謬誤與真相:保守派經濟學家如何戳破執政者的美好謊言
Economic Facts and Falla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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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讀 一條由善意鋪就的地獄之路/吳惠林
一九七四年海耶克在受獎宴席上的一番話:
「……諾貝爾獎給某一個人這種權威,而就經濟學這門學科來說,誰也不應該享有。在自然科學領域,這沒有問題。自然科學家當中某一個人所發生的影響,主要是影響到他的同行專家們⋯⋯但是,經濟學家影響的卻是一些外行:政客、記者、公務員和一般大眾,且關係重大。
在經濟學方面有一點特殊貢獻的人,沒有理由就此成為全能者,可以處理所有的社會問題。可是新聞界卻會如此看待獲獎者,而獲獎者自己也終於自信是如此。甚至於有人被捧昏了頭,居然對一些素未專研的問題表示意見,而認為這是自己的社會責任。
所以我想建議,凡是獲得諾貝爾獎這項榮譽的人,必得做一個謙虛的宣誓,誓不在自己的學力以外對公共事務表示意見。或者,授獎人在授獎時至少要求受獎者謹記經濟學大師馬夏爾(A. Marshall,一八四二—一九二四)的嚴正忠告:「社會科學者必須戒懼赫赫之名:當眾人大捧之時,災禍亦將隨之。」
社會主義者是危險的理想主義者
海耶克認為,社會主義的核心認知是:任何社會只須有同情心,都可以透過政府的「規劃」與經濟管制,為每個人創造一個更符合人性的生活環境。無論是從道德標準、還是從效率標準來論證社會主義的優越性,都必須依據海耶克所謂的「傲慢的理智」(intellectual hubris)或「不要命的自負」(fatal conceit)——亦即都必須假定我們已擁有全面性、鉅細靡遺的知識。因此,只須再多一點同情心與意志力等主觀的決心,社會主義的優越理想即可實現。
海耶克也認為,社會主義者「幫極權主義開路」。礙於自身的道德矜持,他們沒有能耐去從事讓極權國家機器得以轉動的那些骯髒醜事。因此,在其理念邏輯所要求的極端行動之前,他們就縮手不管——讓位給那些無所忌憚的冷血人物收拾殘局。海耶克就是這樣剖析納粹黨徒之所以在德國崛起,乃是因為維繫法治、政府分權與市場經濟等自由社會的觀念與價值,先被社會主義者摧毀殆盡所致。
政府無法適當管理經濟體系
說也真巧,就在史迪格里茲兩本著作出爐的幾乎同時,索威爾二○○三年也出版了《活用經濟學:跳脫單階段思維方式》(Applied Economics: Thinking Beyond Stage One)這本更為通俗的著作,書中論點正好可戳破凱因斯學派和管制經濟學者那些似是而非的說法。關鍵就在「單階段或短期或政治觀點」以及「第二輪效果或長期或經濟思考」之區別,凱因斯的名言「長期來看,我們都死了」(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鮮活點出了「急功近利」,以及為政客們不負責任政治主張和飲鴆止渴經濟政策(亦即不必顧慮龐大不良後遺症的政策主張)掩護的用意。
這些林林總總的現象和問題都是自古以來常見的,可以概括地說,「不公平」和所謂「歧視」的大課題,一般的認知是自由市場、資本主義施行的結果,於是大都認為,應由「政府」管制、干預,以法令和保護政策來實現公平正義。不過,這些既存的現象要不是被有意的渲染、誇大,就是有統計資料的偏誤或錯誤解讀,而政府干預的結果不但保護不了弱勢,反而招致他們受害的不幸下場,這也就是東方的「愛之適足以害之」、西方的「善意往往引向地獄之路」的寫照。
第1章 謬誤的代價
