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秩序的起源(二)
政治秩序的起源(三)
第四部:可問責的政府
二十二、政治可問責制的興起
可問責:統治者對人民負責
中國的傳統的可問責
統治者的愛民道德教育+輔佐的老練官僚
最早的民主議事
統治者向菁英組成的寡頭議會負責
近代民主的可問責
透過制定憲法,約束統治者的權力
透過選舉來改選相關代表
未來的政治的可問責?
唐鳳理想中的無政府自理-透過資訊透明化、全民參與及群眾智慧,讓公民更了解政府運作,也更有效監督政府。
中國太早成為一個國家,沒有配套的法治與可問責政治,國家權力不受制衡,壓榨人民為實踐國家目標(滿足少數統治者利益)
歐洲相對到近代才展開國家建造工程,法治觀念來自於宗教,可問責制度觀念來自於資本主義與股份合夥公司觀念,因此人民享有高度政治自由。
近代民主政治的平衡奇蹟:
國家有權力可以執行法律,然而國家的權力受到法律的制約與民眾的監督
政治歸政治、商業利益歸商業利益、法律歸法律
官商勾結與強者暴力其實是社會與政治的本來狀態…
政府之所以能夠被問責的演化pattern
政府與帝王抽稅,稅負過重民不聊生引發流血革命與改朝換代
不同的小國之間也會相互競爭、攻伐(整併成大國有利於達成規模經濟效益)
聰明的政府與帝王學會不要殺雞取卵、竭澤而漁
吸血的政府與被吸血的人民形成互動的默契與均衡=>
國家有權力收稅(正當性是國防、法治排除糾紛與近代的所謂公共建設),而繳了稅的民眾有權力監督政府如何花錢
國家的對立群體
不希望被國家抽稅的階層(有能力/有關係抗拒國家)
1.貴族
2.士紳(騎士、地主)
3.初興的資產階層
幾條國家的路線
1.弱勢的專制統治
君王無法支配以上三種社會菁英階層,只能針對無法抗拒的弱勢農民抽稅
統治走家產制路線
e.g., 16/17世紀的法蘭西、西班牙君主
2.強勢的專制統治
君王、貴族與士紳聯合起來把農民栓在土地上、從農民身上課取最大的稅負
貴族與士紳依賴國家政府也是走家產制路線
e.g., 16/17世紀的俄羅斯
3.失敗的寡頭統治
若是君王政體無法保護農民被其他貴族階層剝削、抽取不到足夠的資源
e.g., 匈牙利、波蘭的貴族
4.可問責的政府
英格蘭發展出議會與法治,建立能動員全體國民的集權國家
5.荷蘭與瑞士的邦聯
共和道路
二十三、尋租者
法蘭西王國
君王意圖中央集權、視法治為惱人障礙
政府揮霍無度、把經費花在戰爭,造成龐大財務赤字必須填補=>國家濫用與扭曲法律以尋覓財源
法國大革命
大革命前夕,法國的貴族、資產階層、農民三個階層之間彼此對立,每一個階層內部又細分為數個關心自身利益的等級,每個等級都小心翼翼維護自己的特權
呵呵,事業單位的權力分配看職等、升官速度與分紅share
國家的權力結構看稅務制度與稅制:哪些人可以豁免與擁有特權
國家敗亡的pattern
貴族利用自己對國王的影響力爭取多種免稅待遇、城市中的有錢平民、王室貴族與官員也設法替自己爭取到免稅的特權,唯一爭取不到免稅待遇的是絕大數非菁英工匠與農民
更糟的是法蘭西對外打仗靠傭兵,傭兵要$
國家財政枯竭,開始賣官以求挹注國庫(而買官的人當然會求投資報酬..=尋租+家被壓榨底下非菁英階層)
國家發行公債、當然也還不出錢,只好賴賬要求註銷債務(呵呵,兩百多年過去,國家果然還是一樣不可信賴)
更特別的是,法蘭西還發明了任官的人可以繳納官職稅,讓官位可以家傳…
