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日前消防管區到廠稽查,說:拿出使用使照(建築物使用執照)來!
馬上讓人覺得跟以往服務輔導為導向的風格有些差距、苗頭不對...
跟過來稽查的消防管區長官喇賽,探聽如此”精實”稽核的原由
想到日前的這個新聞
在此一案例中,倒是消防單位被ㄠ?協助縣府下的工務建管部門清查所有建築物的使用狀況。
就這件事的目的而言(可能是想避免類似阿拉夜店的災難發生吧!),深覺這個工務建管是沒有附加價值與增加成本負擔的一個單位=>因為把自己業務責任(以人力不足為藉口)推給消防隊,而消防隊來稽查,或許也只能看看熱鬧,而看不出大的門道。
再就環安相關的潛在危害來看,火災當然是消防隊的職責,然而毒化物的災害算是環保署,而高壓氣體/作業環境風險等算是勞檢單位;涉及的防火建材與防火巷區隔卻又算是工務建管….
就風險管理而言,把相同的一個issue切給不同的單位來管轄,這叫三個和尚沒水喝;各單位之間都只能本於法規權責,不能撈過界,也只有自己片面的資訊如同瞎子摸象般地施政….
然而就民眾的期待而言,卻是不管、也搞不清楚這官員關起門來的分工和權責,只希望減少和預防這些災害。
所以積極任事的官員,在此一不良的行政結構和權責分工下,會被相關單位認為撈過界、濫權,乃至於多作多錯和受到排擠。
而奉公守法、守本分的官員,遇到這些權責的灰色地帶,不知如何反應與動作,一樣會被K官僚白目。
此乃官員的兩難。
再回到這清查違章建築與違規使用的事件始末來看,我們來猜一猜這件事情與故事劇情會如何發展下去:
以下是個人的想像與猜測
- 消防隊將清查結果回報各縣市政府工務建管單位,結果大約有八成左右的公共建築物和工廠都有違規使用與非法變更的狀況
- 工務建管單位,依法告發這些違規使用與非法變更的狀況,同時要求改善
- 由於為數頗多的廠商被告發,而且難以改善(或說沒有經濟上的可行性),因此這些廠商集體透過各種工會或管道找上議員、立法委員,透過民代向政府陳情施壓
- 也由於受到壓力,所以原先的改善和拆除違建的進度受到阻撓、甚至停頓….直到下次重大公共安全意外和災難發生….
以上劇情演變,了無新意,卻一再重複上演;也造成社會整體福祉的雙輸:
政府官員無法善盡職責
社民大眾無法免於公共危險的恐懼
該如何從這種兩難與雙輸的與惡性循環當中跳脫出來?
解鈴還需繫鈴人
對症下藥的藥方有三:都是針對民選的機關首長
- 接受和認清真相=>現實和理想之間的差距
這點不難,我想這些政治人物應該清楚現實的難堪與殘酷,乃至於學會如何橋事情與折衷取捨;反而是有些份憤青和理盲媒體,比較難以接受;然而事實與真相就是如此難堪,想要達成理想無法一步登天,走兩步退一步可能是必要之惡。
- 認知=>分工不合作是官僚體系的先天特質
機關首長的角色扮演,如同民營機構的經理人,首要任務在於促進單位的對話與溝通,乃至於整合所屬的各項單位、發揮縱效。因此除了搞定自己單位的權責外,更要向外看=>掌握單位權責間的介面與模糊地帶,才能發揮效能。
-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事緩則圓應然與實然
這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普遍存在社會中,也無法一步到位,可能主事的幕僚自己也要反省和思考:如何打破這種惡性循環與認清自己一廂情願想法的誤謬/後遺症;民選首長應該給幕僚一些必要壓力,乃至於從政治現實的角度來拿捏火侯與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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