謬誤不是天馬行空的瘋狂想法,它們通常看起來合情合理,只是缺了點什麼。那看似合情合理的表象,使它們獲得政治上的支持。當政治上的支持大到足以讓謬誤變成政府政策與計劃時,它的缺失或遭到忽視的因素才有可能導致「意外後果」—這是經濟或社會政策災難發生後常聽到的一個說辭。另一種政策災難後常聽到的說辭是:「那個概念當時看起來還挺好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深入探究那些目前表面上看起來還不錯的論述。
有時候,謬誤所欠缺的只是一個明確的定義。沒有明確定義的字詞在政治上有一股特殊的力量,尤其當它們喚起一些能觸動情緒的原則時,更是如此。「公平」就是一個沒有明確定義的字詞,它為「公平交易法」(Fair Trade laws)、「公平勞工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等一系列政策吸引了廣泛的政治支持。雖然字詞沒有明確的定義是一種缺陷,但它也因此享有很大的政治優勢。當一個字詞可以掩蓋歧見、甚至掩蓋相互矛盾的觀點時,那些在重要議題上抱持著不同觀點的人,也可以為那個字詞團結以及動員起來。畢竟,有誰會贊成不公平呢?同樣地,對於不同的個人與團體而言,「社會正義」、「平等」以及其他沒有明確定義的術語可能意味著完全不同的事情—但有心人士都可以把他們動員起來,去支持那些使用這類誘人字眼的政策。
有些人自以為他們所支持的政策是在幫助弱勢,因此難以面對證據顯示弱勢群體正是因政策而受害。換句話說,對一些人來說,證據在政治上、經濟上、心理上都太危險了,絕不能讓證據威脅到自身利益或自我良好的感覺。
沒有人喜歡承認錯誤,但在許多方面,不承認錯誤的代價高到無法忽視。識破謬誤既有現實的需要,也有理智的需要。政府的經濟政策是否有誤,可能會影響數百萬人的生活水準。正因為如此,經濟學的研究才如此重要,揭穿謬誤也不只是一種紙上談兵的學術演練。
零和謬誤
許多的經濟謬誤都建立在一個比較廣泛、通常是隱性的錯誤假設上,也就是假設經濟交易是一種零和流程:交易中有一方受益,就表示另一方受損。但是,除非交易讓雙方(無論是雇主與員工、房東與房客、還是國際貿易中的雙方)都變得更好,否則自願的經濟交易不可能持續發生。這個道理看似不言而喻,但對於那些宣導政策以幫助其中一方進行交易的人來說,卻不見得那麼顯而易見。
假設政府為了幫助一方(比如員工或房客)而推行一項政策,這項政策就涉及到三個不同的交易方;只有三方都接受那些條件,政策才是合法有效的。換句話說,新條款排除了一些原本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條款。由於三方都接受的條件比雙方接受的條件還少,達成的交易可能就更少了。這些交易本來是互惠互利的,但在政府介入推行政策後,雙方反而某方面變得更糟。這個一般原則在現實世界中有許多具體的例子。
例如,世界各地有許多城市實施租金管制,以保護房客的利益。房東與建商幾乎都認為這些管制過於嚴格,所以減少住屋的供給。例如,埃及於一九六○年實施了租金管制,二○○六年,一位經歷過那個年代的埃及婦女這麼寫道:
最終的結果是,民眾不再投資公寓建造,租屋及住屋的供應極其短缺,導致許多埃及人生活在惡劣的環境中,幾個家庭一起住在一套小公寓裡。嚴苛的租金管制所留下的後果仍殘留至今,那種政策錯誤可能會影響好幾個世代。
換句話說,雖然房東與建商失去了賺更多錢的機會,但許多租戶也失去了找到像樣住所的機會。雙方都受害了,雖然傷害各不相同。埃及並非特例,紐約、香港、斯德哥爾摩、墨爾本、河內,以及全球無數城市在實施租金管制後,都出現了住宅短缺。
零和交易隱含的假設所造成的最糟後果發生在貧困的國家。貧國為了避免遭到「剝削」,反而把國際貿易及外國投資拒於門外。「出口及投資的開發國家」與「進口及獲得外資的第三世界國家」之間貧富差距懸殊,導致有人據此推論,富國是靠掠奪貧國而致富。這種零和觀點的各種版本(從列寧的帝國主義理論到拉丁美洲的依附理論)在二十世紀普遍獲得接受,而且很難用反證加以推翻。
