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5日 星期六

為什麼消防必須接受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直接講結論:

因為問題太大,人人有責=人人沒責

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緩不濟急 

今天不作明天後悔,可是大家只顧眼前 

如果不選擇失憶與遺忘,(面對無解的問題)試問要如何繼續走下去?


前情題要:


出了事政府官員會指責事業單位應為能為而未為,然而當出事害死的就是公務人員時,讓記者來針貶政府各部門的應為能為而未為吧!  

害死自己組織的成員,官員會有罪惡感與羞恥心嗎? 還是只有網頁變黑白,然後長官們透過自己弟兄們的傷亡來成就自己(一將功成萬骨枯)?


這年頭用心記者的訪談,有時候比象牙塔內專家學者的個人成見/偏見,更具備參考價值




消防人力問題=>消防署與各縣市消防局要負責

火場逆行者1/被漠視的消防員權益 六都消防人力服務比無一達標

https://www.nownews.com/news/6291380

摘錄

全國消防員「服務人口比」要在民國112年時降為1:1300,然而目前全台不僅有一半的縣市沒有達標,六都更是全數不及格,遠高於紐約1:513、東京1:731、香港1:767以及新加坡1:925。


台灣消防員長期人力不足主要可歸咎於3大原因:

一、地方預算排擠

各縣市所需的消防人力是由各地方政府統計後向中央提報,因此當地方財政吃緊時,提報的「預算員額」自然會受到限制。


二、計算所需人力時未考量離職與退休人數

就算地方政府有編列人事預算,但整體規劃上卻未將離職率或屆齡退休人數納入考慮,新人報到有時也只是填補原有空缺,並非實質擴充職勤人數。


三、新人銜接落差

警專生從警專培育到特考放榜後至單位服務,需花費近3年的時間;一般特考生經錄取後則須至訓練中心培訓1年,但規劃人力需求時,卻未將受訓時程充分納入考量,因此當單位有消防員離開,就必須面對人力空窗期。


四、消防員特考錄取率低

此外,在一般消防警察四等特考方面,錄取率也挨批過低(如表),以民國112年需用人數955人來說,儘管報考人數達1910人,但一試錄取率卻僅有25.6%,若再加進二試與訓練後的淘汰率,最後合格人數將與實際需求產生更大落差,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陳彥凱呼籲,特考內容應該跟進調整,「現在的英文占比太高了」。



政府管理多頭馬車各自為政=>消防署/消防局化學物質管理署職安署工業局要負責

火場逆行者2/工廠安全很難管?學者嘆:政府多頭馬車、各自為政

https://www.nownews.com/news/6291378

摘錄

企業申報與政府機關管理 是各自分工還是多頭馬車?

到底一間公司企業的工廠營運,主管機關是誰?中間又有多少機關會進入工廠檢查?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安全科主任邱晨瑋表示,在申報流程中,如果業者工廠有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且達管制量時,依據《工輔法》第21條規定,就得向地方工業主管機關申報,相關資料最後來到中央經濟部歸管。


而其申報內容包括危險物品之範圍,放置位置與工廠建築物內製造、加工或使用之機械設備配置圖,公共意外責任險資料也得一併上傳。若工廠有使用毒化物,就會被特別列管到環保署(環境部)的化學雲。


至於管理機制部分,地方工業主管機關可針對轄區內危險物品資訊,到現場抽查或配合相關單位檢查,相關危險物品得定期更新資訊,以供消防、環保、勞動等單位後續檢查與管理的參考。


其中,各轄區消防局下載化學雲資訊後,未達管制量30倍的每年檢查工廠一次,達管制量30倍以上的,則要求設置保安監督人、擬定消防防災計畫、每月提報消防自主檢查表與每半年進行緊急應變演練。


政府機關的分工,在部分專家眼裡卻是多頭馬車,以明揚來說,政府機關確實「沒管到」是事實,原因就出在各自為政!企業沒如實申報,政府查不到,但今天即使有上門檢查,各機關在短時間內也只會針對自己的項目,「說穿了!就是沒有一套完整的機制來管理。」現在政府每個單位都管一點,根本就是多頭馬車,要掌握工廠有沒有做到安全管理、有沒有如實申報,建議政府從源頭工廠設立就要有跨部會的聯合審查,才能發揮監督的作用,各機關坐下來共同討論,才容易把可能的風險先抓出來,「現在不是這樣,工廠登記歸登記,但申報歸申報,沒申報沒被發現也沒事」。




事業單位與工廠安全管理體質差與水準不佳=>政府不敢要求+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事業單位負責人與老闆當然就得過且過=>搞不清楚誰要負責?!

