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對於事業單位的管控
回首自己在
為了混口飯吃、自大與不懂法律的官員,寫出很多自high, 自以為英明與立意良好的法規(遑論立法過程中的利益交換與討價還價扭曲);官員與立委殊不知自己既沒有熱情、亦無責任感與判斷力:
http://histopolitan.blogspot.tw/2014/04/blog-post_7.html
『政治作為一種志業,最主要的,是可以讓人獲得權力感。即使身居正式說來不是很高的位置,那種對人有影響力的感覺、插手在控制人的權力中的感覺、尤其是親手覺觸到歷史性重大事件之脈動的感覺,在在都使得志業政治家覺得自己擺脫了日常庸碌刻板的生活。
但是,他必須面對一個問題:憑什麼個人的性質,他才能不負這種權力(不論在個別當事人的情況來說,這權力多麼有限),以及這權力帶給他的責任?
在這裡,我們開始進入倫理問題的領域了;因為「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把手放到歷史舵輪的握柄上」這個問題,乃是一個倫理性的問題。』
『我們可以說,就政治家而言,有三種性質是絕對重要的:熱情、責任感、判斷力。所謂熱情,我指的是「切事」的熱情、一種對一件「踏實的理想」的熱情獻身、對掌管這理想的善神或魔神的熱情歸依。……政治家不在於熱情本身,而是要在用熱情來追求某一項「踏實的理想」之同時,引對這個目標的責任為自己行為的最終指標。
這就需要政治家具備最重要的心理特質:判斷力。
這是一種心沉氣靜去如實地面對現實的能力;換句話說,也就是一種對人和事的距離。「沒有距離」,純粹就其本身而言,是政治家致命的大罪之一;也是我們新起一代的知識份子,一旦養成便會註定他們在政治上無能的性質之一。因此,問題是熾烈的熱情和冷靜的判斷力,怎樣才能在同一個人身上調和起來。
政治靠的是頭腦,不是靠身體或心靈的其他部位。政治要不淪為輕浮的理知遊戲,而是一種真實的人性活動,對政治的獻身就必須起自熱情、養於熱情。但是熱情的政治家的特色,正在於其精神的強韌自制;使政治家和只是陶醉於「沒有結果的亢奮」中的政治玩票人物有別的,也正是這種堅毅的自我克制。要想臻於這種境界,唯一的途徑,便是養成習慣,保持一切意義下的距離。政治「人格」的「強韌」,首要便在於擁有這些性質。』
事業單位內的管理其實是人家家裡的家務事,該怎麼樣拿捏分寸,實在無須外人置喙,亦非清官所能決斷。
政府對於事業單位與個人的干涉干預,或許應該基於最小的必要原則:
扣除掉傷天害理的部份必須介入之外,其餘部分,不應設想自己是大有為的政府,也無須隨著煽情的媒體與流水的民意起舞。
(與其供養一個處處干預個體自由的龐大政府,敝人寧願選擇一個小而功能不足的政府)
二、事業單位個體的管理
所謂的管理不是很多企管巫醫講的追求卓越、執行力、學習型組織、願景與企業社會責任等等抽象觀念與口號,其實不過是將限的心力用重點工作上(事情與東西夠用能用就好,不要太貪心或過度追求完美),其次要想辦法讓每天的工作變得穩定/有一定水準,最後才是讓這些工作想是功夫大師的動作一般:動作很小,但勁道十足/沒有任何不必要的動作
去除Muda, Muri, Mura三害
Muda: not value added
Muri: in-stable
Mura: over work
就重要性而言,應該是Muda<Muri<Muda
大型企業與組織的問題其實是出在於Mura而非Muda
只是很多組織,要不追求誇張花俏的管理招式,要不盲目追求cost down/消除浪費Muda,完全搞錯先後優先順序,難怪作繭自縛/原地打轉
三、對於員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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