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6日 星期六

薛兆豐經濟學講義摘錄3

薛兆豐經濟學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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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權利 

自由不等於免費

第046講 權利有別於能力


讓人類有別於動物,長期展開迂迴競爭,從而積累大量財富的原因之一,是人類社會逐漸建立起了精緻的權利體系。權利保護了有效的競爭。所以我們有必要深入探究什麼是權利,權利具有哪些特徵。

權利是通過社會強制而實現的,是別人授予我們的;不是我們自己認為有就有,而是別人認為我們有才有;要別人願意出來保護我們行使的自由,才能叫權利。這是權利的特徵。

獅子王打架最厲害,它佔有了一塊肉后,別的獅子不敢搶,那是因為獅子王的能力在現場。能力,英文叫might。某人有輛轎車,停在辦公室樓下,他用不著拿根棍子守在車旁。只要有人想偷車,就總會有人出來阻止。

車主的能力不在現場,保護他的不是能力,而是權利。他的權利還在現場,因為那是社會上其他人自願給予的保護。權利,英文叫right。

能力,might;權利,right。一個字母之差,意思卻天差地別:能力取決於自己能夠佔有多少,而權利則取決於社會上其他人願意給你多少。



第047講 權利是人賦的而非天賦的

美國著名的律師、法學家艾倫•德肖維茨(Alan Dershowitz)曾經是哈佛大學最年經的法學教授,也是辛普森殺妻案、柯林頓緋聞案中被告的辯護律師。他寫過一本精彩的書,中文名叫《你的權利從哪裡來》,而英文名是Rights from Wrongs: A Secular Theory of the Origins of Rights,直譯就是「權利來自錯誤——關於權利起源的一種現實觀點」。在英文里「正確」和「權利」是同一個詞——right,所以「權利來自錯誤」也可以譯為「正確的事情來自錯誤」。

第一,權利不來自神。每個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神,每個國家有不同的宗教,如果權利是來自神的話,到底是來自哪個神呢?我們該聽誰的呢?

第二,權利也不來自自然。自然本來就是中性的,沒有客觀價值、不帶有主觀價值傾向的,因此權利不來自自然。

第三,權利也不來自邏輯。邏輯是自洽的,要知道一個自洽的邏輯是永遠正確的。不管是在地球還是在月球,邏輯只要是自洽的,它就是永真的。但是永真的邏輯——比如三角形的內角之和等於180度,就永遠等於180度,它是由一個基本的假定推出來的公理體系——不會告訴我們任何關於這個世界的具體知識。

第四,權利也不來自法律。因為法律是有了權利以後對權利的一種體現,如果權利來自法律,我們又憑什麼去評判一個法律體系的正確和錯誤、合適與不合適呢?


德肖維茨的立論是:權利來自人類的經驗,尤其是那些慘痛的經驗、那些巨大的錯誤

每當人類經歷了巨大的錯誤、有了慘痛的經驗以後,就想避免再次發生這樣的錯誤,於是人們就逐漸建立起對權利的約定、對權利的安排,目的是要減少錯誤,減少損失和失敗。所以權利來自錯誤,正確也來自錯誤,人類在過去慘痛教訓的基礎上,一點一點地改變我們社會的制度安排。

世界上幾乎沒有任何一種我們能夠想象出來的權利,歷史上不曾存在過相反的權利。我們今天習以為常的各種權利,包括財產權、隱私權、污染權、征地權、申請破產權、同性戀結婚權等,都是人類經過長期的衝突和博弈慢慢形成的。



第048講 自由不等於免費

自由和免費是兩個連美國的大法官都會弄錯的概念。在英文里,自由和免費剛好是同一個詞——free。但值得注意的是,政治上的自由並不等於經濟上的免費。(Political freedom is not economically free.)


分清人們行使言論自由這種政治權利是一回事,在行使政治權利時,要動用一些經濟資源,則是另外一回事。

經濟資源本身是有主的,應該尊重這些經濟資源的主人,尊重他們的產權。因為他們的產權跟法律所要保障的那些政治權利同樣重要。

幾年前我看到過一條歐洲的新聞,是一群失業者衝進了電視台的直播間,在裏面宣讀了一份聲明:「我們反對失業。」對於這種行為,好多人以為是一種政治權利的宣洩,但實際上電視台的直播間是私人財產,屬於別人的產權,通過侵犯別人的私人財產來宣洩自己的政治主張,是一種侵權行為。


私有產權與人權並不衝突,它們都是人權。私有產權是人們使用和交換特定物品的人權。如果產權的行使受到抑制,那權利就會朝其他方向傾斜(也就是說,那些受權力機關恩準的個人特徵,就會取代那些平等的非個人特徵)。這是產權為什麼那麼重要的原因:產權保護個人自由。



第049講 產權的興起

產權不是天然就存在於我們的社會之中的,它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

由於產權的明確、產權的行使和保護都需要耗費成本,如果必要性不大,就不需要進行各種產權安排。如果我們要分一個饅頭,掰一下就可以了。但如果我們要分的是金條,就需要用上天平和各種測量的儀器。只有當權利的安排帶來的好處足夠大時,人們才去考慮怎樣界定產權,怎樣才能行使和保護產權。


產權興起動力之一:外部性

經濟學家哈羅德•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曾經分析過產權在美洲興起的過程。在美國,起初並沒有非常明確的產權界定。當時人們打獵,見到一隻動物,誰打到就是誰的,不需要進行非常明確的產權界定。

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航海的興起。航海興起后,動物的毛皮可以通過航海運送到歐洲去賣,毛皮變得值錢了,因此打獵的人越來越多了。打獵的人越多,動物的數量就越少。這時就產生了所謂的「外部性」,我們多打一隻,別人就少打一隻。因此,社會就逐步產生了對產權保護的需求。

但問題是,動物的產權怎麼界定?動物到處跑,不能指著一個動物說「這隻動物是我的,那隻動物是他的」。這時人們就需要依靠自然環境的幫助。

在美國的東北部,大多數動物都是穴居動物,它們有個特點,就是離自己的窩不會太遠。因此人們雖然很難界定動物歸誰,但是可以界定哪個山頭歸誰。只要山頭確定好了,基本就可以確定山裡的動物歸誰了。這時就形成了產權界定和行使的一個雛形,一個一個山頭,就從原來的公有慢慢界定到集體所有,甚至界定到家庭所有。


產權興起動力之二:人口集聚

產權興起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交通運輸成本持續大幅下降,使得人和貨物遠距離的旅行和運輸成為可能,而這導致的直接後果,就是人和貨物的高度集聚。