沒有最糟只有更糟,國家還把收稅的權利賣給稅款包收人(=黑道)
國家不斷創造可供販售的官位,也造成官位的通貨膨漲造成驚人的效率不彰與貪腐
而政府為了鎮壓內部的反叛,只好抽掉邊境軍隊回到國內
而大革命之後,國家的建造,其實人民沒有更自由=>各種自治的權力被國家收回、國家為求抽稅調查所有人身家財產(產權受損)
中世紀的法制一方面約束國王的專制統治,而方面中世紀法治的既得利益者(教會、買官者、貴族、菁英階層)也阻礙了現代國家與現代法治的建構
對於法治的尊重有利於既得利益者、創造出高度不平等的社會
感想心得
1.大公司與恐龍企業的敗亡也很類似
摘錄:
在福特,開會就像是一種官場文化,大家會旁敲側擊公司真正的營運狀況,也是各部門角力的地方,更是主管逃避現實的地方。從現在開始,穆拉利要求不准有祕密。BPR與SAR會議將為公司最黑暗的角落帶來一線曙光,照亮各個面向。
嘲笑其他人向來是福特的消遣娛樂,是一個福特主管幾十年以來精通的技能。他們之所以能到達那個位置並非他們最聰明、能力最好,而是「分贓」的結果。在福特這樣的公司,弱者只有被排擠的份,唯有強者才得以生存。
2.政治就是一種分贓
分得好不好、公不公平,攸關企業與國家能否夠延續
3.政治與公司治理要起死回生其實很單純、不難
正視自己的貪念、分贓的短多長空、組織政治上的共有地悲劇與上行下效(高層既貪又懶、底下的人會更貪更懶)
經典陸式幽默
摘錄:
領導收錢,一是要看數目,二是還要看事,三還是要看誰送。是誰送的這個最要緊。
我問,那誰送的才最保險?他說,當然是出事可能最小的,就是錢多勢大的大金主。有時候,大金主來送錢,領導是不敢不收的。大金主一般都和領導的領導的領導沾親帶故,給你送個30萬,不過就是賞臉給你,算作辛苦費,哪裡算是賄賂你。不收?你是嫌少,還是要找事呢?你不收,你這個位置就要換人。
我:有這麽厲害?
他呵呵一笑:大老虎哪裡有親自出來捉兔子的?還不都是手下狐貍狼獾鬣狗出來?到時候分你個兔子腿啃啃,你敢嫌肥嫌瘦?
我:難道不怕查?
他:人家大金主都敢公開說從不行賄,你還怕啥?
他點根煙接著說,現在但凡有點出息的領導,再傻也不會惦記下屬那點芝麻鹽。都有自己的金主、錢袋子。當官的,要沒幾個拜把子的老板兄弟,怎麽混?
二十四、家產制越過大西洋
拉丁美洲
許多有錢人家其祖先是大地主、把家產傳給下一代
大部分的人都是逃稅高手
政府財政重分配效果不佳(保障特權階層而非稅富濟貧)
近代拉丁美洲的政治體制多為弱勢的獨裁政體,也有如前述法蘭西政體-政府貪腐、入不敷出、貨幣貶值、政府賣官/賣國產籌資
而拉丁美洲的原始政治雛型源自西班牙
要繳稅但沒有代表
組合成西班牙的眾小王國(城邦),擁有代表大會的中世紀三級機構
每個城市有兩個代表,18個城市共36個代表(寡頭派系政治)宣稱可以代表整個王國發言
而代表大會無權立法,目的為限制國王巧立新名目課稅,國王與代表大會的相對權力大小處於動態競爭變化
各城邦小王國想自理自治、繳少一點的稅
國王想中央集權,要求大家多繳一點稅
不同城邦(族群)對於國王收稅之後所發動的戰爭,立場也會有所不同
西班牙後來的政治演變有如法蘭西
無休止的戰爭、財務赤字
打仗依靠傭兵
政府靠賣官、出賣抽稅權/司法權籌措財源
天主教會守護了羅馬法(保障產權的民法)的傳統
導致國王命令牴觸傳統權利時,地方會「遵守、但不實施」
=>西班牙沒有類似秦始皇或俄羅斯恐怖伊凡之類的集權統治者(其實不是沒有,而是令不出戶/受到消極抵抗)
西班牙政治建置轉移至美洲
