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比較這件事

有兩種哲學觀點
一種是可以比較,另一種哲學觀當然是不能比較



一、可以比較
可以設定不同項目間的(trade-off)權重,用總分、總數或總金額來比較

當然背後的假設(=迷思或說命題)是:不同性質的東西可以相比較

EX:

1. 時間與壽命的折損,換算成金額(經濟學的迷思)

2. 不同職務的人放在一起打考績,區分出優劣(人資搞績效考核的迷思)

3. 開同學會大家聚在一起,比誰有錢、誰的馬子漂亮



二、不能比較
1. 你是你、我是我,我們是兩個不同的人,各自以自己的方式為所信仰的事情奮鬥,以便讓世界變得更加美好,其餘的都是表象

2. 拿重量和速度相比,兩者單位不同,無法比較/沒有意義



兩種哲學觀最大的分野在於被比較的主體或比較的要素構面之間,是否有相關、亦或獨立?各項評比的要素與構面之間是否能夠trade-off



介於兩者之間的方法和觀念有:
統計的Z-score=>跟自己單一屬性的常態分布來比,求得一個絕對職

線性規劃的DEA方法論=>和不同屬性的最佳值構成的包絡面來相比

AHP/ANP=>經過專家評價與矩陣計算賦予不同構面因子權重



為什麼要比?如何比?怎麼能比?

以上三者才是關鍵問題,



怎麼比較不是關鍵問題
只怕沒想清楚直接亂套一些構面就去評選與擬定策略(關鍵字SWOT+AHP)



人生的選擇與策略的制定往往要依情境發展而定,塑造與構成這些情境的因素與構面,也往往是獨立或路徑限制,沒有辦法在事前用一套靜態的基準與法則決定最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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