人可以密集地居住在一起,這時人與人之間的各種衝突也就越來越多,於是便產生了對產權,也就是對「排他性權利安排」的需求。

美國黃石國家公園是一個保護大自然的天堂,但它不是由環保人士,而是由鐵路公司建立起來的。因為當時美國有《宅地法》,一塊地誰佔了,誰在上面耕作,它就歸誰,大片的荒地就這樣被人佔有了。

這時鐵路公司發現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害。因為很多人坐火車,在鐵路沿途觀光也是一大需求,如果所有的地都被人開發了,沿途美景遭到了破壞,鐵路公司的生意就會大受影響。於是鐵路公司開始不斷向國會遊說,說要保護沿途的自然景觀不受破壞。最後黃石國家公園就在這樣的目的下建立了。



第050講 產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轉讓權

介紹完產權興起的過程之後,我們來分析產權的三個要素或者三個重要環節——使用權、收益權和轉讓權。三權相加就是一個完整的產權。

使用權

產權的第一個環節是使用權,它的含義是我們能決定資源怎樣使用。單獨理解使用權並不難,難的是在它與所有權衝突時,該如何理解?

使用權與所有權的衝突體現在:如果一件物品的所有權歸一個人,使用權歸另一個人,而另一個人每時每刻都擁有使用權,那這個人的所有權又該如何體現?

例如,在英國,土地的所有權歸英國女王,使用權歸個人。意思是在平時不打仗時,土地怎麼用歸個人;而在打仗時,女王可以徵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之分指的是在不同條件下的使用權。

還有一種有趣的現象:在很多國家,地主是土地的所有者,地主擁有土地的所有權;而農民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他們決定在一片土地上耕種什麼、如何耕作。這實際上是一種分工。因為地主通常直接跟國家機器打交道,負責交稅、尋求保護,所以名義上他們擁有的是土地的所有權;而農民比較善於耕作,他們乾的是技術活,他們決定土地該怎麼使用、怎麼耕作。因此一塊土地分了兩種權——所有權和使用權,實際上代表了一塊土地、一份資源在不同環節、不同側面的使用和分工。


收益分配權

產權的第二個環節是收益權,也就是收益分配權。

一份資產會不斷地提供服務,提供服務就會有報酬,無論是產權的暫時擁有者,還是它的永久擁有者,都有權去分配資產得到的收益,這是資產的收益權。

能夠支配收益權的人有可能是房東,也可能是一個公司的經理,或者是一位國資委的官員。這一點容易理解。


轉讓權

產權的第三個環節,也是最重要的部分,是轉讓權。

如果一個人對某一資產只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但沒有轉讓權,那他往往只是暫時擁有這一資產。


因為轉讓權意味著把一份資產未來永久的、全部的使用權和收益權,一下子批發轉讓了。一個人,只有當他完全擁有一份資產時,他才能一次性地把一份資產未來每一個時刻的使用權和收益權都轉讓出去。


從產權的角度看,人們是不是真正擁有某件物品,最有效的試金石就是看他有沒有權利把它賣出去。



第051講 產權保護之一:財產原則

產權保護的原則分三種:第一種叫財產原則,第二種叫責任原則,第三種叫不可轉讓原則。

財產原則

什麼叫財產原則呢?意思是:一個人想要剝奪別人的產權,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向這個人付費,付到他願意放棄為止。如果是通過這種方法把產權從別人手裡拿過來,那麼這種產權就是根據財產原則進行保護的。在財產原則下,政府只對產權進行了一次干預,那就是確權。確權以後,產權人和其他人自願進行的交易,政府不再干預。


責任原則

第二個原則叫責任原則。責任原則的意思是:當一個人侵害了別人的產權以後,侵害者就要向產權所有者賠償,但是賠償的金額不是由所有者確定,而是由第三方確定。

這個第三方可以是國家,可以是保險公司,也可以是政府官員或者法官。這個原則跟財產原則不同,財產原則是產權交換時,由產權人自己定價,而責任原則指的是,定價由第三方確定。

在實施責任原則時,政府往往做了兩次干預:第一次是確權,第二次是當發生侵權行為時,由政府來決定賠償的金額。


不可轉讓原則

第三個原則叫不可轉讓原則,顧名思義,就是政府禁止所有權人把他所擁有的資產賣給別人。

在不可轉讓原則下,政府對產權的保護進行了三重干預:第一,確權;第二,如果發生侵權行為,由政府決定侵權的賠償金額;第三,政府禁止原來的產權所有者出讓他的產權。


這三種原則哪種更好?我們可能會說,政府干預越少越好,所以財產原則肯定比責任原則更好,而責任原則又比不可轉讓原則更好。是這樣嗎?不一定。

一般情況下,財產原則當然是很好的。有人看中了我們的手錶,唯一的辦法就是出價,出價高到我們願意賣為止。這時我們才是這隻手錶真正價值的最好決定人,這當然是比較理想的狀態。


但有時候,我們不一定能夠完成這樣的交易。比如人的手臂值多少錢,應該由自己來決定,但現實生活中卻不一定。如果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手臂受傷要截肢,對方負全責,這時受害者的手臂能不能通過財產原則,向肇事者出一個價,來賠償自己的手臂呢?答案是不能。


因為交通意外已經發生了,如果讓受害者來開價,可能不是20萬元、200萬元,而是2000萬元、2億元,導致事件最終沒有辦法解決。因此人的手臂在交通事故中值多少錢,得由第三方決定,這是責任原則。


也就是說,在交易費用非常高的情況下,在沒辦法進行事前議價的情況下,我們只能退而求其次,使用責任原則。



第052講 產權保護之二:責任原則

在美國法學院,只要講到侵權法就一定會引用和討論的經典案例,是1908年的「碼頭緊急避險案」(Ploof v. Putnam, 1908)。


碼頭緊急避險案

案情是這樣的,原告帶著妻子、孩子,在湖上開船玩兒,忽然遇到風暴,原告就把船綁到了被告的碼頭。這時被告的僕人發現有人侵入了自家的領地,就把這條船給解開了。結果船被風浪打翻,不僅船被摧毀,原告的妻子、孩子也受了傷,於是原告就起訴這個碼頭的所有者及其僕人,說他們導致了家人和財物的損傷。


這時我們遇到的是兩種財產權之間的衝突,一個是碼頭的財產權,一個是船的財產權,到底應該保護哪一個呢?


