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是:
- 不用羨慕官員
- 不用羨慕大廠的最高主管
- 不用羨幕跨國企業
摘錄:
坐在台積電營運總部的辦公室內,直到《天下》記者當面告知,台積電環工領域的最高主管、企業環保安全衛生處處長許芳銘才知道,台積電的製程污泥主要處理商之一「欣瀛科技」,竟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被台南地檢署起訴了。
許芳銘表示,「台積電對環境有承諾,用很嚴格的標準監督廢棄物清理廠商,但仍然需要政府,除了防弊外,積極輔導足夠且優良的清理廠商。我們信任廠商,怎麼會搞這樣的事情,讓台積電怎麼辦?我沒辦法面對台灣的社會,這種事情我們是痛心疾首。」
下游廠商聯手欺騙,科技大廠怎麼查?
清淨國際怎麼騙得過台積電等多家公司?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靜文說,申請事業廢棄物處理資格後,清淨國際還找好污泥處理後的去向,跟水泥混凝土場簽訂買賣粒料(替代原料)契約,例如位於彰化的天城水泥企業社。
但事實上,天城連混凝土設備都沒有,專門向委託造假的廠商收「證明費」,證明污泥做成了水泥的替代原料,背地裡卻拿去棄置。
然而,這卻是一場官商相護的虛假騙局。
《紐時》報導的「回收八成」,是業者有上網申報、有回收利用就算。但類似清淨國際「假再生、真棄置」,丟了幾10萬噸的污泥,在政府統計裡,卻都成了紅磚或混凝土材,視為「已回收」。
經濟部工業局永續發展組科長顏鳳旗,把矛頭指向科技公司。他認為,台灣科技大廠應該從自身廢棄物做起,主動協助廢棄物處理產業並共同開發技術,廢棄物再利用;產業才能正向發展。
一則相關的"毒"者投書
環保署長魏國彥認為,重金屬汙泥與廢棄物其實是人造礦砂,經過系統化管理及高科技處理,就能點「汙」成金
摘錄:
台灣有礦嗎?傳統定義上的沒有,但是,一種新的礦產型態出現了,我們執世界牛耳的電子高科技產業和電鍍業製程中所產生的廢汙泥變成了「城市礦產」:總部設在華盛頓特區附近的「世界資源」公司數年前來到高雄岡山,設立了一資源回收廠,專門收購處理台灣各大半導體封裝廠、印刷電路板廠產出的汙泥,在岡山廠做初步的烘乾研磨處理後成金屬富集物,以貨櫃封裝運去美國,由美國大型冶煉廠熔煉出金、銀、銅、鎳等貴金屬。
台灣人聞之色變的廢棄物與汙染物,卻被美國公司萬里迢迢運回美國,我棄人取,「海畔有逐臭之夫」,這是怎麼回事?
其實,我們廢棄的3C 產品,以及拆除的老舊建築物都是「礦」,主機板上有銅有金,老房屋裡的鉛管銅線鋼筋,從礦物學的原理來看,豈不都是品位很高的金屬礦嗎?近百年來,人類從深山老林裡開採的礦產,其實早就集中到城市來了。
40年前我曾怨嘆過,台灣無礦;也擔心若投身礦業,要深入蠻荒,與毒蛇與瘴氣為伍。現在,情況變了,台灣遍地黃金,大家聞之色變的「重金屬」其實可化身為我們的戰略資源,關鍵在於國人能不能改變觀念,改以資源視之,以高科技與系統管理來將廢棄物變成資源。
我們所擔心懼怕的重金屬汙泥與廢棄物其實是人造礦砂,經過系統化管理及高科技處理,就能點「汙」成金,這應該是台灣「知識經濟」的一環,把髒臭汙泥可變身為蘭茞蓀蕙。
剛ㄜ不正地來發想,會讓龍頭大廠環安最高主管痛心疾首的原因為何?
- 自己的績效與分紅受到影響
- 公司的良好名聲受到影響(然而這家公司廢棄物是資材部門在管理,所以三不五時出事
,對於業界環安鄉民而言,也是非常合情合理、不會讓人意外的吧?!) - 立場本來應該是幫助與輔導廠商的工業局,竟然落井下石
- 對照近期
呆丸島上發生的很多事情,官員給人的形象不外乎是貪或笨;貪的典範人物:黃季敏、葉世文 而笨的代表人物或許可以挑選讓木頭被漂流、上電視談話節目自曝其短的林務局副局長與上述這位投書的署長
School smart的英明署長不知道有沒有到street現場看過與想過:
- 如果這些污泥有回收的價值,為什麼一堆唯利是圖的業界廠商沒想到這點?
