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5日 星期一

工作的回顧

回顧過去十多年來在這個圈子的工作與學習,坦白說有不少是做原地空轉與治標不治本的事,而且自己也常常不知道做這些事情的意義為何,只曉得老闆命令指示去做就對了。
大學在系上水質實驗室工讀,負責土壤採樣與分析前處裡,算是扮演女工與operator的角色,也不太會去進一步理解檢測結果的意義與注意採樣方法/採樣點所造成的偏誤。

後來一窩蜂去補工數考研究所,由於不知為何而戰,果然成績不理想勉強有學校可以念,跟著指導教授接相關政府單位的研究案,還好那些研究計畫大多只是消耗經費,隨政府的改組與政黨輪替,沒有被落實甚至寫成法規,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當兵的時候,所以雖然科系專長原因被選為環境檢驗士官,但由於沒有背景(部隊廢水廠的職務是個爽缺/閒差),所以被捉去做後勤業務,後來有背景佔缺的學長快退伍的時候,為了放假找我去代班,我才知道廢水直接被bypass,所以水廠的廢水很清澈(池子裏是雨水當然清澈) and 這個缺不需要環工專長(但要有背景)的理由。

進入職場以後,接觸實務的工廠環安運作,做了很多的paper work,也經歷許過多內鬥內耗與單位權責間的灰色地帶,無法自拔甚至不知道如何脫身。

當了主管之後(或許是我的表達與教練能力太差),在工作上我往往只能看著這些因果循環的熟悉錯誤一再重複發生,然後才能藉機會教育的方式,讓工作夥伴體會與跳脫出來感覺一些不對勁的地方;然而年輕的工作夥伴大部分的時候還是沒能靜下心來想/理直氣壯急著辯駁解釋(我這個中年歐基桑其實不是要責怪他們,只是希望他們可以感受注意一下:那些意外的事其實一點都不意外….)

回顧與反省這些環安領域當中的點滴經驗,以前的老闆有著很獨到的見解與分類方式,他沒有把環安的業務內容分類成環保的空/水/廢/毒或工安的化學品/承攬商/製程安全MOC或消防等,亦或14000/18000當中的4.3.1環境衝擊/危害鑑別、4.4.1架構與責任、4.4.6作業管制….

他認為環安這個領域,不外乎區分成技術與管理兩個方向,基層的工程師如果要往上爬,大概必需要選擇自己的走向是要「技術」亦或「管理」。

剛入行的時候,甚麼都聽什麼都學,也沒聽懂老闆的意思,甚至還自誇管理與技術層面的東西都要兼顧才能當個好的環安…. 幸運的是我接觸過的主管當中分別就有技術與管理很強的典範…也才讓我深刻體會自己原來無論就管理亦或技術方面都只懂得皮毛。

再經過第二碩士的洗禮,我現在比較清楚自己在個領域/行業當中的定位:

我當然是個「管理」派別的人,但學校的訓練與實務的經驗讓我對「技術」的東西不陌生(可以聽懂一些化工/機械的博士專家在研究什麼&修理不夠用心工程師的報告…),至少還能參與討論/提供看法。

就「管理」的東西來說,很多都同業把環安的管理誤以為是14000/18000/VPP等管理系統,亦或安全文化/制度規定乃至於有害物、二氧化碳排放量清查與建置環安衛成本會計制度等….。

沒錯,從”能見度”的角度而言,上述這些東西的存在,反映出一家公司的環安管理狀況與水準,然而這不是管理的意義與目的。

總體經濟學當中,有兩派不同的信仰:芝加哥學派信仰看不見的手,認為政府不應該干擾市場運作的;另一派(哈佛)認為市場運作有失效與失去理性的時候,政府的控管機制由其必要性。就環安的管理上,我個人的想法與理念越來越趨近芝加哥學派。

環安的工作應該比較類似醫師醫病,不過病患對象換成是公司與地球環境。

醫一家公司的工安與環境污染上的病,要懂技術、法規,然而法規與技術不過是一種治療校正的「工具與手段」,工具手段不等於結果與目的。環安醫病的過程與核心也應該是”望聞問切”:觀察公司人員的想法、主管的期待,硬體設施的水準與人員的成熟度….;醫術好壞的真正關鍵反而在於這個環安的從業人員:懂不懂得人性、有沒有同理心與道德、能不能長眼認清楚公司內部的權力結構….而非環工或工安技師證照乃至於一流大學的博碩士學歷。