火場逆行者3/多數企業缺乏風險意識 主動式智慧防災漸成趨勢

https://www.nownews.com/news/6291388

摘錄

目前大部份的企業雖有依法設置消防自衛編組或毒化災應變編組,但多半沒有紮實和務實的訓練,演練流於形式、應付了事,政府機關要求演練,大都只是簡單繳幾張照片備查,員工自己也不在意、認為不重要,也不想做,使得真正災害時很少完整發揮作用。「整體缺乏風險意識,不想在安全上花時間,這才是問題的根源。」


國內科技大廠在智慧防災監控做得很好,但台灣中小企業非常多,即便在科學園區,各家的安全風險控管規格落差也很大,只靠警衛巡邏安全的所在多有,更何況台灣還有8萬多家違章工廠,有些工廠晚上甚至連警衛也沒有。他強調,企業主不能心存僥倖,唯有自主提升安全,才能降低風險、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違章建築與相關防火規範落後=>縣市政府建管國土管理署要負責

火場逆行者4/鐵皮屋火警如地獄 消防員聞之色變「怕回不來」

https://www.nownews.com/news/6291417

「鐵皮屋=消防地獄」4大原因:

1、結構不堅固亦不耐高溫

當火場溫度達600度以上,輕量型鋼結構建築物就會變得脆弱,隨時可能崩塌。


2、火勢成長迅速

尤其是工廠或倉庫,因為加高加大的空間設計,在火災初期就供應大量氧氣,火勢增長快速。


3、大多無防火區劃

工廠大多無以防火樓板、防火牆或防火門窗將空間區分成數個區域,因此若未在第一時間控制火勢,大火將直接蔓延並加速可燃物分解,發生「閃燃」機率極高。


4.火災猛烈度大

屋內經常會堆放大量物品,在面積大、易燃物多、火載量大(即所有可燃物於完全燃燒時所釋放出熱能的總數)的情況下,比起一般住宅火警火勢更加兇猛。


鐵皮工廠救災環境複雜,但防火構造規範卻相對寬鬆,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章第69條的規範中,工業和倉儲類建築物在3層樓以上或是樓地板面積1500平方公尺以上,就需以防火材料建造,但在樓地板面積當中卻將工廠除外,也就是工廠只要在2層樓以下,不論占地多大,建築物都不須做防火構造。


近年來幾次嚴重火警殉職案,死傷慘重的多以違章建築為主,或廠房內囤積過量的危險物品,「這些都與國土署無關」,她提高語氣表示,違章建物管理權屬於地方政府;危險物品屬於環保署。


當合法工廠設立在空曠區域、警報器在火警發生當下能及時啟動,「2樓以下的工廠逃生沒有這麼難」。外界在探討國土署法規有無缺失時,應先釐清肇事主因,「自己亂蓋的房子,就沒什麼好去談防火構造。」



政府各部門的資料沒有串連=>數位發展部要負責

打高空講消防ESG,回歸執法落實+不理賠讓業者痛!=>金管會要負責(保險)

火場逆行者5/企業落實「消防ESG」可行?專家學者看法兩極

https://www.nownews.com/news/6291455

摘錄:

即使沒有化學雲,照理講工廠在建置時,就該有建築執照平面圖,工廠消防安檢送件也會有相關資訊,有的都已經提交到地方政府機關了,甚至上傳電子檔,「但為什麼化學雲派不上用場?或是資訊無法數位化?」


消防資料沒數位化、更沒串接 專家:中央應帶頭撥經費讓地方做

其實答案就是,政府並沒有把全台工廠建管與消防資料全部資訊化與串接。目前建築管理與消防管理是地方的責任,當地方經費不足或是不覺得資訊化一定得做時,就容易被忽略。


由中央帶頭,統一把經費發下去地方來做,並且統一規格,資訊串接起來才有意義,否則現在新北、高雄、屏東都做一部分「嘗試性」的、大家各做各的,並不是全面性通用。


若無法一下子把轄區幾萬家工廠資料都建立起來,至少可以先針對危險性比較高的工廠,訂出優先順序開始建置最基本的,如建築、消防、平面圖以及化學品數量與位置等數位資料,進度可能是今年200家、明年300家慢慢布局、逐一建置。如此一來,當公安事件發生後,警消就可以第一時間從雲端上調出資料進一步作研判與調度。


「台灣不是做不到,而是政府機關不想做而已」,就是因為牽涉跨機關太複雜,且做了「業績看不到」,還不如花錢買消防車大家可以拍拍手、拍拍照,但最基本、重要的資料建置數位化卻沒人做。美國從911之後才開始將建物相關資料數位化,台灣不能不做、更不能等,因為台灣這幾年工廠火災真的太多,殉職的消防人員也太多。


