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
https://www.nfa.gov.tw/pro/index.php?code=list&ids=172
是說想扮演好防火管理人暨保安監督人,努力瞭解消防人員的心態、認知能力+觀摩消防隊的演練,乃至於幫分隊弟兄進行廠區危害告知與事前協調救災事宜注意事項。
發現事半功倍與緣木求魚,有點沒力
讀到一份用心分隊長寫的論文,開竅想通問題、鬼打牆的地方與該往哪個方向努力
題目:火災現場資訊架構-以工廠火災情境為例
摘要:
透過半結構化訪談,針對消防指揮人員在火災應變時的資訊需求進行探討,並提出資訊架構。
消防人員在出勤途中和到達現場等不同階段,對於現場資訊的需求不同:
- 應變前期,關鍵資訊包括報案資訊中有關人命受困情況、建築物種類和用途、現場水源位置等。
- 應變中期,則以實地確認有無人員受傷受困、火災位置、規模及持續時間、危險物質位置與存量等資訊,以支持救災決策與支援請求。
- 為達成特定火災現場任務目標(穩定現場、生命安全),消防人員需要更細緻的現場評估和資訊收集,包括確認受困者位置、燃燒情況、危險物品存放情形等,以利救災路徑選擇及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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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到達事件現場的消防分隊隊長常被視為是初期現場指揮官,其到達現場後最重要的事情是快速評估現場情況(Size-up)。
快速評估時期應將以下幾項(依照重要程度)納入:(1)有無人員受困(2)現場危害源(能量或物質)(3)建築物類型(4)現有消防能量等面向。
(page 14)應變人員(特別是事件指揮官),必須善於根據現有資訊評估狀況,並作出充分利用資源的決策,而當資訊收集、過濾與理解不足導致應變人員狀況覺識(SA)缺乏,可能會造成情況複雜化並導致二次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Li et al. 2014)。
問題是:
發生事故的工廠,現場作業人員的SA≠工廠應變人員的SA≠分隊指揮官的SA≠大隊指揮官的SA
Page 28 受訪者(分隊長)到達現場後的被要求的回報資訊如下所示:
- 現場有無人員受傷受困
- 有無延燒之虞
- 燃燒面積是否超過30 平方公尺
- 支援是否足夠
- 總體現場狀況
接下來的任務目標不外乎:
- 穩定現場(火勢不要擴大、不要有閃燃爆炸意外)
- 生命安全(搶救人命)
現場是否穩定的判斷依據(安全官的任務與職責)
- 延燒的可能性=>內部延燒、外部延燒、相鄰近建築延燒
- 是否可能演變成閃燃、火災生命週期階段
第一時間判斷的決策與產出(size up):進攻還是防守?
會遭遇到兩難是:應該採取保守與防守型的搶救策略,但卻為了人員搜救,不得不採取入室進攻
生命安全任務
- 是否有人員受困(事故公司工廠)
- 管制區域(冷暖熱區)劃分(周遭區域)
- 預防意外:逃生出入動線受阻、火勢擴大、爆炸毒氣洩漏擴散、建築物坍塌(消防隊員自己)
結論與建議
1.橫斷面 看人員是否受困、危險物品與廠房結構構造
依目標與場域元素排序的重要資訊需求:根據研究結果,指揮人員在不同階段對資訊需求有所差異,且各階段的需求會依救災目標和場域特性優先排序。例如,在火災初期,必須優先掌握人員受困情況和危險物品位置,以便制定即時救援策略。另外,針對不同場域元素(如工廠建材屬性)亦影響救災目標,如連棟鐵皮工廠火災時,則防止延燒目標之優先性將提升。
2.縱斷面看火災生命周期與預測後續發展
不同時期的資訊需求動態:應變需求隨著火災情境的變化而動態調整。在初期階段,主要資訊需求是確認火災的規模和受困人員位置;中期則著重於確保水源、阻斷延燒路徑及監控火煙變化;後期則需要評估財務損失與清理殘火。透過研究產出之不同階段的資訊需求,為現場指揮和決策提供具有目標導向屬性的指引。
3.不同關係人與不同階層間資訊的整合與溝通
火災現場的資訊需求橫跨多部門和多類別,資訊的本質可劃分為「人員安全」、「火災情境控制」和「工廠格局及生產資訊」三大類別。這些類別在火災應變過程中相互交織,並隨情境變化呈現出不同層次的需求。此多層次的資訊需求展現出火災現場指揮官在面對動態情境時的決策依據,本研究結果有助於清晰化指揮官在不確定環境中的資訊整合流程。
心得感想與收穫
1.資訊是拿來用的,不是拿來備查與檢查的=>目前消防法資訊權的誤謬與誤用(目前的資訊權可謂是出事後,用來獵巫與卸責事業單位應為能為而不為) H-Card/SDS/甲乙種搶救圖/化學品清單等資訊,每季甚至每月更新,其實不能保證不會出事or有助於消防隊救災 =>更糟糕的是:事業單位耗費大量心力準備維護這些資訊,而這些資訊派不上用場+用不出來
2.資訊是中性與沉默的,當事人對於資訊的解讀與詮釋(SA)才是關鍵,「資訊」+「知識(經驗)」=決策判斷; 消防隊缺的不單是資訊,還有知識(=沒有自知之明) 在資訊不足或過時+知識經驗不足的狀況下,每次入室搶救的風險都很高! (風險有兩種,一種是該進去救而沒進去救,事後被民眾/民代/新聞媒體罵;另一種是不該進去救但卻進去救,造成救人的消防員自己傷亡)=>消防隊需要有AAR的機制(after action review)來提升
3.到了事故現場,消防隊自己悶著頭幹(即便廠商完整提供H-Card/SDS/甲乙種搶救圖)一定是自找麻煩與陷自家兄弟於死地=>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人訓練課程不要光講法條計畫書催眠,要讓防火管理人與保安監督人知道如何與消防隊協作:達成「穩定環境」與「生命安全」的任務目標
4.消防分隊與大隊的安全官與安全幕僚+相關訓練與演練,要從裝模作樣(收集詢問資訊寫白板+操作無人機供大隊長局長乃至於媒體市長看)轉變為看門道 (協助分隊長、大隊長判斷環境穩定與生命安全+建議行使退避權)
5.消防分隊或大隊定期查勘轄區高風險事業單位或工廠,其實就是在預演與想像可能的事故情境+思考如何救災與當狀況發生時,事故是否可能會演變得更糟(沒有最糟,只有更糟);而非只是參觀工廠敦親睦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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