被征服地的政治建置與改革機會不同於具備古老習俗與長久定居的社會
一如奧圖曼,西班牙想出 讓特定區域土著封賜給征服有功者,而且不能傳給下一代的制度
領主與農奴建立在種族差異的等第關係
西班牙將羅馬法的傳統移植到美洲,設立了十個法院,這些中央派駐過去的行政官員,不得娶當地女子或不得在所在地區建立家庭關係。
之後賣官之類的制度也傳染到美洲
馬德里中央政府力量太弱、美洲太遠,征服有功者當然會想把莊園轉移給下一代
同一時間美洲土著因傳染病人口數目大減,意味者有更多人煙稀少的土地可供奪取
大莊園(latifundia)現象:
當國家無力干預時,富者越富
遠在歐洲的馬德里政府雖然有意保護當地土著權利,但力有未逮,當地政府與新興地主狼狽為奸,原始森林被開墾成為牧場、農場,土著被迫離開
西班牙長子繼承制,也有利於大莊園不要分拆,整個村鎮落入有錢人之手
大莊園的不公平成為日後美洲長久內戰的根源
西班牙白人後裔是最高的階層(擁有買官的免稅特權)
大量西班牙單身漢移民娶了當地土著生下的混血兒是另一個階層
白人與運到美洲黑奴則是又是一個階層
階層最低的則是進貢的印地安人與黑人
在歐洲透過流血大革命,來削減莊園家族勢力建構國家(權力結構相對平等)
拉丁美洲國家,則在獨立之後產生動盪,工會、商業團體、知識分子、原住民團體爭奪自身地位與權力,尚未解決其社會深層巨大的階層與貧富差距問題。
二十五、易北河以東
東歐匈牙利的失敗路線
有力量與有組織的貴族階層,成功使王全受到憲法限制,但匈牙利議會被貴族寡頭菁英把持,不是為了國家的利益,而是方便貴族更用力地壓榨農民,也避開來自中央政府的重稅,最終造就國家虛弱無力抵抗土耳其人入侵。
領主與農奴
為何1617世紀,西歐(易北河以西)等地的農奴逐漸被廢除,而東歐(易北河以東)原本的自由農民卻逐漸變成農奴?
12世紀起,西歐的農奴逐漸成升級為領主土地的承租者,再升級為土地的所有者,接著可把土地傳給下一代並買賣。
東歐正好相反,原本東歐是人煙稀少的邊陲地區,移民可自由利用土地
15世紀起東歐各地制定法律限制農民的流動、農民不准離開土地,庇護協助逃亡者會受罰
剝奪農民行動自由最厲害的地方是俄羅斯
答案是:
人口密度、經濟與政治因素的交互作用
西歐人口稠密的多(約是東歐的三倍),都市化的程度高上許多=>都市的存在有利於削弱領主與貴族的政治地位,提供農民其他謀生機會
14世紀的瘟疫與饑荒+城市,使西歐的貴族無法進一步壓榨農民,領主不得不農民享有更多自由
而西歐權力越來越大的國王,也抵消了貴族與領主對於農民的壓榨
相較之下,東歐反而上層貴族與士紳聯合,透過議會將自己的權力正當化與法制建制保護
國王與貴族階層彷彿是兩隻競逐吸血的寄生蟲,角力之餘,彼此也利用國家、法律、制度等工具,乃至於外在的情勢變化來正當化自己的存在與構築自己權力的護城河
暴政專治可能出於國家之手,也可能出地方寡頭統治成員
e.g., 當今中國侵犯農民權益、破壞環境與嚴重貪腐,大部分不是北京中央政府而是地方黨務官員與和地方官員密切的企業主所為
所謂的貴族/noble精英,既是君王與國家的敵人,也是一般百姓的敵人
國家藉由法律來制衡貴族士紳,而當國家權力過大/濫用法律時,則是地方士紳出來抗衡國家暴力。
強而有力的中央政府既不是好也不是不好,端看它和下級政府組織與地方士紳的互動。
然而當強而有力的中央政府與地方貴族士紳站在站同一邊時,人民的自由與福祉會面臨特別嚴重的威脅。
國家的建造與權力的制衡果然是一們藝術!