我們從經濟學的角度來推算一下,到底誰應該勝訴,誰應該敗訴。

船綁到碼頭上,當然對碼頭有一定的損害,但是這樣的損害是比較輕的。反過來,碼頭的主人為了保持自己碼頭的完整無缺,把別人的船解開,船漂到湖裡后,受到的損失是巨大的。兩害相權取其輕,我們的道德習俗會認為,這個時候我們應該讓原告享有緊急徵用、使用碼頭的權利,用法律術語說,叫「緊急避險權」。


事實上這個案子進行了兩審,不管是一審還是二審,都判決原告勝訴。

由此我們得到一個重要的啟發:我們在保護財產權時,到底是用財產原則還是責任原則,很重要的一個權衡標準,就是看交易費用。因為在1908年的緊急避險案里,原告沒辦法跟被告——碼頭的主人進行任何協商,因為暴風雨已經來臨,協商已經來不及了,這時他就可以緊急徵用別人的財產。


而反過來,如果法院認為這個碼頭必鬚根據財產原則進行保護,那它可以頒布緊急禁制令,禁止別的船隻停靠在這個碼頭上。


現代產權案件中的責任原則


假設有一家藥廠花了很多錢、用很長時間研製出一款新葯,另外一家藥廠仿製了它的新葯。這時法官通常會採用財產原則來保護被侵權的藥廠,即對仿造的藥廠頒布禁制令,禁止它繼續仿造。這是財產原則。


而在另外一些案子里——例如在軟體行業,假設蘋果公司或者微軟公司的軟體產品,幾千萬行、上億行的代碼中有一小部分侵犯了別人的專利——法官就不會採用財產原則來保護專利權人。法官不會勒令蘋果公司或者微軟公司召回所有的產品,改掉裏面侵權的代碼再重新銷售。因為這樣做的成本太高了,上億行的程序里多多少少有點侵權還是正常的。這時法官通常會依照責任原則,勒令那些有侵權行為的公司對被侵權的公司進行賠償,而賠償的金額由第三方來決定。


因此,採用責任原則的一個核心理由是,採用財產原則來保護產權的成本太高,而傷害已經造成,這時只能由第三方對傷害做一個賠償定價。這樣的方式也可以延伸到合同法當中的違約賠償上。



第053講 產權保護之三:不可轉讓原則

政府對財產的保護,通過不可轉讓原則這種保護方式也很常見。例如,一個人神志不清的時候,所簽的協議是無效的;一個人沒有到法定年齡,哪怕他自願成為童工,所簽的勞動合同也不合法;很多國家禁止賣淫,不管是男人女人,賣淫都是違法的。雖然說身體是屬於個人的,但也受到政府的保護,因此個人無權出讓自己的身體,也無權出租自己的身體給別人。此外,器官的買賣在大多數的國家也是非法的。


政府禁止交易通過不可轉讓原則來保護產權的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政府認為一些買賣會引起很大的社會麻煩。允許買賣后,回過頭再來處理買賣引起的各種矛盾,成本太大,因此一開始就阻止這個買賣。例如政府可能規定不能把土地賣給那些帶來大量污染的工廠,或者把一些涉及國家安全的企業賣給外國人等。

第二個原因是,社會普遍認為一些買賣會威脅現存的道德觀,例如賣淫、買賣器官,政府代表大多數人的意願來禁止這種買賣。

第三個原因是所謂的「父愛主義」,也就是說政府覺得自己比個人更了解他們的利益所在,就像父親愛兒子一樣,替個人做主。例如在有的地方,農地雖然是屬於農民的,農民有居住權、耕作權,但他們卻沒有權利把土地賣掉。有很多學者認為,一旦農民把土地賣掉,就會變成失地者,成為遊民,會給社會造成各種各樣的問題。

還有一種所謂的「自我執行的父愛主義」,也就是自己對自己信不過。這種情況也很常見。例如,有很多人第二天有重要的事情需要早起,他們知道一個鬧鐘是不能把自己叫醒的,要準備兩三個鬧鐘,而且要放到自己起床走幾步才能按停的地方。這是一種「自我執行的父愛主義」,他們知道自己在某個時刻、某種情形下會失去理智。有很多人,在喝酒以前會先把車鑰匙交給朋友,因為喝了酒以後,他是不會承認自己喝醉的。



第054講 經濟學家論道路擁堵

世界上的各大城市都面臨一個共同的問題,那就是道路擁堵。


(Arthur Cecil Pigou)的經濟學家,最早討論了道路擁堵問題。他出版過一部書,叫《福利經濟學》(The Economics of Welfare, 1918)。在書中,庇古舉了這樣一個例子。在A地和B地之間有兩條路,一條是快速通道,一條是慢速通道。快速通道的缺點是比較窄,慢速通道雖然很寬,但泥濘、坎坷。如果人們要從A地到B地,會選擇哪一條道路?當然,第一個人會選擇比較狹窄的快速通道,第二個人也選擇快速通道,之後的每一個人都選擇快速通道,但隨著車輛越來越多,快速通道開始變得擁堵,車輛行進的速度就一點點地慢下來了。

最終會有那麼一個人,還是繼續選擇了快速通道,但恰恰是由於這最後一人的進入,快速通道上車輛運行的速度進一步下降,下降到了跟那條慢速通道一樣的水平。

庇古說,最後這個人的選擇,對快速通道上的每一輛車都造成了影響,因此,自由經濟不好。當每個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時,就會傷害別人,所以政府應該管一管,要想辦法阻止一些人進入這條比較窄的快速通道。

庇古提出用徵稅的辦法,把一部分司機從這條路上趕走。庇古建議的這種稅,被後來的經濟學家稱為「庇古稅」。庇古是位大經濟學家,他的書非常流行,他的思想也被大家接受。


到了1924年,芝加哥大學有位叫弗蘭克•奈特(Frank H.Knight)的經濟學家,發表了不同的看法。


庇古認為,人們爭著選用那條狹窄的快速通道,說明放任的市場經濟不好。奈特認為事實正相反,之所以那條路人們會爭著使用,最後導致無序的現象發生,根本的原因是那條路沒有主人,它缺乏私有產權的界定及相應的管理。一旦這條路有了產權、有了主人,這位主人就會善用這條道路,就會有積極性讓這條道路保持暢通無阻,從而盡量使其發揮最大的經濟價值。


這位主人會讓多少司機上路呢?他不會只讓一個司機上路,也不會讓太多人上路。他會讓上路的每個人繳納一定的道路使用費或是擁堵費,使得道路在保持適當擁擠的同時,仍然是一條快速通道,這時這條路就能夠發揮它作為快速通道的最大經濟價值。


這是經濟學家討論擁堵問題的切入視角,他是從資源怎樣才能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這個角度來切入的。