消防ESG沒有必要,因為企業做ESG本來就有ESG的準則,是國際共通的準則,其中跟消防安全有關的,大概是GRI 403職業安全衛生有觸及消防防災部分。「ESG本來就已經是強調公司治理和社會責任,連企業自主防災都做不好,就是公司治理做不好、沒有善盡企業責任。」


「心存僥倖的企業主連有具體罰則的法令,以及刑事、民事責任都不怕了,還會怕ESG?」本來就有《工輔法》,為什麼要捨法令,不去嚴格執法?主管機關可以調整修改管理的制度,而不是另外增設一個消防ESG畫蛇添足,到時候只是淪為作文比賽,「多做一篇消防作文要幹什麼!」


保險機制,就像車子定檢會看有沒有保強制險,若強制險到期沒有加保,車子定檢是不會過的,工廠也是一樣。當工廠安全機制很糟糕或是風險很高時,保險公司可能拒保,公司一旦被拒保,工廠就可能面臨停工的危機,換句話說,工廠得要改善安全才能投保,或提高保費讓工廠不得不重視工廠安全。


「如果不透過保險機制、不透過主管機關的嚴厲控管,純粹付諸企業的良心是違背人性的」!保險機制完全可以充分發揮其社會安全機制,輔助政府主管機關控管企業自主防災的部分。





消防員不務正業/討好民意=>消防官員要有肩膀扛或消防員自己要認份

火場逆行者6/避免消防員殉職悲劇重演 人人都該有「減災」意識

https://www.nownews.com/news/6291492

摘錄:

「請展護國旗!」主持人一聲令下,60名消防員立刻將巨幅國旗往四個方向展開,場面壯觀。這是今年台中市政府為了國慶升旗典禮準備的表演之一,然而此舉卻也引發不少基層消防員怒火。


有消防員私下不滿抱怨「消防員不務正業這不是第一次,更不會是最後一次」,舉凡停水時幫忙送水、市府或民間辦活動時要求消防車照明、民眾手機掉進水溝、寵物被關在車內等狀況,都可以看到消防員出勤的身影,「就像是無所不能的24小時保母」。


勤務五花八門「如24小時免費保母」 消防員籲讓消防回歸專業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黃鈺翔以消防員必須挨家挨戶請民眾裝住警器為例,儘管這項勤務在部分縣市已經移交給其他單位執行,但仍有縣市的消防員礙於長官的業績壓力仍必須攬下,這些看似無傷大雅的業務。其實都是在消耗分隊的出勤能力。


「給他魚吃,不如教他釣魚」,要改善消防員的超時與人力問題,應該先從提高民眾自我減災意識做起,而非讓消防員成為on call的工具人,「就像你不會逐戶發放安全帽,請他們騎機車要注意安全一樣。」黃鈺翔說。


邱晨瑋過去曾參訪英國消防機關,消防單位指揮官將救災同仁安全當作最大責任,因此堅持全面掌握好資訊,下好判斷才會讓消防同仁進入火場,不像華人社會對消防員有太多的期待,往往消防隊才剛到火場。就急著要消防人員「衝進去」。他認為,其實民眾也該被教育「自己的財產自己保護」,不能自己不防災,等事情發生了以後,卻要消防員無條件馬上進入火場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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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與建議

  1. 可悲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要讓自己不要變得可悲與可恨,請自立自強(選擇沉默與鄉愿,就是共犯與罪惡)
  2. 第一線消防人員訴求成立工會,其實是劃錯重點 (有了工會或罷工不能解決以上問題)
  3. 以責任或罪惡的比例原則而言,最該被檢討與批判的正是消防署與局本部的自己人


明揚事故最奇怪的不是消防隊員的傷亡,最最奇怪的是:該公司員工傷亡人數破百,但卻沒有獲得等比例的關注....人跟人之間人命的價值不是對等相同的,消防員的一條命比勞工的一條命更值得關注(社會與論譁然+記者大書特書).....

嚴重傷害事故 : 輕微傷害事故 : 虛驚事故 = 1 : 29 : 300

或許消防員的死傷:勞工的死亡失能:勞供的失能傷害也有類似的比例關係?! 

這間接反應出這個社會的野蠻落伍有如停留在封建時代,把人分三六九等


那天等到整個社會進步到 工廠人員工傷是不被允許的時候,消防人員也會獲得更好的保護與保障

在那天到來之前,大家都必須繼續努力+向前(錢)看為五斗米卑躬屈膝折斷自己的腰+對自己負責與承擔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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