權力圖像
http://www3.nccu.edu.tw/~ykkao/course/TLG/05.ppt#256,1,台灣地方政府與自治 派系與選舉
呵呵,搞政治工作與政治角力,左岸比呆丸強太多
洛克的自由主義理論
右派資本家會喜歡以下邏輯推論,而左派人士會批判以下理論沒有考慮市場當中的機會不均等(運氣dominate成敗而非努力)與政商勾結等尋租問題
摘錄:
Step 1
我們都一樣是神的兒女,因此都應該一樣可以擁有生存的權利、自由行動的權利,沒有誰可以對誰有所限制。
Inferences
1.所有人都有權利在大自然取得足夠維持生命的資源;
2.因為人皆平等,所有人都有責任留給他人「充足而且同樣地好的資源」(at least where there is enough, and as good left
in common for others),這是因為他人也有平等的生存權利。
Further Inferences
1.人可以就自己手上的資源進行流通交換,
2.沒有人可以屯積,因為屯積等於把資源閒置,這有違神把資源交給人類使用、過豐盛人生的原意。
洛克的「勞動產權」理論(labour theory of property):人只可以佔有自己勞動過的產權,也就是自己勞動的成果,其他以外的一切屯積和佔有,都是道德上不允許的。
Step2
自然資源屯積會放到壞,但金和銀,或者錢,卻不會。累積金銀,或者錢,並沒有把資源扣起來不給其他人用,因此錢的累積沒有問題。
錢是資本,只有當所有資源都變成商品,於是能夠以資本的形式累積起來,才是最有效率的生產,而這樣因市場經濟增加了的生產力,將會連那些因此而減少了甚至沒有資源的人都受惠。
這個商品市場是「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的一部分,也就是先於公民社會和國家出現的。因此這是人們的天賦自然權利的一部分,這個秩序並不需要人們的任何「認同」(consent)而被賦與正當性,因為那是由人都是平等地是神的兒女、有生存和自由的權利這個前提出發的邏輯結果。公民社會和國家的成立其實只是為了建立最有效的組織來保障這些天賦權利,也就是這個商品市場經濟秩序。
Inferences:
1.人不單有權以資本的形式擁有比自己所需更多的資源,而且這樣的佔有(appropriation)是沒有上限的——甚至不只是沒有上限的,而是愈多愈好,只要這能促進經濟不斷增長、「做大個餅」的話,而無止境的競爭和資本累積,正是資本主義商品市場經濟的根本動力所在。
2.僱佣勞動關系的存在是正當的,固然沒有人可以剝奪他人的生存和自由的權利,但人有自由可以出售自己的勞力換取生存的必需品,也就是說工人和無產階級為了填飽肚子,而令自己需要對資本家老闆言聽計從、毫無自由可言,都是正當的,因為工人有權「出售」自己的勞力,而通過自由交易「買」了工人勞力的老闆,自然有權自由使用這些勞力,一如他能正當地有權自由使用自己其他的財產。當然,他不能用這些財產不經他人同意下去侵犯他人的財產和人身自由,這是公民自由所保障的。
Further Inferences:
何謂理性:
只有擁有充份理性的人才配有完整的公民和政治權利,有權參與政治。那麼,怎樣才叫理性?理性就是那些在資本主義商品市場經濟勝出的人的特質。因為商品市場經濟促進生產力,而這個經濟秩序的動力是無限制的累積,因此無限制的累積就是理性的:因為它能最大限度地促進生產力也就是資源的有效運用。這背後預設的是人有不斷累積財富的欲望,而服從於這個欲望是理性的,那累積得最多的自然就被視為這樣的一個理性的制度中最理性的人。
