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要找理由?
WHY? What happens when people give reasons … and why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48063
作者:Charles Tilly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harles_Tilly
這本社會學大師的著作,又在我的理科腦與商管腦上開了個洞
這本書應該對他而言,只是小品與散文集
摘錄:
藉由Tilly對人們如何給出理由的分析,我們看到了給定理由背後的社會結構問題。並應該進一步去思考,當面對變局與危機時,我們是否應該為了追尋快速的回復社會秩序的穩定,而放棄了對更深層的理由與動機的探索?我們是否應該為了重新確認你我的社會位置,而片面的接受某些簡化的理由?這些快速與簡化的程序與理由,真的有助於我們社會的和解(reconciling)?在面對不確定的社會恐怖事件(諸如:捷運殺人事件),我們是否就應該接受政府技術化報告與處理,從而陷縮了公民日常生活的自主性,而讓國家機器藉由社會危機快速擴權?
第四章規範
很多的荒謬法律判決與恐龍法官,只不過是遵循法律規範(法條基本教義派)
規範的運作方式
法律的前身:大家認可的習俗、道德規範(行為準則)
目的:提供正當性,讓族群成員能夠相互溝通與相處
意圖:建構制度,制度主義者的理想:凡事都能夠以成文法規範權利義務/罰則
規範、事實情境與如何詮釋認定,三者交互影響(規範有彈性)
對於執法者而言,人不重要(當事人的苦衷或事件情境脈絡),法律與規範才重要(事件是否符合該項法規要件、適用哪些法律項目)
規範與法規的操作(操弄)
透過律師來操弄
爭議訴諸法條規範,而非道德公平
當事人的自述或自訴≠法院認定的事實
判決=法院認定的事實=>對應到各種法條的原則,而非因果關係解釋 !
要推翻判決,不過是
- 質疑事實認定、證據適用性/效力
- 質疑適法要件、引用的法條
- 質疑執法程序、違法項目類別
規範與技術描述類似:都有專業的人員來主導(詮釋權與話語權)
以上這段社會學大師的解釋終於讓我知道:為何對於司法體系的人談事故的因果關係與不確定性是對牛彈琴! 搞法律的人其實有如亞斯伯格症患者,就是活在哈利波特般的魔法世界中,無法理解真實世界中的愛恨情仇與人性人腦缺陷!
醫療規範
如何將複雜多樣的病情與治療方式標準化?
- 將症狀分門別類,把病患的問題歸類為可能的病症或科別
- 建立提供標準化的詞彙,以方便專業人士相互溝通
- 把診斷與治療方式進行配對,配對方式(判別準則)紀錄於手冊或教科書中
- 設定優良實踐(Good practice)的標準與準則,以方便老師評鑑學生、衛福部評鑑醫院、法院法官判定醫院醫師是否有醫療疏失
有經驗的醫師一定知道:病患、病症與對應的醫療方式三者之間,無法透過現有規範滿足
這些診斷與判斷,往往是透過師徒問答與個案研討方式來傳遞經驗與知識
隨著醫療發達與實證結果,最佳醫療準則其實不斷改變(存在誤判的風險與不確定性)
醫師為避免醫療疏失與訴訟,渴望各種醫療規範更加公開與標準化(實際上不可能),以因應家屬、律師、保險公司、醫療主管機關的質疑
(鬧到最高醫療委員會其實也是一樣)
美國醫療訴訟的統計
- 進入法院審理案件的比例:5-7% (多數庭外和解)
- 審理結果原告(病人/家屬)獲得賠償的比例:14-50%
- 被告(醫院醫師)獲勝的比例:70-86%
訴訟兩造雙方律師團隊都會找醫學相關證人,主要確認的爭議與問題為繞以下三點:
- 在這個診斷與治療的領域,主要有哪些標準與規範?
- 醫師或醫院是否違反這些標準或規範?
- 如果有違反與違規,這些行為是否導致病患受到傷害?
法院攻防通常聚焦在前兩項,而非第三項的因果關係認定!