第055講 擁堵費的實踐

擁堵費篩選的不是貧富,而是需求

假設在上下班高峰期,人們在原來交通費的基礎上,單程再交200元的擁堵費,每天上下班雙程,按20天工作日算,一個月就是8000元。這樣的擁堵費實在太貴,一般人是付不起的。也就是說,單程交200元的擁堵費足以把多數人,甚至絕大多數人都擋在門外,不讓他們上路,把道路空出來。

但這時如果有一個窮人,他太太要生小孩,趕著去醫院。哪怕他付不起200元,他也能借200元來付交通擁堵費,將太太迅速送到醫院。


這時候,問題就很清楚了。任何人,當他需要使用道路的時候,他會拿200元來使用這條道路,從而享受到每月支付8000元擁堵費上班的富人的待遇。


從這個角度看,交通擁堵費是巧妙的篩選標準。不是說有錢人就不在乎錢,會整天佔著道路。再有錢的人也會在乎那200元,也會在他不需要的時候把道路讓出來。有錢人也要省錢。因此,擁堵費篩選的不是貧富,而是需求。



第056講 公用品和私用品

經濟學里有兩個特別容易讓人望文生義、產生混淆的概念,那就是私用品和公用品的概念。

私用品英文叫private goods,公用品英文叫public goods。大家可能以為私用品就是私人用的商品,公用品就是大家用的商品;也可能以為私用品是私人提供的商品,公用品是政府提供的商品。這兩種想法都不對。


在經濟學里,公用品和私用品有非常獨特的含義。私用品最關鍵的含義是一個人用,別人就不能用;相反,一個人用的同時不影響別人使用的商品,叫公用品。

一個雞蛋,我吃了你就不能吃;一個蘋果,我吃了你就不能吃;一支鉛筆,我在用你就不能用。一個人用別人就不能用的商品叫私用品。


公用品最好的例子是旋律,一首歌,我哼你也可以哼,我哼一萬遍都不會破壞這個旋律,你也照樣可以哼。一個科學定律,我用一萬遍也不影響你用。這些都是公用品非常好的例子。


那麼,道路是私用品還是公用品?大家不要以為道路是政府提供的,我們都可以用,就說道路是公用品。在相同的時段和路段上,一個人或一輛車佔用,別人或別的車就沒法佔用,所以道路是私用品。


老師講課是私用品還是公用品?這比較難界定。一個課堂里坐著好多同學,這時多一個人進來聽課,好像不會對其他同學造成影響,因此我們可能會說老師上課是公用品,一個人用不影響別人用。但是我們再想想,如果不止一個同學進來,而是十個、百個同學進來呢?答案是有影響的。老師上課還不完全是公用品,它也有一定的私用品的屬性。


一個警察站在街上維持治安,他提供的是私用品還是公用品的服務?

如果有人被小偷偷了東西,這個警察幫他把小偷抓住了。警察幫一個人抓小偷時,就不能幫別的人抓小偷了,這時警察提供的服務顯然是私用品。

但實際上,有警察在就有威懾力在,他起的作用不僅僅是針對已經發生了的犯罪行為,他在那裡,還阻嚇了很多沒有發生的犯罪行為。其他的人雖然沒有直接得到這位警察的幫助,但實際上警察所提供的治安服務具有全局性和共享性,所以別人也能夠從中獲益。這時警察所提供的治安服務,就可以視為公用品。


在經濟學教科書里,一個人能用,別人也能用,我們稱之為「沒有競爭性」;一個人用了別人就不能用,我們稱之為「有競爭性」。有沒有競爭性,是區分公用品和私用品的一個關鍵標準。





第057講 燈塔的故事


保羅•薩繆爾森和羅納德•科斯曾就公共服務有過一次非常著名的爭論,爭論的主題是:燈塔該由誰提供。


薩繆爾森認為燈塔是一種公用品,政府有責任提供公用品。

一個燈塔遠遠地在海中央發出光芒,周圍的船隻看到了燈塔,就知道該怎樣行進,怎樣避開漩渦。燈塔發出來的光芒,一艘船使用並不影響另一艘船同樣使用,因此燈塔提供的服務,是一種地地道道的公用品。而公用品不應該收費,因為無論多少船隻使用這個燈塔,邊際成本都不會增加。

如果非要收錢,哪怕只收很少的錢,也總會有一些窮的船主給不起這個錢。如果他給不起錢,不能利用燈塔發出來的光芒,就有可能誤入歧途,船就可能迷失方向,遭遇不測。

提供燈塔,邊際成本為零,而如果限制別人使用,帶來的損失可能是巨大的。因此燈塔應該由政府提供,而且應該免費提供。


科斯認為,實際上燈塔在英國早就有了,而且燈塔並不是由政府提供的,而是由私人提供的。私人從政府那裡拿到特許以後,就修建了各種各樣的燈塔。

私人修建燈塔后,怎麼收回成本呢?科斯告訴我們,燈塔的建造者在碼頭設立了收費點,船隻只要停靠在碼頭,就會有人在那裡等著收錢。

科斯講的故事是,燈塔雖然發出來的光芒是公用品,但實際上它是由私人提供的,也是可以收費的。雖然燈塔發出來的光芒確實一個人用的同時不影響別人用,但建造燈塔以及維持燈塔運作,都需要耗費大量的資源。我們不能因為燈塔在被使用時沒有邊際成本,就得出結論說它應該免費,畢竟修建和維持都是有成本的。


薩繆爾森和科斯之間的爭論,給我們兩個重要的啟發:

第一,哪怕是公共設施,私人也有積極性提供,私人也能夠從中收費。

第二,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尤其是私用品服務時,可以選擇免費,也可以選擇收費。如果收費,能達到兩個效果:

  1. 可以篩選需求。政府提供的私用品,比如道路,一個人用的時候別人就不能用,如果收費,就能篩選出需求來,誰更需要誰先用。
  2. 能夠進行經濟核算。政府修了一條隧道,如果免費,我們無法知道它在經營上是否合算;而如果收費,我們就能計算出修這條隧道合不合算,並由此推測是否值得再修一條這樣的隧道。




第六章 耐心 想象力決定生產力


不確定性|時間偏好帶來的回報


第058講 易耗品與耐用品


經濟供需圍繞著的一個中心是東西不夠。在東西不夠的情況下,我們講人與人之間怎麼進行財富分配,怎麼進行交換,怎麼對財產進行所有權管理。我們講這一切時,好像沒有時間的存在,一切都好像在一瞬間完成的一樣。