合成謬誤
看球的球迷,一個人站起來會看得比較清楚,所有人都站起來=大家都看不清楚
政客往往為特定利益代言,把這特定利益包裝成對社會整體有利
e.g., 政府拆遷市中心老舊貧民窟,興建商辦大樓/購物中心,以吸引企業進入帶來地方繁榮與收入。
結果數十億經費花在拆除老舊建築(幫利益團體整地):
一則讓自願搬遷的住戶,只能拿公告補貼的價碼走人(價差給了財團)
二則讓不願或無力般遷的住戶流離失所,遊民問題擴散轉嫁到其他地方
一般相信政府支出與投資可以帶動經濟繁榮與創造就業機會,然而政府的經費由稅收而來,不如不增加稅收,錢留在納稅人身上,納稅人也話把錢花掉=同樣的刺激經濟繁榮與創造就業機會(看起來比較不明顯)
收稅由政府來投資,跟低稅由納稅人自行運用,兩者本質上沒有太大差別
如果為了提高GDP而由政府提高稅收,這其實是零和遊戲與負和流程
一則政府為了花錢(政績KPI)而花錢,沒有效率(蓋蚊子館)
二則降低人民投入經濟活動的動機(稅收增加,降低消費意願)
因果謬誤
拉丁文Post Hoc, Ergo Proper Hoc. 事情發生在「這個」之後,所以「這個」是原因
因果謬誤不單是個人智識問題,政治上大家都喜歡為好事搶功、把壞事推給別人
DDT的得失功過
為消除瘧疾廣泛使用DDT,救了許多本來會死於瘧疾人的性命
廣泛使用DDT的區域罹癌率上升了,這些本來會於瘧疾的人因為活了下來,其中一些人在老年會得癌症
如何評論那些多事宣揚禁用DDT的流病與公衛專家?
政府干預的得失功過
1929米國股市大崩盤,大家認為股市大崩盤導致了19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
然而反例如下
1.1987股市發生類似崩盤,但之後是20年的經濟成長,失業率與通膨率皆低
2.1929崩盤之後的12個月失業率從未超過9%,之後一路降到1930年6月的6.3%
之後聯邦政府實施干預,進行Smoot-Hawley tariff (提高關稅以保護受困農民工)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moot%E2%80%93Hawley_Tariff_Act
之後1930s的失業率一直維持在兩位數=>事後的經濟分析推論,政府種種的干預措施使經濟大蕭條延長了好幾年
不論古今中外,亂源都是矯情理盲的民意代表….然而另外的公衛研究顯示:大蕭條期間大家吃不飽,使美國人平均壽命延長了2-3年
棋子謬誤
政客、所謂的指揮官或象牙塔內的理論家,都把群體中的成員想像成是任人擺布的棋子
其實每個人有自己的偏好、價值觀、算計與意志,這些都可能會高層的目標與規劃相衝、甚至破壞目標。
有些管理者或統治者認為,要是某個計畫或政策(社會實驗)無效時,可以朝令夕改一改再改,直到找到有效的政策或方案為止。
然而這會導致民眾對政府失去信心,無法預期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大家觀望,消費者不願消費、投資者不願投資。
例如1930羅斯福推行的新政 (讓失業率更高)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BD%97%E6%96%AF%E7%A6%8F%E6%96%B0%E6%94%BF
蘇聯解體後的休克療法
開放式謬誤
很多人都很會談理想,然而最根本的現實與事實是:個人與組織的資源都有限,而且這些資源的運用可以有各種不同的選項與機會成本。
不論為了身體健康作了多少事情,總是可以有更多可以作的
不論為了環保與安全作了多少事情,總是還有進步的空間
沒有人會反對打擊犯罪與提升教育,問題是這值得投入一半以上的國民所得嗎?