既然如此,那些沒有財產的,就是不夠理性的,也就是不夠能力實踐公民和政治權利的,他們也不配有,因此參與政治的權利只有有財產的人才有資格。他們擁有出賣勞力的自由,以及由此引伸的一些公民權利,但也僅此而已,如果最後這樣也找不到足夠的資源生存,那就是無產階級自己的問題,他們本就有責任自己好好照顧自己,一如其他人一樣——這叫「平等」。資產階級有革命的權利,但無產階級沒有罷工的權利,更別說佔據資本家資產的權利,因為市場的自由交易是天賦人權;而且,進一步,國家有權且必需介入鎮壓這些「不理性者」對資本家那些「天賦人權」的侵犯。
二十六、邁向更完美的專制政體
莫斯科公國
君主體系依賴貴族,君主體系聯合貴族使農民成為農奴
俄羅斯的選局威權政府:雖然有選舉,但政治人物、官員、商業利益團體彼此糾結,透過被選舉,這批統治階層宣稱自己的正當性,政權控制媒體,不允許外界批評,恩庇自己的候選人與商業支持團體
法制品質更糟,揭露貪污與批評政府的記者被暗殺,而司法當局並不用心調查,政權敵對公司受到政府機關污告,被迫交出資產。
俄羅斯專制政權的起源
1.蒙古人入侵阻礙了俄羅斯與歐洲間的交流(如文藝復興與宗教改革)
2.蒙古人佔領遲滯了俄羅斯的政治發展=>確立了政治威權分散各地,各封地由各小王公統治
3.蒙古人削弱了拜占庭以降的法律傳統:嚴懲反抗者,讓各地王公代為搜括資源,而俄羅斯各地王公血統也於與蒙古人混合。
莫斯科公國的權力基礎-騎兵階層,騎兵的酬勞不是金錢而是pomestia封地
每塊pomestia封地靠五至六戶農戶支撐,而由於土地充足,因此對農民的控制比對土地的掌控來得更重要
軍隊的核心就是這批靠國家對外爭戰取得土地與佃農的軍人
國家不用出錢養軍人、而軍人依據戰功獲得土地
Mobile01上有人問到是什麼因素趨使軍人在戰場前線而不恐懼脫逃?
對於防守一方而言,動機是守護土地、自己的家人(退此一步無死所)=>不能採取傭兵制(傭兵看打不贏會棄甲而逃,以這點來看,台灣從徵兵制變成募兵制是邁向滅亡的一大步;而幻想依靠外人保護自己更是愚蠢;從這個角度想,已經成家立業的周末戰士,對於提升台灣的戰力是好事=>這些人會更有心與用力捍衛家園)
而對於進攻的一方而言,一無所有的人,去搶糧搶錢搶女人,是合情合理的,不會奢言正義之師也不會有殺生的罪惡感(只會有成就感吧);開疆闢土去侵犯他國的國家適合專業的傭兵與志願役軍隊(給予取得公民資格的外國人與窮困的年輕人一個出人頭地的機會)
志願役與義務役背後,其實有著更深層的人性因素左右戰力,扣除掉政客的洗腦與國家民族榮譽的口後,站上戰場面臨死亡威脅的時候,人性因素與為何而戰會是關鍵。
就莫斯科公國而言,這批騎兵直接就是國家,國家與貴族騎兵一同剝削農民
而比對匈牙利而言,這批騎兵則是中間貴族,對抗國家的集權
另外俄羅斯草原地勢平坦,有利於進攻方,俄羅斯王公貴族無力建造城堡(不利於形成自治的地方)
而俄羅斯這批騎兵貴族(老粗),不似匈牙利貴族懂得彼此結盟聯合,而被沙皇的等第制度挑動對立與不安,貴族團結程度低,很少反抗中央極權國家的建置
而各騎士菁英之所以會認可暴虐沙皇的為所欲為,也是擔心沒有沙皇的極權控制,整個國家會分崩(暴虐到不能沒有他?)
