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4日 星期日

環境污染保險


對岸的創見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4/7173902.shtml
摘錄:
中新社報導,作為一項責任保險,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汙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使汙染受害者在被保險人無力賠償的情況下也能及時得到賠償。目前,該意見已在粵全面試行。接下來,廣東將在五大行業率先開展環境汙染責任險試點。
據悉,五大行業的企業基本覆蓋廣東環境風險較高的行業,包括化工類企業、從事危險廢物處置經營的企業;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涉重金屬排放企業以及鋼鐵、有色金屬冶煉、礦山採選、石油化工等被列為國家和省重點汙染源監控的企業。企業在投保後,最低保障額將達100萬元人民幣。

個人想法:



相較之下,台灣不法利得的5%爆料檢舉獎金,對於嚇阻污染而言,更具incentive&driving force不過不管是污染責任險或爆料獎金,對於中小企業而言都沒有用(因為公司太小,賠不出後續污染整治的費用;動用公共危險罪的法條來砍這些中小企業負責人,又顯得殺雞用牛刀/矯枉過正不恰當)

環境汙染的外部成本很大,然而要想降低這個社會外部成本,要靠增加環保稽查、污染險與法律刑責等內部成本來trade off,而非嚴苛不落實的扭曲法條與官員的嘴砲宣示
另外想到的idea是:就行政管控而言,應該禁止在工業區以外地區設立工廠,一方面方便集中管理,二方面促進工業區土地活化,三方面也落實保護敏感區域
不過這點難,原因如下:
1.要跨部會合作(分工不合作永遠是官僚機構的罩門)
2.沒有廠商會想接收前一家倒閉公司留下的廢棄廠房/污染場地. (墊高初期投資成本)
3.太多區外土地供給(利益團體操控的農地轉工業用地)
以上這個社經的結構性問題,或許可以建立模型,評估各項施政措施對於"系統"干預的有效性(是否顯著)與藥效強弱(effect size)不過除了搞數理統計模型硬拼外(這如同氣象預測,結果可供參考但不會完全準確),另外也應該來軟的:聆聽揣測剛ㄜ不正的立委與民間人士(下有對策)的精明盤算
軟硬兼施才能得出好的施政方案與清晰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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