各種開放式、無限制的訴求助長了日益龐大的政府官僚組織,導致政府預算與權力不斷擴張。
這一章寫得太刺激了,道盡現代社會的誤謬與政治運作的歪樓
第2章 都市的謬誤與真相
交通
都市需要糧食輸入,才能養活聚集在都市中的人
古往今來,都市的興起與興建是交通與貿易樞紐
而就交通運輸的成本而言,空運>路運>海運
人口的集散與都市的人口密度取決都市的內外部的交通成本
古羅馬(城)的人口與今日的達拉斯市差不多,但羅馬城的面積只有現今達拉斯市的2% (古羅馬城人口約35-70萬、面積13平方公里;達拉斯市人口約130+萬面積約997平方公里)
某種意義上而言,人口密度高,才能叫做城市,人擠人=彼此互動花在金錢與時間上的交通成本低廉。
古代馬車+阻擋外患的城牆制約了都城的大小
現在捷運地鐵/巴士制約了現代城市轄區範圍,汽車的發明使得很多工商城市迅速郊區化
汽車改變了城市與人的行為
有車的人更容易移動找到工作+減少通勤時間
汽車讓美國很多市中心衰敗為貧民窟(沒有車的人,只能留在舊市區社區)
為了振興老舊市區,一些市長推出徒步商店街,相關街區禁止車輛進入
短期獲得社區肯定、新聞報導與贏得相關獎項美名
然而一來進到市區容易塞車、二來附近難以停車,風潮熱潮一過,商店街吸引不到人潮作不到生意,一些店家關門結束營業,遊客越失望越不來,整個商店街逐漸凋零衰敗打回原型。
市中心的特色商業街,不敵市郊有停車場的大型購物商場
政府官員與接案的顧問難以承認錯誤、不敵大眾慣性與被現實打臉
想起台中第一廣場在我念大學的時候算是很夯的景點,後來威爾康大火之後逐漸凋零,現在變成東協廣場(服務坐大眾運輸工具的外勞,而非台中在地人),背後的脈絡或許正如上所描述吧。
而我住家附近的商店街,其實一開始旁邊就規劃了公園與停車場,然而這是郊區,欠缺指標性商家(e.g.,王品,難怪Uniqulo會來設有停車場的路邊店),就是一些小打小鬧的簡餐店,真的要上館子,還是跑市區(才有一些像樣的餐廳);或許日後台積來設廠,科技新貴大舉入侵,也肯定會改變整個的社區商業生態吧!
原來都市規劃與社區再造,背後是有些學問與脈絡的,不是炒短線,搞搞市集活動、彩繪與公關行銷。
塞車問題- 免費的東西最貴
很多都會都有塞車問題,對策包含
單行道、管制時段/路段、車牌單雙管制….
對於駕駛人而言,使用道路不用付費,但需付出的就是花在塞車的時間與情緒成本
一些相對有效的對策
1.以價制量(e.g., 新加坡)
2.提高道路供給:鋪設更多道路以跟上車流成長(e.g., 聖荷西)
政府往往把80%的交通預算用在僅占交通運量20%的公共運輸
政府補貼搭乘交通運輸工具或興建捷運,效果不見得好的原因原因
1.大眾交通工具與捷運的效果是否良好,取決於營運區域的人口密度
欸,如果連台北捷運都虧錢了,憑什麼其他都會有蓋捷運的本錢或本事?