- 回收完的礦渣該如何處理?
- 是能夠回收還是不能夠回收的佔大多數?
為了不讓自己痛心疾首(往自己臉上貼金、自我膨脹,無誤),特地御駕親征去稽核廠商,親眼看看公司廢棄污泥的最終去處
署長所謂的城市礦藏與公司污泥的最終去處如下:
經固化後,堆至於專屬掩埋場(規格等同於一般掩埋場、有沼氣與污水收集)
日後填滿後會再完全覆土與植被,甚至可以在覆土與植被之後的土地上裝設太陽能板種電前端事業單位產出的污泥,廢棄物廠商收來之後會加以混合,然後加入敖合劑與水泥進行固化,每噸污泥固化之後,重量約為1.3-1.5噸
這些加入水泥與螯合劑進行固化的汙泥,必須如同等待水泥硬化一般,靜至數天,耐壓標準10kg/cm2(不確定每批都有此一水準…)
---------------------------------------------------------------------------------------
御駕親征廢棄物廠商的途中,接到人力資源公司的電話,詢問對於某著名跨國企業的工作機會是否有興趣。
恰巧的是這家公司,敝人認識兩位很傑出的同業都在這家公司任職過,也都已經離職了,中年吃漢眉頭一皺直覺案情並不單純…
呵呵,這年頭不只找人的公司會對求職者進行reference check;找工作的求職者也會對於徵才的公司進行reference check,特別是這種不斷折煞耗損英雄好漢的職缺。
經過上網作功課與直接向當事人打聽,果然是個屎缺無誤。
想起SCP(Structure Conduct Performance)的理論
這個理論是說市場的結構(寡佔壟斷或完全競爭)影響的企業的行為,進而決定了此一產業環境當中公司的績效。
從組織的權責架構的角度來看,此一職缺處於疊床架屋、吃力不討好的局面=>
總部的環安對行政副總負責,而由於總部環安對於海外地區的法規不熟、鞭長末及,因此又在亞太區成立區域的環安支援當地各廠
然而各廠的廠長是對營運副總負責,而各廠底下有有廠務處,廠務處長對廠長負責;而各廠又有自己的環安,對廠務處長負責。
由於各廠的環安位階在廠務低下,因此可想而知,許多時候只是幫廠務擦屁股(而廠務也只是幫生產擦屁股)。
而亞太區域的環安是個尷尬的單位,要不稽核各廠,成為大家都討厭的政戰督導,要不支援協助各廠,然而有績效也是人家各廠的
如果各site營運上軌道,則不需要區域的環安,各site有問題(通常是短期解決不了的那種問題..),人家在地的都搞不定了,怎麼會輪到你一個巡迴演出的外地人來瞎攪和
而總部的環安,挾資料與系統自種,哪些事情可以有績效,人家好逮混了二三十年,軟的柿子好像也輪不到亞太區的外人來吃吧。
無怪乎會讓兩位非常優秀的台灣環安精英(隨便一位都可以當大公司的環安最高主管)折損。也或許在老外眼中,台灣精英的薪水便宜,人才的損耗與流動率高無所謂。(他們家專員的薪水等同於台灣經理的薪水外加出差都住五星級旅館...)
話說回來這些外商公司也是很蠢+很傲慢,滿口的transparency, integrity, accountability,
fairness自欺欺人;說穿了,不論黃皮膚、白皮膚或黑皮膚,大家都是打工仔,有績效不搶=看到地上有錢不撿般,是種白癡的行徑,背後的人性與組織潛規則都是相同的,優秀的人才看不到未來、覺得空轉,終究會用腳來投票。
再年輕個十歲,這家公司會是好工作:薪資福利好、可以出差到處看看世界各地+吸收公司總部的各項資源與知識庫;以上結構性問題不成問題。
現在要讓我花將近一半的時間都在出差,然後和各site的人bull shit,不只覺得沒有意義,恐怕會被離婚、家破人亡…(以前羨慕在外商的捧油到處遊山玩水,現在可以體會他們內心的空虛與無力感、還有他們的另一半會有多幹…)
一些當年(分工不合作、八仙過海)的想法與原則
- 權責相符(成敗各site負責,central 提供資訊與技術
- 既分工又合作(central提供平台分享,local 指出例外與不適用)
- 合作也對抗(各廠相互稽核交流)
- 黑臉白臉(central highlight 作球給site,相互尊重互通有無)
- 各廠各區域要有說得出自己的特色與差異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