規範的代價
規範是精英階層或上位者專用的語言,使用者如牧師/拉比、律師/醫師/工程師/技師/會計師、官僚官員、比賽裁判;不過社會的運作通常與這些規範完備或良莠與否無關,一般人多是以敘事(story)來包裝描述與解釋,以上這些菁英階層或者上位者,不過善於將日常生活的common sense與story包裝對應到各種規範、講普通用語轉為專業辭彙
交易成本
官僚體系+社會大眾需要了解相關規範+很多時候這些官僚與規範很恐龍
人變成工具與次要,而非人本與人為主體
- 法官只管判決與適用法條,不管人情世故
- 醫生只看病,沒又看到病人
- 官僚只管保住自己的飯碗,不管自己所作所為是否對社會有幫助/自己的工作有沒有意義與貢獻
- 法條與科學規範不等於真實與現實世界
規範請神容易送神難
作繭自縛,對社會與個人產生重大的影響
第五章技術描述
美國國家科學院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
https://www.nasonline.org/about-nas/history/
研究報告結尾通常呼籲需要更多進一步的研究XD
技術描述的功用
結合系統性知識提供因果解釋(而非敘事story或常識common sense)
技術描述有其專業規範:研究倫理
幫助專業群體溝通與分享共同知識
向其他非專業受眾樹立專業權威
科學期刊寫作與發表不同於一般期刊或媒體
技術描述主要關切的因果關係(why and how),有時研究結論與建議也會提出規範(code) e.g., 如何預防犯罪、降低死亡率
如何避免共有地的悲劇
https://earthbound.report/2018/01/15/elinor-ostroms-8-rules-for-managing-the-commons/
Elinor Ostrom’s 8 rules for managing the commons
- Commons need to have clearly defined boundaries.
- Rules should fit local circumstances.
- Participatory decision-making is vital.
- Commons must be monitored.
- Sanctions for those who abuse the commons should be graduated.
- Conflict resolution should be easily accessible.
- Commons need the right to organise.
- Commons work best when nested within larger networks.
規範與技術描述間的競逐
技術描述與因果關係探究之後,下一步是變成規範以提供行為指引與遵循依據
e.g,. 產權歸屬、責任界定
而科學研究多半討論實然,也有各種不同的切入面向與關注焦點
規範則論述應然與運作規則
人類演化的技術描述
生化學家Charles Pasternak “Quest” 一書
https://www.amazon.com/Quest-Essence-Humanity-Charles-Pasternak/dp/0470851457
從生化的基礎(微觀觀點),談論人跟其他所有生物相似之處- 探尋:搜尋食物與水、伴侶與遮蔽
(千萬年的演化下來)人類跟其他生物的差別在於:搜尋能力
人會思考搜索宇宙的起源、過去的歷史、開拓新天地甚至外星球
Luigi Luca Cavalli-Sforza “Genes, Peoples and Languages”一書
https://www.amazon.com/Genes-Peoples-Languages-Luigi-Cavalli-Sforza/dp/0520228731
宏觀角度切入,思考:突變如何在數代之間累積,並對一個民族產生影響
回溯各語言間的歷史關連與差異、文化傳播與演進
人類的表面特徵如膚色、髮色等,的確會為了適應氣候而演化產生差異
特定區域的族群,具有獨特的基因庫,基因庫仍然在演化,實體環境也會影響基因庫的演化方向。
以基因演化的角度而言,所謂的「種族」並不存在,原因如下
- 表面的遺傳特徵與其他非表面特徵關聯性不大
- 不同的”種族”之間,不存在非此即彼的界線分野
- 跟黑猩猩相比,人類各族群或種族之間的基因相似性高得多
戴蒙 槍砲、病菌與鋼鐵