俄羅斯的法治程度也弱於西歐,東正教未若天主教建立一套獨立於世俗君主權限以外的教會法規,俄羅斯師法拜占庭走政教合一的路線(宗教為政治服務)
反抗暴政的教會領袖被絞死
彼得大帝
職級表(俄語:Табель о рангах;Tabel' o rangakh)用到俄羅斯的軍事、政府以及皇家法院,職級表混合許多頭銜與尊稱的系統而建立,每個階級都下分很多等級(I到XIV),以表示對沙皇的忠誠度的特殊等級,職級表主要用在軍隊組織,這也象徵了彼得統治時期的現代化與革新。
職級表的建立可以說是彼得改革的大膽措施,直接打擊了貴族的權力,並且象徵了俄羅斯社會的改變,從前比較高的等級是世襲傳承,但職級表建立之後哪怕是個平常老百姓,也會因為辛勤的工作或高超的技藝而進入技術官僚的體系,新一代的技術官僚迅速的取代舊貴族的階級,並再俄羅斯取得人民的支持,這一套制度一路沿用到1917年俄國革命。
此一新制度下,貴族服役加入所獲得的回報是:免稅、擁有土地和農奴的權利=>整個國家讓農奴合法化更限制剝奪農民移動的權利。
彼得大帝死後,為中央官僚與軍隊建立的現代、能力導向的升遷制度,人亡政息
貴族家族再度興起
俄羅斯政府近似於帝制中國而非西方政府
而俄羅斯專制體制的家產特色,還遠更過中國與奧圖曼的專制體系
俄羅斯的最高領導菁英未抱持向中國領導菁英般的民族使命與道德感
二十七、課稅與代表
成功建置國家、法制、可問責政治的英格蘭
議會制度的發展
部落社會=>封建社會=>菁英代表組成議會,君王須向這個議會尋求支持與正當性
而在法國、俄羅斯與西班牙,類似的會議未能建置成為有利的政治機制(法國/俄羅斯議會被貴族把持、西班牙議會則是代表各城邦)
英格蘭議會不只代表貴族與神職人員,還有平民議員代表紳士、鎮民、財產擁有者。
英格蘭議會(低層民意)政治團結的根源
1.地方政府
一般社會組織的基礎是親屬關係,但親屬關係無助於社會基層的團結
歐洲的部落社會在基督教的衝擊下逐步瓦解,在英國則是以郡為地方政府與治理,郡內有世襲的郡長,國王派駐各郡有保安官,保安官組織郡民大會,所有地主都須參加一年兩次的郡會;而保安官的權力受到當地民選官員的制衡=>中央政府邀請地方選出代表參與自治。
2.習慣法
英國的代議政治制度,一開始是以郡地方法庭的司法機構為組成元件
法治的主要功能就是保護產權,而順應民情的習慣法較其他由上而下的法律體制成功的多
人民可以參與法律制定與審判,自然會願意遵守法律
而國王之所以會願意支持這樣一套法律制度,是因為有利於削弱貴族的產權
到了15世紀,英格蘭司法制度的獨立性與中立,使得它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例如議會廢除國王的特許權)=>許多開發中國家無緣享有類似的司法獨立權
欸,台灣的司法體系,不夠自愛、肩膀也不夠力;唯一具備民意基礎與正當性的立法委員卻往往只顧恩庇的勾當
3.宗教
天主教(君權神授)VS新教/清教徒(產權不容 君權侵犯)
自由城市與資產階級
城市中的資產階級(不屬於貴族、不是地主也不是貧窮農民)在英格蘭有可觀政經權力,抗衡地主貴族、君王。
易北河以西的貿易富裕城市(歸功於政治動盪、戰亂疾病與國際貿易)與資產階級(不受壓迫的奴隸))其實是政治發展史的特例!
中世紀出現的城鎮郡,其居民最初是逃出領助掌控、在城裏謀生的商人和技工,自治城市的居民痛恨害怕大地主(國王也害怕痛恨這些大地主貴族聯合);一段時間過後,國王支持這些城市居民對抗領主,賦予這些城市成立民兵部隊的特權(代價是繳稅給國王而非領主)
資產階級的出現,不單是技術變革與經濟成長,也是戰亂疾病打破領主的控制力抑或國王和領主聯合剝削基層的格局=>鎮民與國王都仇視大地主的剝削,才能出現資產階層,而經濟與社會結構的轉變,進一步改變影響政治結構(兩者交互影響)。
課稅鬥爭
議會最初只是司法機關,最後扮演了更廣泛的政治角色(取代國王的權力)
1629年,查理一世解散議會
國王逕行課稅,不需經過廣大地主組成議會的同意
政治腐敗=>家產治與賣官
1641內戰爆發,1649議會派勝利,查理一世遭砍頭
1689年,新召開的議會與威廉三世協商,威廉與其妻子瑪麗可以一起被接受為英國君王,但條件是必須接受議會通過的《權利法案》,法案規定,不經議會的批准,國王不能徵稅,也不能在和平時期維持常備軍:同時,還規定國王既不能隨意廢除法律,也不能停止法律的執行。《權利法案》以法律的形式對國王的權力進行了明確的制約,這樣君主立憲制的資產階級統治開始確立起來
光榮革命的最重要成就-課稅必須要建立在人民同意的基礎上
英格蘭很幸運地彙集了三個因素
1.強而有力的國家
2.法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觀念
3.可問責的政治機制(議會、國家徵稅花錢要向納稅人負責)
二十八、為何可問責?為何專制政體?