現在,我們要把世界觀延展到一個新的維度,那就是時間的維度。人們通常所說的現貨和期貨,就是在時間維度上進行區分的。我們把今天的貨物叫現貨,明天的貨物叫期貨。現貨跟期貨如何交換,以實現更大的幸福,這是我們這一章要討論的問題。


要討論時間的維度,就不得不提一部重要的著作——美國經濟學家歐文•費雪(Irving Fisher)的經典名著《利息理論》(The Theory of Interest, 1930)。


費雪認為,利息是人類社會最古老的現象之一,它起源於時間,起源於人的耐心。只要與時間有關的現象,都涉及利息。而根據時間的維度,世界上所有的產品、商品、資源,都可以簡單地劃分為兩種:一種叫易耗品,一種叫耐用品。


所謂易耗品,就是能一次性消費完畢的物品。一個蘋果、一個雞蛋、一杯牛奶,一次就能把它們消耗掉。一塊乳酪也是易耗品,當然生產乳酪的時間要比牛奶長,但只是說它生產的時間長,並不是消耗它所用的時間長。


耐用品是它提供的服務、發揮的功能,必須在一個時間段內慢慢發散出來。要花費較長時間才能享受的物品,叫耐用品。比如一幅油畫,我們沒辦法一下子把它完全享受,必須在時間的流逝中慢慢欣賞它,所以油畫是耐用品。


人力資本也是耐用品,必須在時間的維度上才能發揮我們的功用。

很多公司現在招人,都要求員工加班。而我們知道,按照規定,加班時間的工資相當於正常工作時間的兩倍。假設一家公司非常規範,會如實給員工加班費,這時公司有兩個選擇:一個是給現有的員工加班費,另一個是多雇一些人兩班倒。公司會選哪個?公司會選員工加班。

選擇給員工加班費,公司能省很多固定成本,例如工資費、培訓費、管理費,只要付一個人的就可以了。因此老闆更願意讓員工加班。

但員工為什麼願意加班呢?過去有理論說,工作時間太長人就會異化,會忘掉自己是什麼,因而我們應騰出更多的時間,好好充實自己,做一個完整的人。但實際上我們絕大多數人工作時間都超過8小時。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每個人都集聚了大量的人力資本,這些資本是耐用品,而耐用品必須在時間的流逝當中才能兌現。我們不能一口氣把它消耗掉,也不能一下子把它兌現。


比如我們讀了一個博士學位,我們沒辦法把這個學位一下子賣掉。把這個學位價值兌現的唯一辦法就是時間,因而需要工時,需要講課、寫文章。

一種耐用品,只有在時間的維度上才能體現它的價值,發揮它的功能。這是耐用品的含義。任何一種能夠帶來收入的資源、本領或者稟賦,都是一種耐用品。



第059講 不耐產生交易

我們這一講再引入一個新的概念——「不耐」(impatience),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急躁、不耐煩。事實上,在消費的問題上,人有時間上的偏好,不耐是人的自然傾向。


未來是不確定的。產生不確定的原因有很多,自然災害、人為災害等,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誰都避免不了的原因,那就是人會衰老。生命是有限的。

因此只要其他情況不變,人們總是希望早一點消費,因為早一點消費是確定的消費,晚一點消費就是不確定的消費。所以有時經濟學家也喜歡將「不耐」稱為「確定性偏好」


影響不耐的因素有很多:

1.年齡。老人和年輕人相比,老人的不耐就比較強,年輕人的不耐就比較弱,因為年輕人能夠看到更久遠的未來。

2.想象力。大家可能聽過一個著名的實驗,老師跟幾個小孩做一個遊戲,老師把棒棒糖交給小孩,跟小孩說,如果你能堅持半小時不吃,老師會再給你一顆棒棒糖。結果有些小孩兒比較不耐,很快就把棒棒糖吃了;有些小孩兒能忍住,最後沒吃,得到了獎賞。科學家還做了追蹤,發現那些比較自律的孩子,他們的學習成績比較好。

3.自律背後可能就是想象力。那些想象力強的孩子,能夠把以後得到的獎賞看得很大、很重,看得很具體、很明確,這種小孩自律能力就比較強。自律可能源於想象力。今天許多做出偉大成就的人,他們都是在黑暗當中堅持下來的,他們靠的是信念。信念其實就是對未來前景的想象。

4.時局。兵荒馬亂的年代大家看不到未來,覺得未來不明確,因此看手上的耐用品就覺得沒那麼值錢。而那些生活在和平環境里的人,他們看未來就看得比較遠,這時文物就是非常耐用的商品,它們會從那些兵荒馬亂的地方流轉到和平的地方。因為這兩個地方的人,對這種耐用品的估值不一樣。

5.耐心跟其他的因素也有關係,例如「傳統」或「文化」。


未來越是不確定,補償就越大;消費推遲得越久,補償也越大。不耐是利率的基礎,未來越是不確定,接受期貨的人所要索取的補償就越大,這時候利率就越高。



第060講 利率管制及其後果


大多數的宗教、法律和輿論,都對收取利息的行為採取了批評和譴責的態度。例如天主教長期認為收取利息是不道德、不公平的行為,是不可以接受的行為。而放貸者是這些社會裡的反面人物。


如果收取利息的行為受到人為的抑制——比如被宗教、法律、文化、輿論限制住了——也就是出現了利率的價格管制,那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

第一個表現,人們不願意借錢給別人。因為有錢人知道借錢給別人,人家頂多就是還本金,不會給利息,而當中的風險卻要自己承擔。因此沒有人願意讓別人知道他是有錢可借的,裝窮是第一個表現。

第二個表現,黑社會會應運而生。因為明規則不提供保護就需要暗規則,黑社會就是那些有信心、有本事讓人還錢的人。因為他們有信心、有本事,他們也就願意把錢借給別人。這時黑社會所經營的地下借貸市場,就成為公開市場的一種補充。

第三個表現,人們會選用迂迴的辦法支付利息。只要有人願付,有人願收,名目就不難找。例如表面上是一起合作做生意,實際上是借錢,將來不管生意是否做成,利息總是要以經營利潤的名義歸還。以非金錢的方式支付利息,如提供勞動力服務,也很常見。

不管怎樣,社會越是譴責和限制收取利息的行為,人們借錢的方式就越曲折,借貸的交易費用就越高。

比如很多政府為了扶貧,指明給窮人的貸款利息要低一點。這當然是好心,但實際上後果會怎樣呢? 由於窮人還款的能力不高,有錢人是不太願意把錢借給窮人的,這時如果收取的利息更低,他們就更不願意借了。而政府規定的這種低利率,特別是低於市場標準的利率,實際上更容易被那些有錢、有勢、有關係的人享用,窮人反而拿不到