以上敘述是我個人對於所謂「管理」意義與目標的詮釋,特別是看到一些環安夥伴變得官僚與走火入魔,以為自己是公司內的勞委會與中央主管機關,相關的規範如果沒有被遵守就是現場同仁的問題與主管不支持,殊不知自己訂出的規範不食人間煙火與下有對策…..那已經是將個人利益置於病人(公司/整體社會)福祉之上,是在賣醫術與醫療器材而非考量病患(公司/整體社會)需求。


頭痛醫頭與短多長空的醫療手法,只是反應環安人的不長眼與不用心,關鍵癥結點還是環安人自己本身而非公司制度環境與人員的問題(沒把病人醫好,當然要怪醫師醫術差,而不會去怪病人吧!),所以環安人應該要先醫好自己,環安人自己要先醫的毛病就是:缺乏思考的深度與觀察覺醒(aware)的細膩度。

這個毛病當然不是環安人的特有病徵,其root cause/context甚至可以怪罪現在台灣的教育/考試制度,但去牽拖找藉口一點意義也沒有,重點在於解決問題,個人小小的心法與建議如下:

-從時間的縱斷面來思考:
過去的解藥/解決方式,如何造成今日的問題,而今日的解法又將如何埋下明日的問題與後果=>修行人怕種因,平凡人怕果報;不知道一家公司或組織的過去、無法理解過去的歷史如何塑造今日的樣貌與人員心態想法,就無法正確地詮釋同仁的心態乃至於預測同仁的反應;無法正確地詮釋同仁的心態乃至於預測同仁的反應,又如何能談PDCA有效管理與塑造未來?

-從不同做法的橫斷面來比較與思考:
不同的作法/方案,有其適用條件與背景,也必須瞭解其背後的脈絡加以消化後,隨著時空環境差異/變化加以調整才能轉化為適用為自己公司的規章與制度;盲目地追隨法規與套用所謂best practice,往往只會造成削足適履、差之毫釐失之千里,連自己錯在哪裡/制度為何失控無效都搞不清楚。

-權責相符的觀念
從明哲保身/多作多錯的角度而言,很熱心去做一些不屬於自己該做的事,當然是事倍功半/還會被K,即便是要做的事,權責在老闆身上也無須人微言輕的部屬多事插嘴;但反向從自我學習/掌握機會的角度而言,不去嘗試更是一種失敗,所謂的責任應該不單只是狹義的「業務過失」法律刑責,更是應為能為就要為的「當責accountability」

目前台灣的環安運作生態,雖然大家都是一樣那幾家學校相關系所的校友,但往往經過國家考試成為公務人員的一批人,腦子裡往往想的是如何加強管制(不斷create 法規)規範廠商(保護百姓);進入業界服務的另一批人,必須為公司與老闆謀取利益,比較以商人的角度來思考,希望政府的干擾介入越小越好;同窗同門因立場與角色扮演不同而相互衝突對立,政治口水戰的成分居多,科學理性辯證的成分反而被模糊掉了,也或許這角色扮演相互衝突的兩者,彼此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有著同樣的情懷與猶豫,也或許如同人類文明的進步與摸索,必須建構在矯枉過正的必要之惡以及左右兩派的反覆鬥爭當中。

展望未來,隨著科技越來越進步,環境污染與職業災害有朝一日應該都會被消滅/無關緊要,但不是環安人的功勞,而是因為無人工廠/生產技術的不斷改善提升以及隨著經濟發達的社會越來越重視生命與生態永續,換言之環安這個職業的生命週期,或許也開始步入衰退,從業人員或許只能配合政府規定做一些忙碌卻盲目空洞的事情,相關「技術」與「管理」的東西還是會在,只不過不會談現在相關的這些環安issue;隨時時空環境轉變,有朝一日目前的勞委會也會變得跟以前的蒙藏委員會一般,只是時空環境下的產物,時機到來時敲邊鼓/時機過了也就慢慢退場淡出,長遠而言終究不是影響與改變這個世界運作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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