https://eshmanager.blogspot.com/2016/01/blog-post_30.html
地理差異間接塑造了人類各種族或族群的發展
造成各種族或族群發展差異的近因:槍砲(帝國主義)、病菌與鋼鐵(科技)
造成各種族或族群發展差異的近因:地理因素
戴蒙的論述是否為真?其實我們不得而知,但他的論述方式很容易讓人信服-援用專業事證,藉以排除掉某些可能、為另外一些猜想的可能性背書。
再探技術描繪
(科學)技術描繪,就是探就因果關係的論述敘事(story)
只不過相較於敘事,其因果論述或作用力分析更加精確與嚴謹=優越敘事(superior story)
原則如下
- 簡化論述範圍
- 減少行為與型動者、因與果的數量
- 盡避免提及交互作用、非線性反應、內生、中介與調節等複雜效應
- 將因果描述限縮在有專業學術支撐站得住腳的範圍
- 依據受眾的知識背景,調整你的論述方式
呵呵呵,我又受教見學上了一課
第六章調和理由
遭遇重大變革或事故,大眾的反應就是詢問Why? 要求對事故追就政治、法律與道德責任。
擔任公職、領袖或政治人物的責任與義務就是說明與提供理由
e.g., 911恐怖攻擊發生的理由
敘事:恐怖分子是肇事者,懈怠的官員讓他們有機可乘
慣例:現代生活充滿危險、政治充滿不確定性
規範:我們有自衛的權利,要報復打擊恐怖主義
科學描述:飛機撞上雙子星大樓,燃燒導致鋼梁強度衰減,鋼梁無法支撐重量,大樓倒塌
事故調查委員會,不過是提供一個可信的敘事(story)以滿足大眾
民眾無法接受”慣例”的解釋=>世界上就是有恐怖主義
同理可證,工安也難以接受:事故就是會發生的現實與事實
有知的民眾要求事故調查會回溯911恐攻前的政府各項防範措施
包含1988洛克比空難、1993世貿中心爆炸案
民眾的論述:
- 反常股票交易沒有受監督,會是運氣問題?
- 15份不完整的表格獲得入境簽證,會是運氣問題?
- 機場安檢讓持有美工刀與辣椒噴霧的劫匪登機,會是運氣問題?
- 航空管理局與國防部的規章未落實,會是運氣問題?
- 國家緊急事件未立即向政府高層報告會是運氣問題?
- 只發生一次的異常才能歸咎於運氣問題,規章法律未落實與溝通無效的問題一再發生,不能歸咎於運氣
3000人死於911恐怖攻擊,沒有人負起責任
Hint:
- 其實不是運氣,而是集體鄉愿共犯+沒有足夠資源提升可靠度+型一型二誤判風險
- 法律可以懲罰過失,但無法懲罰相信死後或上天堂的恐怖份子
- 對於公務體系人員而言,他們認定是法律上的Responsibility(應注意已注意),而非更高層次的Accountability;公務體系人員裁判兼球員,不會自證己罪
- 以上這些”運氣”問題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與治標,治本是對症下藥- 恐怖主義
史特恩的恐怖主義研究
以神之名的恐怖主義Terror in the name of God
https://www.amazon.com/Terror-Name-God-Religious-Militants/dp/0060505338
關於恐怖主義,作者探尋的兩個問題
1.什麼樣的不平與冤屈,讓人們加入聖戰組織?
- 受到歧視與羞辱,將自己的苦難怪罪特定人士
- 希望自己成為英雄來簡化與淨化自己的人生
- 他們覺得世界持續墮落(而非自己越來越激進)
2.恐怖主義的領袖如何經營管理組織?
- 向原本就渴望能夠簡化與淨化人生的人,提供精神/情緒支持與物質獎勵
- 恐怖組織的運作與管理跟一般組織沒有太大差異:有個領導者,領導者之下有個委員會或理事會,委員會理事會下有各個功能性組織的工作小組,分別負責內部獎懲/資源分配、物資武器採購、宣傳與招募、財務會計(洗錢與勒索收付款);
- 差別在於恐怖組織他們把自己視為宗教團體與慈善事業(跟有錢的極端個人或政府募款),而非營利組織;透過羞辱、洗腦、相對剝奪和威脅恐懼,而非薪資福利或職稱職等來控制組織成員
學者與教授跟名嘴的最大差別
大學教授要能夠嚴格區分敘事(story)與技術描繪
採信講述superior story(暫代的理論解釋),幫助大學生用批判眼光識讀
每個人都活在理由當中,需要好好認識這四種理由與用途
跟不同類型的人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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