rudy Gued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urder_of_Meredith_Kercher

 

結果反而是Kercher的室友Amanda Knox(和男友狂歡發現Kercher死在她的臥室)跟男友報案後連同Rudy Guede一起被起訴,檢察官認定這是一起毒品與酒精助興下的性派對失控

https://en.wikipedia.org/wiki/Amanda_Knox

 

欸,現實世界當中的偵探與檢調人員不是福爾摩斯,只是很多自以為是福爾摩斯的佛地魔

 

司法冤獄的由來,其實不過是檢察官與法官穿鑿附會事發的因果關係與對於嫌疑犯表情的錯誤詮釋

https://eshmanager.blogspot.com/2014/08/blog-post_23.html

 

我們把正式對方眼睛、能言善道、充滿自信、握手有力、友善具有魅力的人,判定為值得信任(說謊不臉紅、眼神不閃爍)

緊張、不自在、閃神閃爍的判定為不值得信任(其實說不定只是害羞與受到驚嚇)

 

欸,這也解釋了為何人資面談乃至於大學入學甄試的信效度不彰(無須面談、只看對方的經歷或作品集判斷的準確度會更高)

 

()很容易被表裡不一所混淆

把好人判為壞人:只是因為對方沒有表現出受到驚嚇衝擊或者同情憐憫、生活正常

把壞人判為好人:只是因為對方哭泣、顯露出無辜與受到驚嚇

特別是存在文化差異時

 

Hint眼神與表情、甚至自白(可能被屈打成招)都不是客觀證據,DNA與鑑識結果才是!

 

 

 

第八章 案例研究:兄弟會派對

 

兄弟會派對上,喝得爛醉的一男一女,被人發現在草地上炒飯(過程被外人發現、男的心虛想逃走)

男的說這是你情我願,女的說這是強姦

https://www.paloaltoonline.com/news/2015/10/06/brock-turner-to-stand-trial-on-sex-assault-charge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eople_v._Turner

 

男的五項指控被起訴:兩項強姦罪、兩項性侵犯重罪、一項強姦未遂,他對所有指控均不認罪。審判於 2016 3 30 日結束,三項性侵犯重罪成立。2016 6 2 日,聖克拉拉縣高等法院法官亞倫·珀斯基( Aaron Persky)判處當事人六個月監禁,然後緩刑三年,此外必須終生登記為性犯罪者並完成性犯罪者的康復計劃。2017 12 月,特納上訴但於 2018 8 8 日敗訴。特納在監獄服刑三個月後最終獲釋。

 

司法爭議的焦點:酒醉狀態下的同意算數嗎?

 

Hint:

1.適量酒精可以助興,過量酒精誤事

2.嚴重酒醉=失憶(與劑量有關),但不容易喝到失憶的程度(女性相對容易)

3.對於男性而言,當藉口酒精讓自己失去負責的能力時,其實增加了自己犯罪的機率

4.說自己醉得不醒人事不能脫罪

5.減少喝酒對於減少以上性犯罪很有效,但大學生與青年高度反對校園禁酒(沒酒怎麼會 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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