第061講 利率變化支配資本現值


貼現率就是未來價值(期值)轉化為當前價值(現值)的打折程度。

有人要明年給我們1萬元錢,這1萬元在今天看來值多少錢,這跟貼現率有關。如果未來很確定,我們很有信心拿到這筆錢,也不在乎當中等待的時間,這時貼現率就低,打折的程度就低,明年的那1萬元,今天的現值就比較接近1萬元。


一個投資項目的盈利前景,跟貼現率也有莫大的關係。如果我們是項目經理,下屬彙報一個投資項目,他跟我們說再過多少年就能賺錢,這時這個項目到底值不值得投資,選擇一個什麼樣的貼現率就很關鍵。

如果選擇一個比較高的貼現率,未來賺的錢在今天看來就不太值錢,這很可能就是一個不值得投的項目。但是如果我們的下屬想要投這個項目,就會故意把貼現率說得低一點,打的折少一點,這時這個項目立馬就變成一個值得投的項目。


一個人是否自律,跟自己的貼現率也有很大的關係。好多人當年發生貪腐行為時,並沒想到自己的官職或者生意能做這麼大。當時覺得做這些事情無所謂,眼前能升上去或者活下來是最要緊的。那時他們對未來看得還不夠遠。

等到他們的生意做得很大、官做得很大時,就挺後悔當年做過的事情。當年做過的事情就被稱為「老寒腿」,就是早年積攢下來的一些隱患。一個人越是能把未來看得遠、看得重大、看得清楚,他對自己的自律就會越強。


環境保護是一個經濟問題:今天我們要限制多少能源的消耗,來換取明天更晴朗的天空、更美好的環境?今天我們要做出多大的犧牲,來換取明天的好處?


因而斯通整個報告的核心思想是:為了換取100年後更好的環境,我們今天要做出巨大的犧牲。而他得出這個結論的巧妙之處就在於,他選擇了一個超低的、不正常的貼現率。


選擇0.1%的貼現率,意味著人們對未來極其看重,人們有超強的耐心,把100年後的事情看成好像是明天要發生的事情一樣。如果是這樣,我們今天就值得做出非常大的犧牲,來換取明天——而不是100年後的——那100元錢。


而4%、6%,甚至10%,是今天這個社會比較通行的貼現率。但是在報告中,斯通選擇了一個非常奇怪的貼現率:0.1%。如果貼現率是0.1%的話,100年後的100元相當於今天的90元。


包括威廉•諾德豪斯(William Nordhaus)和凱文•墨非(Kevin Murphy)在內的很多經濟學家都站出來發表文章批評斯通,說他故意選擇了一個不切實際的貼現率,來支持他不切實際的環保政策。這些經濟學家認為,只有選用通行的貼現率,才能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議。



第062講 投資就是時間上的平衡消費


投資和消費似乎是涇渭分明的:要麼是投資,要麼是消費。有人也許會問,它們之間的區別真的有這麼明晰嗎?

們每天吃飯,是投資還是消費?吃飯當然是消費,但是不吃飯我們還能工作嗎?為了能工作,每天吃的飯就是投資。


度假旅行,是投資還是消費?一般人會說這當然是消費。但我們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投資,這是對記憶力的投資。將來我們老了、走不動了,只能坐在安樂椅上了,這時我們還能在腦海里播放昔日的美好時光。年輕時的旅行是為年老時的回憶所做的投資。

可見,投資和消費之間並沒有必然的區別。


阿爾欽在他的教科書里提過的一個有趣問題:我們都知道,要是連餓三天才吃一頓飯,那頓飯會非常香,感受也好極了。但是我們每個人,為什麼不會為了追求那種特別美味的感覺,連餓自己三天才吃一頓,而是每天都吃三頓飯呢?

答案在於,我們追求的不是一剎那的最高幸福,我們追求的是幸福總量的最大化。所以我們每天都吃三頓飯,這樣會使得幸福總量最大化。


節制飲食、運動健身,這些決定其實都跟人們對未來的預期有關,人們追求的是未來收入的最大化,而不是一瞬間享受的最大化。

同樣的道理,有些醫生就說,如果他的病人超過了80歲,他就不會讓他們太過節制飲食,因為享受當下的快樂也挺重要的。



第063講 股價究竟能不能預測


股價是否可以預測?研究股價變化的歷史,是否有助於推測其未來的變化呢?這是個耐人尋味的問題。

做學問的基本信念:相信凡事皆有規律


這時我們面臨的,就是兩個分離的世界:一個世界是我們真實的世界、看得見摸得著的物理世界。在這裏,一切都按照自然規律有條不紊地進行著。另一個是看不見、摸不著的觀念世界。在那裡,人們時刻在形成、比較、交換和修正對未來的預期。這些預期的變化直接決定著資產現值的變化。預期變了,現值就變;預期不變,資產的現值就不變。


那麼,什麼才會改變預期呢?新的知識。只要有新的知識,預期就會發生改變,也只有新的知識才能改變預期。

什麼叫新的知識?顧名思義,就是那些今天不知道、明天才知道的信息。既然是今天不知道的信息,那它一定是意外。也就是說,只有意外的消息、想不到的消息,才會改變資產現有的價格。

既然如此,資產現有價格的變化還能預測嗎?不能預測,因為我們沒辦法在今天知道明天才會知道的知識。



第064講 股市到底有沒有泡沫


我們前面講了,每當事物發生了新的變化,形成了新的消息,這個消息很快就會被人們接收並消化,然後體現在對資產價值的重新估算上。在美國股市上,這個消息消化的過程有時快到只需要幾毫秒的時間。


經濟學家尤金•法瑪(Eugene F. Fama)後來把這個思想系統地表述出來,提出了「有效市場假說」(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理論。這個理論的核心含義是,資產的價格已經反映了關於資產內在價值的所有可得信息,所以它們的價格就是最有效的價格。


法瑪的有效市場假說要告訴我們的是,資本市場沒有泡沫,資產價格的波動非常有效,已經準確反映了所有可得的信息。


另外一派經濟學家,他們認為市場是存在泡沫的。這一派的領袖之一是經濟學家羅伯特•希勒(Robert J. Shiller)。

希勒的一本書就叫《非理性繁榮》(Irrational Exuberance, 2000)。希勒指出了一次又一次的股市泡沫,他證明市場並不是那麼有效的,資產的定價有時候過高、有時候過低;人是非理性的,人們的反應有時候不足,有時候又過激。事實證明,很多時候他都說對了。