2.隨著社會經濟繁榮、人均收入增加,大家會買車+買郊區房,越依賴機車與汽車,而非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機車汽車上下班途中可以接送小孩張羅晚餐,更方便)
3.以環保為訴求(搭乘交通工具),那麼每匹馬每英里製造污染 是 每輛車每英里製造污染 的100倍
交通問題導致市區衰敗之雞生蛋蛋生雞
社會學家指責大企業把工廠遷往郊區,導致城中居民無法通勤,失去工作的居民淪為貧民、城中區淪為貧民窟與犯罪熱區
然而城中區淪為貧民區與犯罪熱區在美國各城市的發生時間早於企業遷廠到郊區,而這些大企業也有交通車接送服務。
更重要的因素是:雇主對於低技術底層勞工的需求降低了
1.工廠外移制開發中國家,當地薪資水平更低
2.本土勞工期待薪資高,卻無法提供對等的生產力(學歷不足、態度不佳)
企業在本土只需設立總部,雇用所需的白領管理階層(具備學歷、態度與能耐)
住宅
關於住宅的最大經濟謬誤就是「平價住宅」。
做法包括補貼、租金管制或其他手段,好讓中低收入者能有像樣的住所,不需要為房屋或公寓花大錢。
問題在於,政府的計劃是否能幫多數人脫離這種困境。
「靠政府干預就能改善情況」這種概念,在許多方面已重複做了無數次,但重複無數次不表示這就是邏輯連貫的論點,更談不上證明有效。
政府干預房市正是導致以前負擔得起的住宅變得大家負擔不起的原因。房市的歷史與經濟狀況都證明了這點。
許多供需的因素都可能導致房價上漲
收入增加及人口成長顯然會影響住宅需求。
供給受到影響的程度跟某個區域已大幅開發、剩下未開發的土地面積大小有關。政府對房屋興建所設下的無數法律限制與禁令會影響住宅供給。
正常供需以外的干擾
官員、非政府組織或個別公民提出的環保、美學或其他的反對意見也會影響建設的延遲。即使這些反對意見最後被證明毫無根據或遭到推翻,當某個建案靠著鉅額借款資助時,不管建築是按計劃施工,還是因指控而延誤(需要花時間調查或等候裁決),那些借款都必須償還利息。工程拖延本身就會造成數百萬美元的損失。
我們怎麼知道在任何情況下,這些因素中的哪一個才是罪魁禍首呢?我們只能在每種特定的情況下,檢查每一種可能性。
如果某區的人口迅速成長,便可能會導致住宅需求增加,進而使該區房價上漲。但供給和需求本身都無法獨自解釋價格,價格是由供需的綜合效應而定的。誠如一項經濟研究指出:「一九八○年至二○○○年間,拉斯維加斯的人口幾乎暴增了兩倍,但實質房價的中位數並未改變。」然而,加州帕羅奧圖(Palo Alto)的平均房價在十年內幾乎漲了三倍,但人口絲毫未增。兩者的差別在於,帕羅奧圖在那十年間(一九七○年代)開始實施嚴格的建築限制,但拉斯維加斯沒有;隨著住宅需求的增加,建商可以直接蓋新房子來滿足需求。在一九七○年代那十年間,帕羅奧圖的房價漲了近三倍,卻毫無新屋增建。
在沒有嚴格限制增建的地區,建築商可以興建新屋,即使人口不斷成長、收入增加,也不會導致房價飆漲,因為新建住宅的供給跟上了需求的成長,就像休斯頓一樣。高利潤(房價遠高於建築成本與土地成本的總和)會吸引更多的建商加入,來分享興建建築的高報酬。新屋供給增加可使房價回落,或一開始就阻止房價上漲。如果沒有嚴格的建築法律限制或建商之間的壟斷勾結,房價不太可能繼續大幅超過建築成本與土地成本的總和。
建築業不是壟斷產業,無法靠排除競爭對手來維持高利潤。