為何不同的國家形成不同的政治建置?
現代代議與民主制度是四股政治力量的均衡
1.國王代表的國家
2.上層貴族(軍閥、領主)
3.士紳、士大夫、官員
4.資產階級(貿易商、自由民)
5.農民與農奴(通常沒有力量,遭遇饑荒才會受煽動起義)
弱勢的專制政權
法國與西班牙,各地的法治的出現早於國王(各地有課稅權與徵兵權),限制了國王集權的能力,國王只能拉攏菁英階層=尋租聯盟擴大,而這些菁英要的是擴大自己的課稅權,而非強化國家
強勢的專制政權
中國與俄羅斯
1.地理條件平坦開闊,有利於軍事統治與鎮壓+用分封軍閥方式統治
2.國家很快就建造起來,沒有長久盤據各地的貴族
3.沒有法治的傳統或宗教的制約(成王敗寇)
4.自然環境使地主的利益和君王梆在一起(共同剝削與限制農民)
英格蘭為何不同?
1.紳士階層未如同俄羅斯備強征為國服役
2.資產階層為如同法國拿自己的政治權利去交換頭銜與特權
3.地方政府的參與傳統、習慣法、宗教與議會等
4.英格蘭社會的流動程度遠高於其他各國
5.英國的紳士階層團結、領主與佃農有共同商議的習俗傳統
6.弔詭地支持保護個人產權與國家國王集權
7.17世紀末霍布斯、洛克等思想家擺脫階層的封建社會觀念,提出社會契約的觀念(每個時代會針對它遭遇的問題,想出與產生它所需要的思想)
丹麥的對照
沒有經歷漫長內戰、貴族的圈地封建、沒有專制暴政、也沒有工業革命造成的赤貧
歷史悠久的丹麥君主政體(獨裁?)在13世紀變得弱勢,國王被迫簽署大憲章=>行事需徵求貴族議會的意見並給予較會特權。
馬丁路德的新教破壞丹麥的社會穩定,短暫內戰後,新教徒一方獲勝/國王沒收原本天主教會的土地,1536年丹麥路德國家教會成立。
宗教改革促進農民識字率,農民地位提升成為一個社會階層(由於宗教的因素而非像英國是經濟的因素)
1760-1792丹麥廢除農奴制,限制地主鞭打農民的權力,農民雖未獲公民權,但可擁有土地與自由經商
丹麥國王認為,賦與農民以上權利,一則可削弱反抗改革的土地貴族勢力,二則可將農民直接徵召入伍為國服務
之後戰爭失去挪威+法國大革命的觀念傳播,激勵資產階級與農民提出參政要求
1848年君主立憲制度成立後,資產階級與農民開始大力爭取參政,隔年取得投票權。
第五部:關於政治發展理論
二十九、政治發展與政治衰敗
各種政治制度的建置有其特殊的脈絡與路徑限制,不見得能夠模仿或全面轉移
e.g.,
私人財產的出現,不但是自私的人性、家族需要地方埋葬祖先還有經濟的因素
法律的神聖不可侵犯性,有賴於宗教神聖不可侵犯的觀念
政治的生物性基礎
1.人活在群體當中,而不是孤立的存在,會理性算計欺騙,也有非理性情感合作的動機
2.人的合作基於親屬關係(自私基因)與互利互惠兩項核心
3.人會創造與遵守(自己想像出來)規則,是否遵守規則係多半基於情感,而非理智;而社會往往保守,新規則往往只能在既有的規則上發展
4.人有天生的暴力傾向,而政治的功能正是約束這些暴力的出現頻率
5.人不只想要物質資源與生存,還會想要認同與抽象地位=>很多政治活動不是必要資源的分配,而是爭取抽象的地位
抽象的公平正義道德與神明內建在人腦當中,塑造各種價值觀、意識形態與宗教信仰
憑空想像出來的宗教心智模型,有助於協調人群的集體活動、利他與促進合作
創造宗教與相信神明的存在是人的本能,而相關宗教習俗與禁忌因社會而異也於當時社會的時空背景(政經趨勢)有關
只有歐洲天主教透過和世俗 君王決裂,取得獨立的超然地位,進而奠定西方日後獨立法治的觀念
中國的宗教沒有取政權,印度婆羅門與穆斯林烏里瑪階層構成一個自利的社會階層