價格泡沫的討論,最複雜的地方在於,人對自己的預期會產生預期,預期重重疊加,就會產生測不準現象。


部分經濟學家認為,資產的價格最終是由資產本質的、內在固有的價值決定的。一個女孩兒最終能不能贏得選美大賽,取決於她本身是否漂亮。


但另一部分經濟學家卻持相反的觀點。經濟學家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就曾經在他的名著《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Interest and Money,1936)中提出了關於股市價格的「選美理論」。他認為,資產的價格不取決於資產內在的價值,而僅僅取決於人們認為它是否有價值。一個女孩兒最終能不能贏得選美大賽,取決於人們覺得她能不能贏得選美大賽。


人們投票選美的時候,選的不是他們心目中最漂亮的那位,而是他們認為的別人會選的人。一個女孩,你覺得她漂不漂亮不重要,關鍵是你覺得別人會不會選她。


一隻股票,哪怕它的業績很差,不存在什麼持續的盈利能力,但只要你相信有人在炒這隻股票,有人願意買這隻股票,你就會繼續增持這隻股票。你知道這麼做是傻的,但是你還這麼做,因為你期待後面有人比你更傻,能夠以更高的價格接手你的股票。


尤金•法瑪的有效市場假說和羅伯特•希勒的市場泡沫論,哪一個更正確呢?

這個問題真難,不僅是我們覺得難,諾貝爾經濟學獎評審委員會也覺得難,最後他們把2013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同時頒給了尤金•法瑪和羅伯特•希勒。可能評審委員會也實在分不出到底誰比誰更正確。


我自己則更偏愛尤金•法瑪的有效市場假說。因為他說的是,知識、規律一旦被人們掌握,就會融入他們對新的消息的消化過程當中去,哪怕羅伯特•希勒所講的泡沫理論是對的。



第066講 未雨綢繆:儲蓄還是買保險


中國有句話叫未雨綢繆,意思是今天要為未來的不確定做準備。有意思的是,儲蓄和買保險,都是應對未來不確定的方法,兩者有什麼不同呢?

人的三種風險偏好

我們先介紹三種對待風險的不同態度:一種叫風險厭惡,一種叫風險偏好,還有一種叫風險中性。


再看儲蓄和買保險之間有什麼區別。

一個人現在還年輕力壯,但將來年紀大了可能會生病,為了預備將來治病的錢,有兩種做法。一種是現在就開始存錢,每個月拿出10%的收入存起來;另一種是每個月拿出10%的收入去買保險。


這兩種做法的區別在於,如果是用儲蓄來未雨綢繆,將來年紀大了沒生病,儲蓄沒有被花掉,就賺了。但是如果運氣不好,生了大病,這份儲蓄就會被用掉,個人財富就會減少。

通過儲蓄來未雨綢繆,它的特點是未來的結局可變,是有風險的:要麼保有原來的這份儲蓄,要麼這份儲蓄被用掉。


保險的原理

買保險的原理不一樣。買保險的人是風險厭惡型的人,不喜歡變化,不喜歡未來收入跌宕起伏,他只想要一種服務:無論未來如何,自己的收入都一樣。


要注意,不是說他希望未來的收入都很高或者都很低,他是希望無論自己未來如何,獲得的收入都是一樣的。他要的是那種「收入一樣」的感覺。

有人有這種需求,就有人會提供這種服務,這種服務就是保險的服務。


投保的事項必須符合三個基本前提條件:事件的概率性、概率的不相關性和概率的獨立性。

第一,投保的事項一定要有概率性,不能是確定的。如果已經生了病,那就不能買健康保險,因為生病已經是確鑿無疑的事情了。生病之後,保險公司還要保,那就是做慈善,或者補貼,而不是商業行為。

第二,每一個投保人所具有的風險概率是互不相關的。也就是說,投保的風險不能是全局性的,不能是涉及所有人的。比如全球性的核污染、氣候災害,這種風險保險公司沒辦法保。

第三,概率事件是獨立於投保人意願的。也就是說,投保人自己不能夠控制風險的概率。生病,投保人沒辦法控制,這可以保;交通意外,投保人沒辦法控制,這可以保。但是談戀愛分手,這不能保,因為分手與否,投保人有很大的主觀能動性;考試不及格,不能保,因為考試及格與否,投保人也有很大的能動性。



第067講 保險的運作原理


保險公司競爭招數之一:細分

設想有另一家保險公司站出來,跟所有人說:這家保險公司的經營模式不夠好,我們會提供一種更好的投保方式,我們準備把投保的人群分為兩種:一種是年輕人,一種是老年人。年輕人買年輕人的保險,保費比較低;老年人買老年人的保險,保費會高一些。

當這家公司出現后,許多年輕人就到這家公司來投保,因為他們被佔便宜的機會減少了,當然他們要交的保費也就下降了。

這時又有第三家保險公司站出來說:我們公司不僅把人群分為兩種,還會把投保人分成100種,同歲的人放在同一個組裡。可以想見,第三家保險公司又比第二家保險公司更具吸引力。

照這個邏輯推下去,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會更加白熱化。它們不僅把人按照同歲的標準來區分,它們還按月、按天、按出生的時辰把人做區分。分得越細,同一個細分組裡人的風險就越接近,他們被別人佔便宜的可能性就越低,要交的保費也越低,人們也就更願意到這樣的公司買保險。

這就是保險公司之間展開競爭、提高產品質量的一個重要辦法:細分(segregation),把不同人的風險做精確的劃分。

人群劃分越細,被佔便宜的情況越少


保險公司競爭招數之二:加總 (大數法則)

除了細分,保險公司還會做另一件事,那就是加總(aggregation),即在每一個細分的組裡,增加每一個細分組成員的人數。

同樣風險的人越多,根據數學定律,他們之間產生風險的數學期望就越準確,離差就越小——這是大數定律的原理——這樣的話,每一個小組所要交的保費也越低。



第068講 那些不是保險的保險


失業保險是一種社會補貼

有很多國家的政府會提供所謂的失業保險。問題是,失業本身既不是隨機的事件,也不是獨立的事件。失業和就業一樣,都是人自願的選擇。可能有人會說,至少有一種失業叫非自願失業——被人解僱了並不是自願事件。真的有非自願的失業嗎?