諷刺的是,人為抬高房價後,政府往往會象徵性地向特定的個人或群體提供「平價住屋」。這種選擇性的慷慨,可能是由納稅人的稅金補貼,或強制要求民營建商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出售一定比例的房屋,以做為獲得建築許可的先決條件。然而,這些「低於市價」的價格,可能還比沒有建築限制時的房價還高。此外,即使這些「低於市價」的房子使開發商有所損失,他們還是可以提高其他房屋的價格來彌補那些虧損。然而,這些廣為宣傳的計劃讓民眾一直相信,政府干預是創造「平價住宅」的關鍵,但實際上,那種干預往往是導致房價高不可攀的關鍵因素。
政府的干預(國土與城市規劃)增加了房市供需的摩擦與交易成本
一則拿大多數人繳的稅金,蓋(少數人得利)的社會住宅
二則要求建商提供一部分作為社會住宅,以獲得建築許可=>看似不花一毛錢,實質上土地或容積率獎勵是政府提供的,建商穩賺不賠。
就房事的供需價格平衡而言,與其政府介入蓋社會住宅,不如放寬容積率與禁建限制=降低摩擦成本=降低交易價格
但是一分錢一分貨,房地產市場一樣會分化出高階豪宅區段與低階平價地段,想住便宜的房子,通常無法強求生活機能、景觀大小...
經濟活動
城市一方面是許多人消費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是生產許多東西的地方
相關商品與服務透過市場與政治流程配銷,而這兩種流程,有著非常不同的運作機制。
城市可以降低成本
讓城區的大量人口内分攤興建水庫、醫院或捷運的固定成本=>比為分散在廣大農村地區的人口提供相同服務的人均成本低廉
不同廠商群聚在在城市中,容易互補取得資源,降低時間與金錢的運輸成本(e.g., 機器故障,很快可以找到零件與找人來修)
城市可以增加成本
鄉下不需要處理廢棄物,河流與土地可以吸納少數低密度人口產生的排泄物=>城市需要專門的廢棄物與廢水處理
鄉下大家都相互認識,很難做壞事=>城市大家來來去去/人情冷淡(大家晚上不敢出門),需要警方專門預防犯罪
低收入城中區的居民,買東西往往只能依靠更貴的店家,原因是:Walmart可以開在市郊7000人的小鎮(附近居民有車、地價便宜),但無法開在低收入城中區
以上是從經濟與市場角度的運作機制與原則,然而政治與所謂都市規劃的運作機制與角度完全不同。
貧民窟與犯罪
貧民窟是犯罪的天堂,然而兩者是相關性而非因果關係,也很難確認事先有貧民窟才有犯罪增加,還是犯罪率增加,然後有錢人離開剩下窮人
政治上,往往針對衰敗街區或貧民窟,展開都市規劃
偉大都市的誕生與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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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9686
摘錄:
當城市裡面出現例如大型公園、學校、醫院、行政中心,甚至行人徒步區等大規模的單一用途時,它們真空的邊界經常產生破壞性的阻絕效果。看看城市裡面最熱鬧的地方,我們會發現這些幸運的位置很少落在緊鄰邊界真空的位置。邊界的根本問題在於它們容易形成街道的死角和障礙。然而,這並不表示這些機構和設施都要被視為城市的敵人。正好相反,城市需要大學、大型醫學中心、大型的都會公園等,只是我們需要鼓勵這些機構和設施擴大使用它們的邊界,例如拆除圍牆,或是在這些周邊位置設置適合的設施或有趣的景觀—而不是隱匿起來,那麼這些邊界就會變成接縫,而不是障礙。