是否能夠一視同仁(自由派平等,保守派差別待遇),界定了何謂現代社會
現代社會反而致力於從部落社會變成現代國家時,人群所失去的那些東西(人人平等、不需強迫與他人合作、使用貨幣、受到各種國家法規的制約)
「建制」:穩定、一再出現的行為模式
衡量現代建制的發展程度
變通/僵固-評估外部環境的變化+修正內部程序以因應
自主/臣屬-獨立的司法制度,自主也與分工複雜度有關
整合/分裂-不同的職能之間有效制衡、釐清優先順序
而建制也會隨著時代搖擺、矯枉過正
家產制政府:忠誠度與關係比才幹更重要
政治衰敗的模式
1.建制僵固
建制的創立最初是因應某些環境的挑戰(e.g,, 氣候變化/飢荒/人口密度/土地開發殆盡,或是外換與國際貿易)而來
建制有利於為成社會穩定,人也傾向於沿用既有的規則與心智模式
當環境條件改變時,既有的建制較不利於迅速調整以因應新情勢變化
=>不肯正視情勢變化,資源與心力用在求神問卜
=>既有建制的既得利益者/菁英階層,也一定會抗拒改變
2.家產化
人類最普遍的政治互動是恩庇-侍從關係
政治領袖難免有私心或為維持權力地位,不得不照顧追隨者換取支持,破壞不講關係的取材制度與行政中立
皇帝和老闆都會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凡事交代親信,也會對親信營私爭眼閉眼
害怕死於非命的恐懼(=流血革命或被征服)往往才能踢開暨得利益階層與思想僵固的保守派
=>這解釋了為何本來生活相對自由的部落人民會願意生活在極權國家
=>國家和戰爭兩者互為因果,為灌溉等水利工程而凝聚成為國家是經濟的假說看法
三十、政治發展今昔
16/17世紀宗教革命以來的政治發展模式
經濟發展=>促進教育改革=>改變民眾觀念=>促進政治參與現代政治
然而民主不見得有利於政治穩定,以上四者(經濟、教育、社會觀念與政治制度)之間不必然有因果關係或先來後到
17世紀以前的政治模式
馬爾薩斯式的時代
人口與資源處於不均衡的循環
人口過度成長=>天災人禍=>人口減少
強奪鄰近社會往往比投資提升生產力更具效益(更有效的運用人力資源)
國家與其投資農民與開墾土地,不如飼養一批軍警:對內課重稅養軍人,用軍人去征服其他國家,取得資源
國家的建制在於提高強制力,正當性來自於暴力征服控制或宗教
國家發展的方式
1.不斷地開疆闢土、取得資源與分封(當遭遇地理屏障或週邊強國時,成長就停滯)
2.正當性-來自於宗教,特定階層獲得宗教賦予的正當性
現今條件下的政治發展模式-
廣泛的社會動員、政治參與和不只是繳稅(把資源交給國家)
1.國家發展與經濟成長,互為因果
有國家法治才有工商投資與密集經濟成長,國家法治是經濟發展的基本條件(經濟有發展不見得有法制或產權)
經濟有發展、國家足夠稅收才能支撐廉潔的公務體系,否則公務體系只會尋租(雞生蛋蛋生雞)
2.經濟成長與民主兩者是倒U型的關係
經濟穩定成長有利於民主,但更多的經濟成長不見得總是促成民主
高度發展、尊重包容各種思想的公民社會,有可能會有各種利益團體的尋租、散撥各種基本教義或種族沙文主義的團體,導致社會癱瘓
東亞政治的典範(台灣/南韓)
國家建設之名=>發展經濟(農轉工商)=>社會動員=>民眾參與建設=>國家取得正當性=>發展法治=>國家建設與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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