但為什麼很多人沒有一失業就去工作呢?從經濟學的角度看,一個人失業以後,花多長時間找到下一份工作,取決於他能夠付出多少搜尋的成本。誰也不會一見到工作就做,因為這當中有很多考慮。


第一是機會成本。一見到工作就做,後面如果有更好的工作,就沒機會去比較和選擇了。

第二,一個人的工作履歷本身也很重要。比如我在大學當老師,如果丟了現在這份工作,至少需要花上幾個月甚至半年去找另一份教書的工作。我不能馬上就去做別的工作,那會導致我的履歷很不好看。


一個人在被解僱的一剎那,不是自願的;但是緊接著他沒有一看見工作就做,那就是自願的了。他在自願付出搜尋成本,尋找下一份值得乾的工作。因此,失業保險本質上不是保險,是一種社會補貼,政府用來補貼那些沒有工作的人。


失業保險金越高,失業率越高

有一個普遍的經濟規律是,政府向什麼徵稅,什麼就會減少;而政府補貼什麼,什麼就會增加。例如,政府補貼失業,失業率就會上升。

這很容易理解。假設不工作,每個月能得到1000元的失業救濟,工作了以後,卻只能得到2000元、3000元錢的工資。這時,人們發現辛苦工作一個月,得到的額外收入很少,還不如不工作。

因此,社會福利越高的地方,失業保險金或者失業救濟金越高,失業率就越高。


養老保險為何不可持續

養老保險其實也不是保險。每一個人都會老,這不是一個隨機事件。養老保險實際上也是一種政府補貼,一種轉移支付,把財富和收入從一群人手中轉移到另外一群人手中。


實際情況是,政府在做轉移支付——向那些正在工作的人徵收一筆錢,直接把這筆錢給那些已經退休的人。這是一種在同一時期里、在不同的人群之間進行財富分配的辦法。


鼓勵風險的「災難保險」

還有一種保險,是美國政府提供的,專門保那些商業機構不願意保的保險,其實質也不屬於可自我維持的商業保險,而只是一種政府補貼。

美國有一個叫FEMA(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聯邦突發事件管理機構)的機構,專門負責國家的洪災保險計劃,對那些保險公司不願意提供保險的房屋,以遠遠低於市場價格的保費提供保險。

美國著名節目主持人約翰•司托索(John Stossel),曾經記載了這樣一件事,他說:

我在海邊建了一棟非常棒的房子,四間卧室,每個房間都可以看到大西洋的風景。

這棟房子的建築地點非常獨特,因為它就緊緊靠在海邊。我父親跟我說別那麼做,太危險了,不應該把房子建到離海那麼近的地方。但我還是建了。


因為我那位設計師跟我說了,他說趕快建,沒問題,反正你的房子遭到海水破壞以後,政府又會出錢給你蓋一棟新的。


出了事,政府理賠。

可見,政府的這種做法,是用納稅人的錢,去補貼那些商業保險公司不願意理賠的高風險事件,實際上不是在減少風險,而是在鼓勵風險。



第069講 當商品不被當作商品

戴著經濟學的眼鏡看世界,就會發現生活中總是有不少值得思考的現象。有很多保險,名叫保險,其實不是保險,比如我們上一講提到的失業保險、養老保險;而有很多商品,明明是商品,卻又不被當作商品,比如教育、醫療等。


教育、醫療、交通、能源、用水、住房,究竟是否符合商品的基本特徵?它們的生產需不需要耗費真實的資源?它們的品質有沒有高低之分?人們會不會對它們展開爭奪呢?

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那麼實際上它們就是商品。明明是商品,又不準人們以商品來對待,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呢?

看病難為什麼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

以醫療為例。我們從需求者的角度看,醫療資源無疑是短缺的。人人都要,但價格又特別低,這樣的後果是,人們只能展開價格以外的競爭,那就是排隊。


政府提供免費或者廉價醫療,產生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在醫療服務的提供者一端,會形成事無巨細的開支管制,以及龐大的行政管理費用。



第070講 用期貨合約來重新分配不可避免的風險


除了保險,還有一種用來對付未來不確定性的產品,那就是期貨合約和期貨市場。


實際上,期貨跟保險一樣,滿足了人們的一個基本需求,那就是對確定性的需求。總有一些人,他們希望無論未來發生什麼情況,其收入或者支出都是穩定的。

比如全國連鎖的咖啡廳,店主就不希望出售咖啡的價格天天變動,否則消費者的感受就會很差,他們對咖啡的價格無法形成穩定的預期。但是咖啡豆的價格,其實是波動的。有什麼辦法,能在咖啡豆價格變化的時候,讓咖啡廳出售的咖啡的價格保持不變呢?

注意,咖啡廳想要的並不是高或者低的咖啡價格,它們要的是穩定的咖啡價格。這時就有人願意給咖啡廳提供這樣一種服務,即無論天氣怎麼變化,咖啡豆的價格都一樣——這就是期貨市場的功能。


任何資產的現值,都取決於人們對這份資產收入預期的折現和。但是對於未來商品,也就是期貨的價格,人們通常會出現不同的看法。每當人們出現不同看法時,就會通過期貨市場來表達,並從他們的不同看法中獲益。

如果人們對未來的價格沒有異議,沒有不同看法,那就不會有期貨。只有人們對某種商品未來的價格產生不同看法時,才會出現期貨合同的買賣雙方。

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交割日越來越近,未來價格的不確定性就會越來越小,交割日產品的價格就越來越清晰、越來越穩定,期貨合同買賣雙方的意見不一致就會慢慢地收窄。到了期貨交割日,真相大白,大家就不會有不同的意見。


期貨合同本身並不能夠減少風險。風險是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特有的,沒有人能夠徹底消除風險。期貨合同起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重新分配風險。有些人喜歡風險,讓他們承擔風險;有些人不喜歡風險,讓他們少擔風險。在這種重新分配當中各得其所,他們的願望都得到了滿足。


在期貨市場里,我們總能見到那些賺大錢的人,如果仔細問問他們,他們也曾經有過一次甚至多次大虧的經歷,但他們喜歡那樣。期貨市場不是賭博,它只是重新分配了本來就不可避免的風險。而賭博是製造了本來並不存在的風險,期貨市場跟賭博是有本質區別的。


因此,期貨市場不是一個零和遊戲——所謂零和遊戲,意思是整個社會總的幸福程度沒有提高。相反,期貨市場是一個正和遊戲——人們經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重新分配風險以後,每個人的幸福感都得到了提高。


在期貨市場上,對未來價格的預測越準確,就越有機會賺錢,所以人們會孜孜不倦地分析他們手中的所有信息,做深入的研究,以便更準確地對未來價格做出預測。期貨市場實際上是一個發現價格的良好機制,因為我們的判斷正確自然會得到回報,判斷錯誤會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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