至於貧民窟的整治和窳陋地區的更新,當時的都市更新政策試圖用直接掃除貧民窟及移除其人口的方式來打破這種惡性循環的鏈結,並且用大規模的住宅計畫加以取代,以找回城市的中產階級和產生更高的租稅收入。這種做法在最好的情況下也只是將貧民窟移轉到別的地方;在最壞的情況下則是會摧毀能夠積極自我改善的鄰里。相反地,珍.雅各主張我們必須將貧民窟的居民視為能夠理解其自身利益並且採取行動的人,我們需要去理解、尊重並且奠基在這些存在於貧民窟本身的再生力量,將當地營造成一個熱鬧、有活力、安全的街坊鄰里,讓有能力追求更好生活的人願意留下來改善自己的生活環境,也就是人口本身的逐漸自我多樣化,其他產生城市多樣性的條件也會自然發生。城市不需要把中產階級「找回來」,城市本身就會產生中產階級。只是在中產階級成長的時候,需要將自我多樣化的人口當作一種穩定力量的形式加以維繫,他們經常以最微不足道的方式讓貧民窟起死回生,這才是去除貧民窟所需要的內在資源。
這時候,政府和民間如何運用重建資金的方式,對於都市更新的成敗,有非常重大的影響,它是城市沒落和再生的關鍵力量。當然,金錢並非萬能,當欠缺成功所需要的基本條件時,金錢並買不到城市必然的成功之道。而且,當成功所需要的真正條件被破壞時,金錢反而會造成更大的傷害。這正是大規模夷平式的都市更新所遭遇的二次傷害:氾濫成災的資金集中注入一個地區,給當地帶來劇烈的改變,造成多樣性的自我破壞,甚至有許多資金不是流入城市,而是流入城市的外圍。這當然不是有建設性的滋養城市的方式。
看似老舊的社區,其實蘊含了生命力與文化
都市計畫與社區更新的副作用
1.破壞的不只是實體的建築物,還包含社區的人際關係+多年經營的信任或聲譽
2.政府土地徵收的估價,往往不是公平補償(政府官員與開發商的利益和當地居民相衝突)
3.政府的拆遷與都市計劃,其實是傲慢僭越的干預當地人民的生活,民眾被迫遷居後,往往精神損失難以估計
4.拆遷通常是主事者的權力,凌駕了該社區與社會整體日後是否受益的整體考量
5.大眾與新聞往往只看到短期的都更光鮮報導,卻沒看到或沒人追究失敗的都更與錯誤的都市計劃適得其反。
很難讓主事者承認錯誤與追究其責任。
醜陋城市的蔓延
各種都市規劃試圖保留美麗社區=限制開發與低收入者入住
然而嫌棄批判城市美醜,往往是一種個人的美學主觀,而非客觀事實
扣除少數成功的社區營造與都市規劃,城市的發展其實是由下而上的”無計畫”
提倡都市計畫與發展的,通常是
1.建商(可販售高價物業)
2.上流階層(保障自己的居住品質與資產價格)
3.政客(依賴前兩者的政治獻金+自己上下其手分杯羹)
以米國舊金山灣區而言,450萬英畝的土地,只有72萬英畝屬於已開發(有5/6的面積尚未開發),然而卻有100萬英畝的土地已被法律禁止開發。
儘管灣區人口一再成長、房價名列前茅,新購屋者把一半以上的收入用在買房上,環保團體依然主張堅持那100萬英畝土地不得開發=>改革人士很少作成本效益分析。
環保團體的訴求
1.保護農地,政府往往是付費請農民休耕;農民期望得也往往是將農地轉換為建築用地
2.限制都市規模以限制污染,然而污染量正比於人口數,與其所在的地方是都市或鄉村無關
3.農村的污染反而是噴灑農藥肥料污染水源與土壤
越是為了保護醜陋的城市不要蔓延+限制土地的應用(保留綠地)=推高房地產價格
房地產價格越高=越多人買不起市區的房子,必須住到更遠的地方通勤更久的時間=>加速市中心的衰敗
城市從來不是完美的,學者官員想的提案也不可能改變那些狀況,都市計劃往往淪落為上流人士把其他低端人口隔絕到其他地方的藉口+實際上是那些到處找平價住宅的納稅人補貼那些財力比百姓雄厚的上流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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